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债不容抹杀!起底“还乡团”的灭绝人性,正告为反动派招魂者
- 还乡团是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组成的地主、恶霸、汉奸、土匪反动武装,随国军进攻解放区,对党员、干部、群众实施残害
- 山东鲁南区党员从42892人锐减至11135人,被杀31757人,占原总数的74%;潍坊昌邑县南部屠杀3467人,杀人手段多达40余种
- 1947年山东李家营惨案还乡团41天内杀害494人,日照惨案超2000人遇难,临朐县被占3个月1993人遇害
- 郯城还乡团在1947至1948年共计倒回土地25万亩、房子2.4万间、粮食297万公斤,进行反攻倒算
- 社会上存在受历史虚无主义影响的群体试图为反动势力翻案、诋毁英烈,违背《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禁止性规定

一、还乡团的累累血债与残暴手段
还乡团,是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将一些从解放区逃到国统区的地主、恶霸、汉奸、土匪组成的反动武装。他们随同国民党军队进攻解放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红色干部、革命军人及其家属和广大人民群众实施了极其残忍的迫害,其手段之歹毒、花样之繁多、人性之沦丧,令人发指。
疯狂屠杀,制造恐怖
还乡团所到之处,对党员、干部、民兵及积极分子进行疯狂捕杀。在山东沛县,至1948年有3600多名党员、干部和群众被杀害;在临城县,有700余人遇害。在山东欢城一带,他们曾一夜之间就杀害40余人。
据记载,1946年底鲁南区共有中共党员42892人,经1947年国民党军及还乡团的反攻倒算与杀戮,党员仅剩下11135人,被杀害的党员高达31757人,占原有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四之多。而在潍坊昌邑县南部,就屠杀干部群众3467人,其中全家被杀绝的达125户,杀人手段多达40余种。1947年9月至11月,仅三个月内,莱阳还乡团就杀害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3000多名。
酷刑逼供,惨无人道
为逼迫革命者交出组织秘密,还乡团使用了各种令人发指的酷刑。铡刀铡和活埋已成为他们的普遍手段。有的先割耳、舌,然后活埋;有的妇女被拔去头发铡死。
·“扫八路毛”:将人剥光衣服绑在树上,用开水浇身烫起水泡,再用竹扫帚猛扫皮肉直至血肉模糊。
·“剪刺猬”:用剪刀将全身皮肉剪得破碎不堪。女英雄解文卿被敌人用剪刀剪烂身上肉并在伤口撒盐。
·“穷小子翻身”:将人全身用刀子割开,丢进烧红的锅里;甚至将待哺婴儿双腿劈开丢进烧红锅里。
·活埋与填井:山东潍县纸房区李家营一村就被活埋70余人;临朐县一次将96人填入文庙井中;莱西朱家庄一口井里活埋49人。还乡团还用铁丝穿透人们的锁骨,将人填入井中。
·铡刀分尸:纸房东庄,蒋匪在街口安下12口铡刀,按户抓人铡死。邢家东庄一次被铡12人,妇救会长一个四岁小孩也被铡成三段。贫农韩在林兄弟三家15口,14口被铡死,剩下一个老母苦苦哀求给她留下一个后代而不得,看到孙子全被铡死,自己也上吊而死。女英雄吴洪英被割耳后,被还乡团用铡刀拦腰铡断,壮烈牺牲。
·剖腹挖心、大卸八块:还乡团将人挖眼割舌后剖腹开膛,大卸八块。年仅15岁的秦培伦被割掉耳鼻后剖腹挖心。女英雄孙瑞兰被架在火炉上炙烤4天4夜后遭挖心砍头。
·“照天灯”与凌辱穿阴:妇女被剥光衣服绑在树上轮奸后,用烧红的枪条插入阴部活活搅死。
·斧砍、挖眼、掏心、绳勒等酷刑不一而足,凡是被他们杀害的人多是体无完肤,尸无全身。
·逼迫至亲相残:四川昭化,还乡团抓住游击队长李仕用,拔牙、挑断脚筋后,竟威逼其父李国举手执长矛亲手杀死自己的儿子。
反攻倒算,掠夺民财
还乡团的核心目的之一是夺回在土地改革中被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和财产。他们疯狂地进行“复田倒租”,抢回土地、房屋、粮食、牲畜等。据郯城有关部门记载,在1947年至1948年被国民党占领期间,还乡团共计“倒回”土地25万亩,房子2.4万间,粮食297万公斤。
株连迫害,斩草除根
他们还残酷地迫害革命者的家属。在福建伯公凹,烈士邹佛仁被砍头后,头颅被当作恐吓群众的工具,轮流挂在每户人家的门口。解文卿牺牲后,其家人也长期生活在悲痛之中。
集体屠杀惨案
还乡团经常制造集体屠杀惨案。1947年山东“李家营惨案”,以国民党潍北区区长邢汉东为首的还乡团,在41天内杀害党员干部、家属和革命群众494人。1947年9月“日照惨案”,日照县与莒县超2000名干部群众遇害,手段包括活埋、砍杀。临朐县被占3个月即有1993人遇害。
1948年4月,华野九纵收到了潍北县委写给全体指战员的一封义愤填膺的控诉信。信中写道:“这几个月我们受尽了亘古未有的大灾难……两年多来,潍北县人民被残害者已有千余。单是纸房区李家营村一带即被害数百人。直到今天,寒亭据点周围的死难同胞仍曝尸旷野,无人收拾。”信中详细列举了还乡团的种种暴行后悲愤地写道:“这是潍北人民的血海深仇,永世不忘!”
二、正视历史,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还乡团的暴行是铁一般的历史事实,有大量的档案、文物和亲历者证言为证。这本“染血的花名册”记录下了反动派的罪恶,不容任何歪曲和抹杀。
然而,当前社会上存在一些被称作“蒋粉”、“国粉”的群体或个人,他们中的一些人受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影响,试图通过断章取义、捏造事实、美化反面人物等方式,为历史上的反动势力翻案,甚至质疑和诋毁革命英烈。这种行为:
·是对历史的背叛: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歪曲和丑化历史同样意味着背叛。美化曾对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势力,是对无数革命先烈和受苦受难人民的极大不敬。
·是对价值观的扭曲:英雄烈士是民族的价值标杆和精神脊梁。诋毁英烈、美化反动派,是在撕裂社会的主流价值,蛀空民族的精神支柱,无异于自毁长城。
·是对法律的挑衅:我国已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错误的历史观,坚持用唯物史观认识和对待历史,铭记革命先烈的牺牲,捍卫历史的真相。正如当年潍北人民在给解放军信中那掷地有声的呐喊——“这是人民对自己军队的命令!”那些在临死时殷切盼望为他们报仇的死难同胞,那些曝尸荒野无人收拾的英烈,都在警示我们:血写的历史不容篡改,民族的伤痛不容戏谑。任何为还乡团招魂、为反动派翻案的企图,终将被历史和人民所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