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大爱的另一方面——以儆效尤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对腐败分子不姑息,不迁就,对罪大恶极的腐败分子不惜采用严厉手段直至极刑加快加重处置,这既是关系民心的最大的政治,也是保护和爱护领导干部的最大政治,因为这样可以给领导干部以警示,使他们心有不敢再踏雷池半步的余悸,不再想腐,不再敢腐。这可从党的历史上的相关重大案例得到说明。

  处决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是著名的“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当时他们都是“年轻的老干部”,他们都生于1914年,在革命战争年代,他们经历了战火的淬炼和艰苦环境的考验,为新中国立下过汗马功劳。被捕前,他们是高级干部。办案组在上报时倾向于判处死刑,但为了有回旋余地,还加上了“或缓期二年执行”, 面对华北局呈送的报告,毛主席曾久久不语,最后还是做出了决定,给出了判决死刑的直接批示,并且他对身边工作人员说:“凡是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我一律不见!”

  这是不是有点儿太绝情了?其实毛主席作出这样的决定是不容易的,有着不忍心又不得不这样的焦灼与痛苦,这又何尝不是“挥泪斩马谡”呢?当意见最终都集中到了毛主席手里时,他在翻阅完报告后,陷入了长久沉默。直到周总理轻声询问,他才缓缓吐出两个字:“死刑”。毛主席自然知道 ,二人曾经劳苦功高,对党和人民有过贡献,可是他们居功自傲、目无法纪、引起民愤,若不严厉处置,必然会影响党的威信。

  但这一消息一出,就在党内产生了不小的反响。有人说,毛主席能够宽容傅作义、程潜这样的国民党军官,就不能对刘青山、张子善网开一面?他们毕竟对革命有功啊。三十多岁正是好年华,杀了实在可惜,应该给他们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毛主席回答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历史事实说明,对已经严重腐败的干部痛下决心,严厉处置,就能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就能防止更多的干部重蹈覆辙,大批的倒下,这也就是父母对于子女的“爱之深,责之严”的道理。反之对已经严重腐败的干部不加处置就是姑息,就是默许和纵容,不仅不能使之知错改错,还会使更多的干部误解为不是不可以,从而在更大的范围上泛化开来,直至损坏了我们党的形象,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动摇了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后来的事实证明,伟人当时的选择是正确的,他是要用此二人给更多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可以说杀了两个大贪污犯,挽救更多思想上有所松懈的党员,也正是这种决心和气魄,遏制住了腐败现象得滋生蔓延,赢得了民心,提升了党的威信,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文/邓新顺,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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