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究竟想干什么?
6月22日,胡锡进在网上发文称: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与西式体制下的资本家有着本质不同,
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从根本上说也都是劳动者,普通人的利益与民营企业家的利益在根本上是同向的,而绝非对立的。
我认为,胡锡进的这些说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也不符合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而且干扰了当前国家的大局,是很不妥的。下面就此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民营企业家是不是资本家?
什么是民营企业家?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搞清什么是民营企业。那么,什么是民营企业呢?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还没有对“民营企业”的定义。通常认为,“民营企业”是指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见,“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带有集体性质的合伙企业等,其中大多数是私营企业。
什么是资本家?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家是指占有生产要素,依靠经营企业、雇佣劳动者来获得利润的人。因此,我们可以说,“民营企业”中的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
近年来有人认为,现在官方对私营企业主一般都不用“资本家”这个提法,而是使用“民营企业家”这一提法,因此,私营企业主就不能算是资本家。
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因为官方使用“民营企业家”这一提法,而不对私营企业主使用“资本家”的提法,是为了调动私营企业主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官方从来没有否认私营企业存在着剥削,也从来没有否认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法无禁止皆可为”,作为老百姓来说,把私营企业主称作“资本家”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其实,过去我国官方也从来没有否认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例如,曾任国家副主席的荣毅仁,出身于民族资产阶级,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统一战线的感召下,在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关怀下,他开始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并逐渐认识到,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是振兴中国的唯一出路,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从此他成为共产党的真诚朋友。1950年6月,荣毅仁受到了毛主席的亲切接见,聆听了毛主席的教诲,使他深受鼓舞。他坚决拥护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国家发行胜利折实公债时,他主动认购650万份。他积极支持抗美援朝,捐献七架半飞机和大量衣物。1954年5月,他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提出对申新纺织公司等荣氏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在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起了带头作用,为新中国的工业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普遍尊重,被陈毅同志称为“红色资本家”。由此可见,当个“红色资本家”也是很光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