对“北极鲶鱼”事件的官方通报,仍存在疑问


  通报中明确认定,“北极鲶鱼”的爷爷,深圳市交通局货运管理分局原局长钟庚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这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

  既然通报中认定他存在违法行为,通报中为什么没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字样?

  深圳市纪委监委的这种通报,一般是在纪委调查处理完结后做出的通报。

  如果通报中没有移送司法机关的字样,就意味着此案就此结束了。

  再加上通报中明确的那句话,“按二级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这已经证明,对“北极鲶鱼”的爷爷钟庚赐的处理就此结束。

  这就是我对官方这个通报的最大质疑。

  通报中明确指出,钟庚赐“存在违法行为”,却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如果是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少,够不上移送。那就应该讲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数额是多少。

  到底钟庚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了多少钱?够不够移送司法机关?应该给大家一个明确的交代。

  总不应该留有“悬疑”吧?

  【文/晨风细雨,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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