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思想史的定性与读法:冯友兰批判


  中国思想史的定性与读法

  ——冯友兰“哲学之读”局限性及其超越路径研究

  (刊于2022年《经济思想史研究》第五辑第66-98页)

  〖作者按语〗政治经济学需要扎实的历史研究作为基础与支撑。历史需要主体之读。无论新古典主义操弄的“数理经济学”,还是新红学专家鼓吹的“实证唯心论”,都旨在扑杀主体论,拒绝承认和直面主体矛盾所引发的主体危机。在实质上,只不过一者通过将资本之事引向个人的市场之事,对主体矛盾进行了极其巧妙的数学形式的和谐伪装;一者是把封建之事“梦幻色空化”,托情于个人的情感之事,企图借由“情场忏悔的自叙”而蒙混过关。须知,统治阶级总是将自己的思想意识形式说成是普遍的思想,将自己的利益说成为普遍的利益;这样就倾向于把主体降落为客体的规则进行处置,推行普遍主义的理性观。不同于自然科学以物质运动-物质构造为探究对象,社会科学锁定的对象是社会运动-社会构造,探究的是社会运动的自然历史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把握社会构造与其社会运动的历史演进形式的相适应。毫无疑问,自然历史过程的核心组件即是“主体之事”,是和普遍的物直接对抗的“特殊的抽象”;整体看,这就是历史主体论对批判知识理论的工作关系。是以对中国思想史的定性与读法的探究,可以说启发了主体论-知识论的思想有机构成,从中定格两重思想路线斗争:(1)客观主义——主观主义;(2)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研究定位于研究者的哲学思想史耙梳:既没有把主体社会作为一个科学研究上的对象(即思维之象)来确定和把握,也未试图把基于主体的统治进一步扩展为基于知识的统治,从而未能走出西方逻辑学的窠臼。尽管如此,其学术成就对于后来者而论,乃是莫大激励和富有启迪。

  摘要: 综观人类思想史,思想路线斗争遵循一定的运动轨迹。其一般的规律为:思想的认识论类型起于思想构造,思想构造源于思想运动,思想运动则体现对象逻辑之于对象历史的运动依存关系。中国思想史“定性”应从这一整史出发,依据中国对象的客观辩证法——生产方式运动和构造,确定中华思想路线的斗争类型,锚定转化运动的历史序列及其结合区域、作用范围,形成“中国哲学史”道路特殊(即“思想共相”)特别的材料对象(即“思想殊相”),并且从中可确定主体论、阶级论、知识论的统一。《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史新编》的路径在一定程度上响应了上述要求,于读、写层面把握思想领域特定研究对象的道路性质与认识规律,实现哲学视野的“中国思想之读”。尽管如此,冯友兰的哲学“读法”终究未能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中国运用问题,其以主体哲学思想求索和现代化的哲学命题求解,留下“晚年之惑”。这是冯友兰未竟事业的晚年努力,其以中国思想为对象的哲学史研究中道止步,留下理论困惑与可供进一步研究的工作线索。作为系统耙梳中国哲学史的首位思想大家,冯友兰先生历史研究的主观主义不足带有明显的时代印记,但无论如何,其骄人的学术成就对后来者而言无疑是莫大激励和极大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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