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农民及集体可否是风力发电主体?

2023-11-23
作者: 李昌平 来源: 李昌平|头条

  看到这个题目,估计很多人都会说“不可能”。其实,不仅可能,完全可以!

  内蒙鄂尔多斯有一个达拉特旗,旗委旗政府把各个村集体组织起来成立一个风力发电公司,各村集体用扶贫衔接资金入股风力发电公司,探索生态空间资源产业化的“统发共富”模式。风电发电成本0.12元/度,上网电价0.2829元/度,一个风机一年纯利润不低于250万元。达旗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统发共富”,今年有3个风机发电,明年增加10个风机发电,后年还可增加更多的风机发电……

  达旗党委政府,让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做风力发电的基本主体,让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共享风力发电收益,并且是永久性的共享发电收益。这才叫以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振兴,这样的乡村振兴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这样的乡村振兴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这样的乡村振兴,是发展权与治理权高度吻合的乡村振兴,是保障国泰民安的乡村振兴!这当然也是可持续的反贫困模式!

  全国各地,到处都有风力发电,但都与农民及村集体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不,说错了,还是有一点点关系的:装风机要占地,装一个风机要征地一亩左右,占地一亩补偿2—3万元。发电的收益呢,从风机转起来的那一刻开始,就跟农民及村集体没一毛钱关系了!发电对环境、生态及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也跟发电企业没关系了

  同样是风力发电,达拉特旗是以农民及集体为主体的“统发共富”模式,完全符合习主席强调的以农民为主体的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及生态价值市场化要求,把习主席让农民和集体参与到产业链各环节、并分享产业链各环节增值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指示落到了实处。而其他很多地方,利用农民及集体的生态空间资源(土地、风、光、水)发电,却不给农民及集体分享收益,把农民及集体的绿水青山变成了少数人的金山银山,这显然与习主席的要求相背离。

  不少人几乎没成本的用农民及集体的生态空间资源发电赚钱,老婆孩子在国外,财富源源不断向国外转移。这种发展,是掠夺式的发展,是危害性很大的发展模式!

  乡村振兴,首先是以农民为主体振兴乡村,振兴的首先是农民的乡村,成果为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内蒙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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