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铭:“法律界”是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篡夺人民群众的权力
新修订的关于吸毒等所谓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的治安管理条例一出台,立即引发党内党外、政府内政府外、全国人民山呼海啸般的批判。
尽管面对举国一致的批判,仍然有某大媒体毫不犹豫地站在党和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出来替“法律界”帮腔、助阵。
某“国家标志很明显”的巨型媒体立即找来一帮推动些项立法的“法律界”专家,也就是一些大学的所谓法律学教授,来论证“封存”吸毒等“轻微”犯罪记录的“合理性”。他们说,“法律界在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一致的。”
在他们看来,“法律界”才是这个问题的“权威”,有权决定一切。只要“法律界”认识一致,“封存”吸毒等行为记录的法律规定,就合情合理了,就理直气壮了,就天经地义了,就可以通过了。至于人民群众的反对声音,就是落后、愚蠢、不文明、不高等、不进步、不上档次了,就可以完全忽略了。
拿“法律界认识一致”“经济学界认识一致”等说词,来对抗汹汹民意,从而根本忽略历史教训和现实实际,搞出一些严重脱离实际、背离党的性质宗旨、背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策、法规、舆论、行动,也是某势力多年的作派——死不改悔。
“法律界”是个什么东西?某“国家标志很明显”的大媒体,不知道中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吗?不知道“全过程民主”吗?不知道群众路线吗?不知道这个国家的事,只能由人民群众说的算吗?什么时候轮到“法律界”为所欲为、越俎代庖?立法、释法、执法,属于人民的根本权利,什么时候轮“法律界”垄断?“法律界”凭什么篡夺本属于人民群众的立法权利?
“法律界”代表什么势力让中国某些人吸毒的记录“封存”?“法律界”有什么理由、依据“封存”吸毒记录?严格禁毒、严厉打击吸毒,这是中国人民从惨痛的历史教训中得来的经验,是人民群众特别是无数人民警察牺牲换来的经验和成果,“法律界”凭什么推翻人民群众的宝贵历史经验?“法律界”凭什么无视无数人民警察流血牺牲换来的成果?“法律界”凭什么要把吸毒人员的记录对人民群众保密?“法律界”为什么要刻意“保护”吸毒人员?
人民群众的监督和限制,是对吸毒人员的爱护,也是对无辜群众的保护,是禁毒的关键环节。“法律界”凭什么剥夺人民群众的这个权利和义务?
所谓“法律界”,无非是某个试图篡夺人民群众立法、释法、执法的权利,并运用对这个权利的篡夺,通过一些危害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
为什么全党、全国人民都反对的法律,居然能被“法律界”一致认为正确?“法律界”为什么在强行通过这种法律?“法律界”为什么非要站到全国人民的对立面?为什么某大媒体不宣扬全国人民的声音而单独宣扬“法律界”的观点?某大媒体,立场何在?
“法律界”没有资格代表人民群众,没有资本代表党和人民政府。所谓“法律界一致认为”,是搪塞、愚弄党和人民群众,是荒谬的,是不作数的!以为“法律界一致认为”就可以修订旧法律、通过新的法律,这是出卖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实是以法律为手段而实施的小型政变!某“国家标志很明显”的媒体,显然是充当了政变的“帮凶”!
【文/吴铭,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