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的猛攻下,“马奇诺防线”层层失守了…

2026-05-22
作者: jyk_123 来源: 红歌会网

  在资本的猛烈攻击下,影片《监狱来的妈妈》,从2019年未批先拍,到2021年7月才完成备案立项,再到2021年杀青,直到2025年9月入围第73届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金贝壳奖,主演赵箫泓凭借该片获得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最佳主角银贝壳奖,一路拔城夺寨势如破竹,而我们的司法、电影审批、监狱管理、意识形态防线却层层失守,直到广大网友强烈质疑、尖锐批评、坚决抵制后,有关部门才急匆匆歪戴帽子、斜披衣、对着草丛仓皇放一枪。

  一、严重篡改司法事实

  无论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09)西刑一初字第233号刑事判决,还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10)陕刑一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均明确判决“赵晓红因琐事争吵主动持刀刺死丈夫”,构成故意伤害罪(致死),判处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无任何家暴或正当防卫认定,但影片《监狱来的妈妈》却把“支床争吵”改成了“长期家暴折磨”,把“主动持刀伤人”改成了“绝境被动反抗”,把“故意伤害致死”改成了“无奈失手杀人”。还凭空编造了“新婚夜因洗脚水被打、被家暴致骨折、留烟疤”等情节,将恶性刑事案件包装成“悲情抗暴救赎”,严重践踏了司法权威、误导公众。可是一直到2026年5月21日,该片(原定5月30日全国公映)即将上映前夕,上海市电影局才姗姗来迟地表示:经初步核查发现该片在申请备案立项及报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现停止该片上映,并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二、严重涉嫌行政许可欺骗

  该片当初以“纪录片采风”名义向司法部申请,获取监狱拍摄权限后,却擅自篡改拍摄用途,违规拍摄商业剧情片,严重违反了监狱管理相关强制性规定,严重扰乱了监狱的正常监管秩序,涉嫌欺诈审批、违法制作。

  三、严重违反《监狱法》

  赵晓红本色主演赵箫泓拍摄时仍在服刑且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严重违反了《监狱法》及《电影产业促进法》:服刑人员不得参与营利性影视演出的相关规定。

  四、严重抹黑中国的人权和司法形象

  该片主动向西方献媚,积极迎合西方对中国“性别压迫”、“司法黑暗”的刻板印象和叙事偏好。同时还严重损害了中国电影界的国际信誉,造成了中国电影界“病态内卷”和“文化不自信”的虚假印象。

  五、严重挑战公序良俗

  该片严重歪曲事实,把受害者刻意塑造成“家暴男”形象;让罪犯赵晓红本人饰演“受害者”,而且赵箫泓还发表获奖感言:“我特别想感谢我自己,在我的生命当中,不管任何困难、磨难和绝望中,我都从未放弃过我自己,一直陪伴着我走到现在。”丝毫看不出对被害者的忏悔,却很像恶魔的独白;以“公益名义”欺骗被害人家属,让其婆婆、儿子出镜,把她们刻画成施暴者或冷漠形象。这种让真实重罪犯以主角身份获利、获奖、博同情,等于变相奖励暴力、严重冲击人们的价值观底线,消解底层老百姓“杀人偿命”的朴素正义观;这种消费苦难和二次伤害受害者牟利的行径,引发了广大网友和全社会强烈的伦理反感。

  影片《监狱来的妈妈》何以能“闯关”至国际舞台?是审查机制的漏洞,还是对“国际获奖”的盲目追捧?

  艺术创作源于生活,固然可以高于生活,但不得篡改司法铁证、不得为犯罪分子洗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触碰社会正义底线,不得损害国家形象。

  防线不容失守,法治不容亵渎,底线不容突破,善恶不容颠倒。任何文艺创作,无论形式如何、题材如何,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恪守公序良俗、尊重客观事实。唯有对玩忽职守者、触碰红线、挑战底线的无良作品、部门和相关人员,从严追责,才能净化影视行业生态,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权威与社会良知。

  【文/jyk_123,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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