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炳钦:关于《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编辑中的若干考订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公开版除了广泛收集原内部版未曾编入的文稿外,对文稿内部版出版后发现的问题逐一核校改正,对所有文稿认真研读,从疑必考,寻绎辨正,以确保文稿公开版的准确性,这是文稿修订、增补中的一项费时且十分重要的工作。
订正文稿中的差错对于深化毛泽东生平思想研究有着重要意义。由于编入的文稿存档多在半个世纪以上,其中发生种种错讹是难免的,这就需要编辑者对文稿进行认真的校勘和考订。特别是很多落款只署有月日或日期的文稿,虽然档案中有年代标注,但往往也有错情;个别文稿虽明确写有年代,但作者也偶有笔误;还有一些文稿档案的附件错位,张冠李戴,等等。因此在文稿编辑的过程中,对文稿的年代和时间的判别,以及对文稿文字的校勘,都是编辑者考订的主要内容。在文稿编辑工作中,是如何发现并对存疑文稿进行考订的呢?这里举要如下。
一、从文稿所述内容中求证
考订文稿的年代,尽可能使文稿不出现年代的错位,是考订工作的重要方面。在编辑文稿的过程中,编辑者看到绝大多数文稿的档案年代是准确的,但由于一些文稿的落款时间只有月日或只有日,个别文稿甚至还没有日期,以致造成了文稿档案年代的差错。文稿内部版、拟增补编入公开版的文稿中都有不少这种情况。
通过认真研读这类文稿的内容,考察其中所述的史实、背景与档案年代是否相符,进而发现疑点加以订正。如《关于政治局会议讨论山东问题给刘少奇的信》,这一文稿的落款时间没有年代,只有“六月二十三日晨三时”。文稿中说:“今天的政治局会议讨论山东问题”,“听取陈毅同志的报告(先将陈毅的书面报告及总结发言两件发给他们看)”。“又:舒同同志如在北京似亦宜请他到会。”文稿内部版以档案标注的年代确定为1955年。根据文稿所述内容,编辑者逐一予以求证:一是未查到文稿中所提1955年这天有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及相关议题;二是据《毛泽东年谱》记载,1955年这天毛泽东是在从长沙返回北京的专列上,晚七时半才回到北京。当晚九时半虽召开了会议,但并非政治局会议,也无此议题。因此,这一文稿的年代就存疑。那么,这一文稿究竟写于何年呢?编辑者又进一步查找文稿中提到的陈毅的报告,先后从《陈毅传》和《中共山东历史大事记(1949年10月—1978年12月)》中得到相关线索:陈毅同志的报告,是指1954年4月至6月间,时任中共华东局第二书记的陈毅主持召开的山东分局扩大会议上,于6月7日的总结发言和会后他于6月21日向中共中央的书面报告,提出关于召开山东省党员代表会议,改山东分局为山东省委和建议对向明问题的处理意见,与文稿中括注的内容完全吻合。然后,又据此从档案中查找到195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印发的《陈毅同志在山东分局扩大会议筹备会上的总结发言》的档案件,此件的封面上有一批注:“明(廿三日)政治局会议讨论。”同时,有关资料还表明:当时任华东局宣传部部长的舒同,这时中央决定调其到山东分局主持工作,也与文稿中宜请他到会相关联,亦可为佐证。因此这就可以确定:这一文稿是写于1954年而不是1955年,并在编排上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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