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要警惕农村出现两极分化
【导语】在强调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避免贫富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正引起人们的反思和重新重视。
1月8日,在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主办的“清华三农论坛(2022)”上,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陈锡文发表演讲。陈锡文认为,中国社会当务之急是制止社会急速发生的贫富分化现象,否则,实现共同富裕就肯定是一句空话。
以下为演讲精要,推荐阅读。
1 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指标
陈锡文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是宏伟也是艰巨的,同时还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下一步,尤其是未来15年,衡量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指标,应该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明显的实质性缩小。
尽管最近十年来,国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了一定程度的缩小,以2020年为例,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6:1,比上一年缩小0.08,但这仍然并不尽如人意。
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背后,中国还面临着一个巨大挑战——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根据官方公布数据,2020年,中国大陆地区人口为14.1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3.89%,人口超过9亿。
然而,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来看,城镇户籍人口只有6.4亿。这意味着,中国统计的城镇常住人口中,有2.6亿人没有城镇户籍。
此外,中国从2017年开始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1年,农业农村部公布,在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过程中,确认集体成员9亿人。而农村户籍人口还有7.7亿。这意味着,虽然1.3亿人已经不是农村户籍,但仍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对于这样的情况,陈锡文表示,一方面,既要看到城镇化正在不断推进,农民逐渐减少;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化过程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如何保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明显的实质性缩小,是最艰巨也是最应当啃下的一块硬骨头。而且这种缩小不是削富济贫,而是要让农民收入有更快的增长。
2 农民增收的六条经验
陈锡文称,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已经取得了若干重要经验,形成了组合政策,可归纳为六个方面。
一是消除绝对贫困,避免出现规模性返贫。“如果有大量的绝对贫困存在,再来谈共同富裕,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因此,消除绝对贫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基本思路,2020年底已基本实现。
不过,对于有可能或者容易返贫的人口而言,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返贫风险,这项工作必须继续抓紧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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