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彻查辉县市南寨镇长期虚构公文问题的公开信
- 新乡市联合调查组确认南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套用文件文号制作虚假红头文件,将智力二级残疾村民"任命"为村支书,帮助原支书逃避法院"限高"措施,11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
- 早在2018年,南寨镇政府即联合北寨村党委书记制作多份加盖公章的虚构公函,以修建垃圾填埋场为幌子,开挖河道砂石对外出售牟利
- 举报人李全付多次实名递交举报材料,但始终得不到立案核查,甚至遭到定向打压
- 两起案件相隔六年、手段如出一辙,表明造假并非偶发行为,而是被反复验证的"常规操作"
- 公开信请求省纪委监委督促彻查南寨镇长期造假问题,要求对照案件暴露的公章审批制度漏洞逐项整改并向社会公开
关于要求彻查辉县市南寨镇长期虚构公文问题的公开信
河南省纪委监委:
我是辉县市南寨镇坝前村村民李全付。新乡市“孙石窑村顶包案”联合调查整顿组已于2026年1月7日发布情况通报,确认南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套用文件文号制作虚假红头文件,将智力二级残疾村民郭黑虎“任命”为村支书,以帮助时任村支书帖托逃避法院“限高”措施。通报对包括辉县市委书记在内的11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新乡市委、市政府在通报中表示“深感自责”。
然而,我们不得不追问:这起荒唐的“顶包案”到底是偶然失察,还是当地造假成性的必然产物?南寨镇政府、辉县市政府乃至新乡市政府是否真正做到了举一反三、彻查到底?
一、“顶包案”绝非孤例
据公开报道,早在2018年,南寨镇政府即联合北寨村党委书记马海林,以修建垃圾填埋场为幌子,制作多份加盖镇、村公章的虚构公函,对外宣称公益事业,实则开挖河道砂石对外出售牟利。两起案件相隔六年,手段如出一辙——真公章、假文件,规避监管、谋取私利。正如有评论指出:“造假不是偶发的‘权宜之计’,而是被反复验证、不断升级的‘常规操作’”。一个镇政府,何以能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这一刑事犯罪手段常态化使用?公章何时成了某些人手中的“提款机”?
二、实名举报为何石沉大海
早在两起造假乱象曝光前,我就针对镇政府虚构项目、无证倒卖砂石等问题多次实名递交举报材料,线索清晰、事实明确,但始终得不到立案核查。举报人甚至遭到定向打压。一边是公职人员涉嫌伪造公文、非法采矿,办案机关拒收材料、不予立案;另一边是举报人遭受打击——这种“选择性失灵”的监督机制,如何取信于民?
三、恳请省纪委监委责成彻查以下问题
第一,南寨镇到底伪造了多少份公文?2018年北寨村砂石案、2024年孙石窑村顶包案之外,是否还有未被发现的造假行为?请辉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对南寨镇近十年所有公文进行全面排查,逐份核实真伪,并向社会公开结果。
第二,村民实名举报是如何处理的?谁在拦截?谁在压案?谁在打击报复?请逐一核查每一条举报线索的流向和处理结果,对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的人员严肃追责。
第三,这起案件是如何被推上热搜的?如果不是媒体曝光和网络发酵,这些问题是否还会继续被掩盖?请公开事件曝光的完整过程,查明是否存在“捂盖子”行为。
第四,南寨镇政府的自查自纠何时启动、何时完成、何时向社会公布?我们要求南寨镇党委、政府立即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对照两起案件暴露的制度漏洞(公章审批无双人复核、无存档核验、主要领导可随意授意制作虚假公文),逐项整改,并向全社会公开汇报整改结果。
法治不容“纸面合规”替代“实质合规”。当公章可以随意加盖于虚假文件之上,当伪造公文成为基层干部规避监管的“通行证”,损害的不仅是国家资源和司法权威,更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根本信任。
恳请省纪委监委以“顶包案”为切入点,督促辉县市人民政府、新乡市人民政府真正举一反三,不走过场、不搞表演式整改,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将南寨镇长期造假问题查个水落石出,给人民群众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交代。
此致
敬礼
辉县市南寨镇坝前村村民:李全付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