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打工人】【1】打工人的诞生和现状

2021-01-03 3679 0
作者: 佐伊23 来源: 佐伊23

  工人不必然是“打工人”,只有在一定的制度下,工人才会变成“打工人”。工人变成打工人,最根本的条件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这个分离最初是在80年代出现的。

  一、城乡资本的复活和体制外打工人的出现

  (一)城乡小生产的发展:第一批打工人的诞生

  80年代初的农村改革破坏了集体经济,这造成了两个后果:(1)农村形成了大量自由劳动力。集体经济时期,农民在农忙时节从事农业劳动,在农闲时期从事集体劳动(如修水利等);集体经济破坏后,农闲时期不再从事任何集体劳动,形成大量富余劳动力。(2)分田单干造成了小农经济,而不稳定的小农经济必然出现分化,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在政策的支持下承包农田、鱼塘、副业,并雇工经营。

  1979年,在分田单干尚未大规模推行的时候,广东农民陈志雄承包鱼塘并雇工1人。陈志雄的雇工行为引起了广泛讨论,1981年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进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经济》,文章称陈志雄雇工也不算剥削,因为他的“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劳多得,是无可非议的”。

  如果说陈志雄雇工一人还能说他收入较高主要是多劳多得,那么接下来的发展很快就突破了人民日报的论调。分田单干迅速导致贫富分化,“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和新经济联合体)大量出现,他们在政策支持下获得优惠贷款,承包农田、机器,雇佣农业工人进行生产。于是,农村中第一批“打工人”出现了。

  与此同时,在城市中小生产也悄然出现。1979年,为解决闲散劳动力就业(比如返城知青)问题,召开了全国工商局长会议,允许在修理、服务等行业开展个体经营。这是城市资本发展的第一步。小生产快速发展的同时,一批个体户逐步积累资本开始雇工经营。怎么看待城市个体户雇工经营的问题,和怎么看待农村雇工经营一样,引起老干部广泛讨论。最终在1981年(也就是人民日报定调陈志雄雇工不属于剥削的那一年),国务院出台文件规定,“个体经营户,必要时,可以请一、二个帮手,技术性较强或者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两、三个最多不超过五个学徒。”于是,城市中也出现了第一批“打工人”。

  (二)城乡资本的发展:第二批打工人出现

  社会主义条件下居然出现了资本式的雇工,这到底算不算剥削,这个问题让很多老干部感到疑惑。为了在理论上给改革开路,有人从《资本论》中找到例证,通过篡改理论的方式论证雇工的合法性。事情是这样的: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这一部分中,马克思为了说明资本增值运动必须要有最低限度的价值额,为此而举例说,假如工作日为12小时,其中必要劳动时间8小时、剩余劳动时间4小时,那么为了使资本家的生活比工人好一倍、并且把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一半转化为资本,这样他必须同时至少需要雇佣8个人。有人如获至宝,明目张胆地篡改理论,说马克思划分了小业主和资本家的界限,雇佣8人以下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雇佣超过8人才是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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