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国被刑拘的7天

3月25日晚上8时左右,李道国从北京海淀区的家中被带到太平庄派出所,随后被来自河南新乡辉县市的公安人员带走。
3月26日19时,李道国被河南省辉县市公安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羁押于新乡市看守所。
3月27日,李道国被刑拘一事被公众知晓。
3月28日中午,李道国家属接到河南省辉县市公安局寄送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3月29日,无新消息。
3月30日,据李道国家属提供的信息,其委托的律师依法进行了会见。
律师转述,李道国看起来憔悴,但坚持自己无罪。
李道国希望亲友知道,自己是村民授权代表,正在和村民们合法维权。如今被羁押,是遭到裴春亮和辉县公安局的打击报复,自己是无罪的。
李道国非常感谢亲朋好友的关心。他说,大家的关注也是对自己的支持,对村民合法维权的支持,对正义的支持。
他转告亲友,自己一定会和陷害自己的恶势力斗争到底,绝不会自杀或自残。如果自己在里面出了事,一定是被裴春亮害的。

3月31日,无新消息。
4月1日,律师会见第一次受阻。律师于3月30日预约会见李道国,新乡市看守所安排在4月1日8:45会见。律师按时到达,看守所以侦查人员提审为由拒绝安排。律师等了2个小时,接到看守所通知称下午可会见。下午律师按时到达,看守所工作人员再次以侦查人员提审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同日,律师向辉县市公安局提交了“李道国无罪,应当立即释放”的法律意见书,并向承办人员阐述了相关意见,目前仅被听取,暂未收到回应。此外,律师收到新乡市看守所安排4月2日16时会见的通知。

4月2日,律师会见第二次受阻。当天,律师又在看守所等待了6个小时,因与办案机关提讯时间冲突,仍然未能见到李道国。

同日,李道国的律师实习证正式核发。


新乡市看守所阻碍律师会见,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律师会见权。新乡市看守所应当立即纠正违法行为,保障律师会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