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新民:毛主席是怎样创造出成功改造日本战犯的奇迹的?
在新中国,所有日本战犯,无论是上了法庭受审的还是没有上法庭而宣布宽大释放的,无一不表示认罪服法。这在世界司法史上无疑是独一无二的。
在辽宁抚顺的抚顺战犯管理所监区东侧,立着一座汉白玉碑:“向抗日殉难烈士谢罪碑”。
这座汉白玉碑是由曾经关押在此的日本战犯,在释放归国多年后的1988年,共同发起捐建的。碑上雕刻的日中两国文字写道:
“我们在长达15年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中,犯下了烧杀抢的滔天罪行。战败后,被关押在抚顺和太原战犯管理所,在那里受到了中国共产党、政府和人民‘恨罪不恨人’的人道主义待遇,开始恢复人的良心,没想到根据宽大政策,一名也没有处死,全部释放回国,正当抚顺战犯管理所恢复原貌之际,在这里建碑表示向抗日殉难烈士谢罪的诚意,刻下决不允许再发生侵略战争为和平与日中友好的誓言。”
昔日的罪犯为自己的罪行立碑忏悔,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从1950年7月到1964年6月,中国改造日本战犯14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前人从未有过的博大胸怀,实践毛主席关于“人是可以改造的”这一名言,给战犯们“以由坏人变好人的教育”,终于使上千名日本战犯中的绝大多数人弃恶从善,可谓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壮举。
从东京审判到沈阳审判和太原审判
二战结束后,依照《波茨坦公告》,战胜国分别对战败国战犯进行了审判,并成立了纽伦堡和东京两大国际军事法庭,对甲级战犯进行审判。
惩罚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犯的要求,最早是前苏联提出来的。1941年12月4日,即德国入侵苏联的五个多月后,苏联政府就发表了由斯大林签署的宣言,宣布,战争获胜后,应给予希特勒等战争罪犯以应得的惩罚。1942年1月,波兰、挪威等国也签署了一个宣言,确定要惩办战犯。美国总统罗斯福在1942年10月12日的演说中表达了同样的要求。1943年夏天,联合国战争犯罪委员会在伦敦成立。这种惩治战犯的决心其后也在1945年7月的《波茨坦公告》中得以完全体现。
从1945年9月11日起到这年年底,根据麦克阿瑟发布的逮捕令,以美军为首的盟军在东京分四批逮捕了118名日本甲级战犯嫌疑犯。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签署并颁布了“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即东京法庭)的命令。第一批受审的被告是以东条英机为首的28名甲级战犯嫌疑犯。东京审判从1946年5月3日开庭,历时两年又七个月,开庭818次,出示证据4336件,出庭证人419人,判决书长达1213页。1948年11月12日,东京法庭判处东条英机等7人死刑;分别判处其他18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开始被审的28名嫌犯中,在审理期间,有两名因病死亡,一名因严重的精神病免于起诉,因此只有25名受到审判。被判刑者刑期最短的是重光葵,只有七年。值得一提的是,重光葵曾在1945年9月2日以日本外务大臣的身份代表日本政府在东京湾的美国战列舰“密苏里”上签署了日本投降书。他于1950年即被释放,1954年底又成了日本的外务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