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靖:处罚1.78亿,人均罚款96.3万,黑龙江秸秆焚烧罚款需要农民来交吗?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黑龙江185人因违规焚烧秸秆被处罚1.782亿元,人均罚款96.3万元”。记者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检索到,这1.782亿元是发生在2022年11月1日—12月15日期间。为什么罚这么多钱?这些钱谁来交?秸秆禁烧存在哪些问题?基层治理付出了什么代价?
一、罚款谁来交?
4月1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凤华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要澄清的一点是,1.782亿是直接扣拨地方财政资金,跟焚烧秸秆的农民本人无关,此次对农民并无实际处罚。扣拨的资金我们最终还是‘用之于民’,用来奖励那些禁烧工作推行较好的地区。”
这个回应大体符合事实,因为目前秸秆禁烧工作“痛点”除了存在于政府与农民之间,还存在于政府部门和政府层级之间,这又与我国当前执行秸秆禁烧的工作机制有关。
目前地方层面在执行秸秆禁烧工作中,主要依赖属地管理,将禁烧任务层层下压,所谓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对上订立“军令状”,而各级通常都以“政治任务”话语向下加压,层层下压直到村一级。很多地方最终会将禁烧任务与个人责任挂起钩。
在这种压力型体制之下,为了保证基层在这项工作上的动力,上级部门的工作方式无非奖惩两类。即对禁烧工作的“优等生”进行奖励,对“差等生”进行惩罚。惩罚下级的方式中就包括罚款,既有对部门的罚款——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工作的奖惩,也有对个人的罚款——对包保责任人进行奖惩。
如笔者近日在安徽东部某县调研中发现,每年秸秆禁烧工作开始前各级就会开始划分责任和订立奖惩,如乡镇要向县里预交保证金,村里要给乡镇预交保证金。一季禁烧工作完成后,根据禁烧成效进行奖惩。如村里预交4000元保证金,如果本村辖区发现一次火点,乡镇会罚掉500元,如县里发现则罚1000,如省厅监测卫星发现,保证金直接扣完。村里包保村干部向乡镇交保证金并参加考核,乡镇向县、县向市层层缴纳保证金。
一些地方则通过年终考核工作成效的方式来管理,特别是一些粮食主产区省份,在秸秆禁烧问题上考核赋分较高,下级政府若此项工作扣分较多,则相关工作经费、财政支出会进行核减。如皖南某县,县级对乡镇禁烧工作进行排名,通过技术监测和县级巡查,对各乡镇进行工作排名,排名末尾5名的罚款奖励给前5名,按照10万-6万元的标准罚款。
因此,黑龙江省的回应基本上符合实际情况,相关举措参照的是《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该规定于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