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浮人家 六十四
春天,一个令人充满希望的季节,一个令人产生无限遐想的季节,一个令人心情最为愉悦的季节。三月十二日,植树节的当天,我们驾车前往郊区的房子。一路上,我和爱妻想像着,房间里此时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景象,谈论着,物业会怎样对被水泡了的房间做出修复,计算着造成的损失会有多大,哪些是物业应该赔偿的。
车窗外的春色已经很美。一排排高大的杨树,叶子不小了,微风拂过,开始点头哈腰地不停摆动,仿佛在向树下经过的行人车辆,挥洒着对春天来到的欣喜 ;经过的桃树林,在临道路一侧,有人给绑上了一串串的塑料桃花,一片粉色,一片白色 ,不停交替着。明知是假的,还是让人们的脸上,现出对美丽春天的赞赏和期待 ;一团一簇,不停扑入眼帘的紫穗槐,虽然还没有开出串串小花,却也抛枝展条,密密麻麻的布满了黄色嫩芽,偶有行人经过,总是不禁要驻足细看,慢慢品味,也有人就凑上去,牵手一根长长的枝条,想闻一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香味。性急的游人,已经在摆出各种各样的姿势,拍照留念,要把自己的身影与美色定格在 一起,在心里留下一个春天的记忆。
我们的 车减速开进小区,迎面看到物业副经理,打了个招呼,说好待会房间里见面。打开房门,瓷砖地面上的水全都退去了。卫生间的下水道一化冻,大部分的水就流走了。四处察看一下,三个房间里的地板,全都泡鼓了,踩上去“啪叽”,“啪矶”的,还鼓起一道道的棱子,踢脚线也是 歪歪斜斜地和墙面分开 ;书房里的地台,因为泡水膨胀,已经完全变形了,而所有的套装家具,腿部无一例外都是开裂翻卷起皮,最惨的是客厅里那套白色的皮沙发,接近地面的部分,裂出十几个大口子,呲牙咧嘴的,从底下看,深部位置还因为吸水而下坠在瓷砖上。沙发前面铺的地毯是彻底报废了,浅色的纯毛,已经是一缕缕的黑黄色。
两个落地书柜的门可以打开了,一套精装的百部名著,泡发了六十部。膨胀以后,把书柜的格子挤得满满当当。当初是因为感觉这些书太沉,分放在两个书柜的下部,结果就遭殃了。客厅和卫生间的地面上还各有几块瓷砖裂出了纹路。尤其是黑胡桃色的玄关,是爱妻给装修公司的设计师出主意,体现出一种少有的创意而被采纳,后来成为同户型的标配,爱妻也因此而得意了好一阵子,现在从底部往上开裂变形,不复美观。不说了,不查了,心疼也没用,拿出手机和数码相机,拍照留证据吧。
物业副经理和七八个人一块来了。副经理看了现场,直瓷牙花子,说真是谁也想不到的事情,先看看怎么弄吧。 最后是决定先把地台和地板起走,把房间里晾干。其他以后再说。几个人从地台下面掏走二十多桶水。临走,副经理说了 ,有什么修复方案,会及时沟通。我们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通风,慢慢地继续清理着拆除以后产生的零零碎碎的垃圾。此时的心情就不描述了,总不会是什么喜悦的心情,反正。
就这样,哩哩啦啦地拖了一个月,马上奔五一节了,期间几次找物业,都说是还没有方案,总之就是拖着。最后没办法,去物业办公室堵物业的经理,几次把他从麻将桌上拉出来交涉,物业终于同意,出钱,找人,重新粉刷墙面,换地板,地台拆除了,就不再做地台了,太贵,填平了,地板一直铺过去,我们也没意见。物业又提出,需要在卫生间里打墙,给那根有裂缝的管子做替换,不替换,楼上就不能供水。不同意也得同意,凿吧,卫生间的墙上凿了一人高的窟窿。干活的人不小心,从墙上砸下来的洋灰块又把地面瓷砖砸坏几块。唉,一世八天的,二次浩劫呀。
物业从我的卫生间里把管子絮进去,又把三楼的墙面凿开,接好,又没事了。拖到五一以后,才说,找不到同颜色的瓷砖,没法弄,要给卫生间墙面凿开的地方,换个颜色,地面的瓷砖,也只能是补几块其他颜色的。这我哪能答应呢? 不答应?物业有办法,不管你怎么找,就不理你了!你还能怎么着?泡坏的家具损失,连提也不提,爱怎么着怎么着吧!完全是一副混不讲理的架势。
真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跟单位里的法律顾问咨询了一下,建议是打官司,百分之百地胜诉,还自告奋勇地要做我的律师。这可不行,公是公,私是私,不能搅乎到一块。花两千块钱请了位律师,花几百块钱,把相片和视频弄好作为证据,就等着开庭了。律师在某日电话我,被告方物业公司的人,要在哪个大饭店宴请法官,估计和你的官司有关系,问用不用去取证。去取证就再额外给一千块钱。 拒绝了,让闺女家三口人,按时间去饭店,悄悄录下视频,给里里外外瞎跑的外孙 ,照了许多照片,顺便也给宴请的双方留了影。
开庭,交换证据,法官来现场查看。同时来的还有评估公司的两名工作人员。评估费由我先付,然后从赔偿款中扣除,事后一想,实际上就是由我出了。和法官交谈了几句,问卫生间的修复会怎么评估,法官大大咧咧地说,碎一块赔一块,数一数就行了。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要求颜色统一,法官沉下脸说,这是强人所难,不愿意再理我。我避开法官问评估的人,你怎么能就数一数?没有掉下来的也都被震酥了,怎么办?地砖只换几块,你觉着干活的会给我换吗?起碎砖的时候,再把边上的砖弄坏了,算谁的?
评估的人说,我尽可能给您多算点儿吧。说起其他损失,法官说了,家具一类的,不在赔偿范围,两三年的家具,怎么坏的不好鉴定。泡坏了的书,谁还看书啊?装装样子罢了。几双皮鞋又值什么,有买鞋的发票吗?看来,物业的饭是真没有白吃。吃谁的饭,给谁办事,真是有底线。我内心对法官是赞赏的,老话说,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还颇有点儿古君子之风呢! 评估项目在登记表上列完了,双方签字,由评估人员回去做出评估。法官留下话,如果认可评估公司的评估,就直接出判决书了。天呐,评估数字是多少,我还不知道呢,就要出判决书了,真是有效率。
判决书下来了。我赢了!被告物业公司需要赔偿人民币八千元正。物业承诺,另外免除一年的物业费。扣除两千元律师费,两千元评估费,还有制作证据支出的五百多元,我只能用三千五百元把房间恢复原状。赶紧请了装修公司的人来看,人家明确说,光是修复巨大的玄关,也不止 三千五百元,看了看卫生间,说了,修是没法修的,只能是打掉重新装,估计要一万五千元以上,不算瓷砖钱。再算上换掉被泡变形的五个门框和关不上的门,(都是定制成套的产品,一千五百元一套纯木的造型门),少算点儿吧,总共报价两万八千元。有意外单算。你看看,专业人员就是让人佩服,这帐算得,磁磁实实地。我信服。不过,我就不明白了,官司打了半天,我赢没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