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华:孙正清源如此诋毁的政治目的(六)

2025-05-19
作者: 董小华 来源: 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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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正清源长期大量发布贬损前三十年和抹黑国企的言论,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通过对孙正清源言论针锋相对的驳斥,孙正清源通过抹黑国企,来为私有化铺路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孙正清源一贯运用选择性话术,将国企污名化为“低效垄断”,却回避国企在关键技术攻关(如高铁、航天)、经济安全、危机应对和利润回馈社会中的不可替代性。 其本质是迎合新自由主义范式,试图瓦解中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为了验证我的定论,下面再接着批驳孙正清源的谬论。

  

  孙正清源说:许多人之所以特别强调“公有制”最根本的原因是,“公有制企业的利润属于全体人民,私有制的企业属于资本家自己”。当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聘用的员工数量相同,给国家上交的税费相同,承担的社会责任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有谁能说清楚两者的差别在哪里?

  我的驳斥:

  在公有制与私有制企业的比较中,即使表面上的经济指标(如员工数量、税费、社会责任)相似,然而两者之间存在本质差异。

  1、利润分配权的归属存在差异:

  公有制企业创造的利润属于全体人民,通过国家再分配(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惠及社会。这体现了对“剩余价值公共占有”的追求,旨在减少贫富分化。

  私有制企业利润归股东或资本家所有,尽管可通过工资和税收部分反馈回社会,但是剩余价值私人属性所形成的资本积累,可能会导致财富过度集中。例如,亚马逊的贝索斯通过股权控制积累了巨额财富,而员工工资占比相对有限。

  2、公、私所有制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公有制企业的决策,需平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如就业稳定、战略行业安全)。在特殊时期需承担隐性社会责任(如经济危机时禁止裁员),成本由全民分担。比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中国国企所执行的“稳就业”政策,避免了大规模失业,但也增加了财政负担。

  为了兼顾长期的社会效益,公有制企业还需倾向于投资周期长、回报率低,但对社会公益至关重要的领域(如高铁、核能研发)。中国高铁网络的亏损线路的建设,即体现了这一逻辑。

  而私有制企业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核心,虽然经营决策彰显出灵活性,但这种灵活性更容易忽视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比如:美国私有电力公司因利润亏损,关闭了贫困地区的电网,而公有制企业的电网会在亏损状态下继续维持服务。

  如: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国家电网制定的居民用电价格一直维持在5毛左右,十几年都没涨过。

  显而易见,多数私有制企业更倾向于短期可盈利项目,除非政府给予足够的补贴。例如:私营医院可能集中于整形外科而非基层医疗。而且私有制企业的经营风险由资本所有者承担,但也有可能将成本转嫁给社会(如生产过程中的污染、裁员导致向社会转移社会福利压力)。

  从中可见,公有制力图将经济基础与政治目标绑定,而私有制则致力于维护资本自主权。二者对承担社会责任和公平义务方面上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区别不仅在于追求经济效益可量化的过程,还在于权力结构、剩余价值分配和社会再生产方式的不同。“谁掌握生产资料”这一根本问题,更是彰显二者所有制的不同。从中可见,孙正清源的质疑违背基本事实,毫无道理!

  

  孙正清源说:其实那时候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之所以被人羡慕,就是因为除了单位员工享受的待遇之外,员工的家属也会享受与集体企业员工、无业者和农民不一样的待遇。从这个意义上说,那时候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最多算作是员工和家庭成员的所有制。……一直到今天,一些国企央企不但不能为国家财政提供应有的税收,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也完全对不起国家财政所有的投资。很多国企被老百姓诟病的,除了员工的高福利,还有高管超出普通人很多的年薪。相比较之下,从比同级别公务员高出几十倍的薪资待遇。

  我的驳斥:

  1、孙正清源将前三十年全民所有制国企的福利分配等同于“员工和家庭成员的所有制”,事实上混淆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社会福利分配之间的本质区别。

  否定全民所有制,前提需要证明生产资料已然脱离全民控制,而并非因历史阶段的分配方式差异。

  根据宪法规定,全民所有制国企所有权的归属是全民所有,资产处置权由国家统一调配,企业福利资金的来源由国家财政拨款(如职工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预算),并具备保障国家工业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功能。

  假设真如孙正清源所言,国企名不副实,本质是员工和家庭成员所有制,那么这种企业必须具有以下特征:

  ①企业产权属于员工和员工家庭私有。

  ②企业资产处置权归企业员工。

  ③福利资金来自企业的利润留存。

  ④企业的社会功能仅服务于企业内部成员。

  综合上述情况,通过对比可发现,公有制国企和孙正清源口中的所谓“员工和家庭成员所有制”,二者的特征大相径庭,没有什么共性。

  另外,前三十年全民所有制国企的福利分配,是计划经济下社会分工和工业化战略的产物,其本质仍是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孙正清源将福利差异等同于“员工和家庭成员的所有制”,其理论存在着根本性的谬误。

  因为全民所有制决定了资产控制权属于国家,而非员工个体。所以孙正清源混淆了所有权与分配权二者关系。并且孙正清源还无视当时的历史条件,前三十年单位办社会是因国家财政能力有限,而非制度的本质。

  2、孙正清源通过国企员工(尤其垄断行业)的工资、福利往往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现象。真正的“全民所有制”应当超越单位或户籍限制,而不仅仅是某个群体的特权。经济成果应由全社会共享,而非特定群体独占等立论来否定国企的公有制属性的观点。

  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所有关于所有制问题的讨论都应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判断下来审视。

  中国当前的实践属于公有制实现形式向完全公有制过渡的历史形态,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必经途径,而中国的公有制经济本质与国民待遇差异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至于孙正清源所提薪酬差异的问题,国家在2023年出台的新规已规定:央企高管薪酬与职工收入倍差不得超过8倍。

  2022年,中国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是81万元,已与同级别公务员差距已从2014年的15倍降至4.7倍,实施“限薪令”后,金融央企高管的薪酬下降了52%。

  虽然现阶段国企需要改进之处很多,但因此就否定中国国有经济的公有制性质,这种否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成立。

  只有当国企利润没有通过财政、社保、公共服务等渠道充分回馈全民,“全民所有”才确实仅仅只是华而不实的法律概念?真正的公有制检验标准,在于生产资料是否由全体人民控制、发展成果是否全民共享。事实是,中国国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部分利润上缴财政,并且通过财政再分配来惠及全民,用于教育、医疗、扶贫等公共支出。比如:2022年国有资本预算支出1.2万亿用于社保等民生领域。

  3、孙正清源的论调是典型的“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式诡辩,其逻辑漏洞在于:

  a、孙正清源将分配差异等同于所有制异化,通过偷换概念来否定宪法对全民所有制的明确定义。

  b、孙正清源通过放大个别国企问题,来进行选择性叙事。无视改革成效与全民共享机制(如国有资本收益全民分红)。借批判他所谓的“员工所有制”,来制造意识形态陷阱,以便推销其经济体制全盘私有化的理念,此举符合西方颠覆中国制度的图谋。

  c、孙正清源通过混淆法律所有权与实际受益范围的区别,来制造理论误区。

  需要澄清的是,将“完全均等”等同于“真正公有”本质上是理论谬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专门批判了这种“粗陋的共产主义”。毛主席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批注》中,陈述过社会主义国家福利差异的阶段性。孙正清源的谬误在于将分配的具体形式的这个概念,偷换为所有制的本质。

  总 结

  孙正清源将前后三十年的公有制一并贬损,其目的已然昭然若揭。

  任何否定中国公有制实践成功的观点,都违背以下铁律:

  生产力标准上,中国GDP增长180倍。

  人民福祉上,人均寿命从35岁增至78岁。

  国际比较上,全球发展速度冠军。

  孙正清源的言论,表面上看貌似是在批评国企弊端,实质是想用个案否定公有制。我们必须清醒识别这种话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在深化改革中做强做优公有制经济,而不是被孙正清源极端化言论带偏方向。

  (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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