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实:对中国工人阶级现状的忧虑及建议
【导读】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可以看到,尽管过去盛行的“阶级划分”做法早已被现今流行的“社会分层”说法所取代,但是阶级问题并不是消失了,而是转化为一种新的、更为复杂的矛盾形态,若隐若现于某些具体的突发事件之中,成为一种潜在的社会风险。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切。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原书记刘实同志的这篇旧作以工人阶级为关注对象,精辟分析了中国工人阶级的生存现状及原因,为我们理解当前的社会结构问题提供了一定参考。特此编发,以飨读者。
当前中国工人阶级状况
一、 雇佣化
目前,约有一亿职工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党的十三大指出,职工在私营企业劳动是雇佣性质的。乡镇企业中,有的名为集体,实为私营,这样企业的职工也是雇佣性质的。国有企业如何?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行了“小卖”和“大股”。一部分中小国有企业卖给私营企业主,变为私有企业;一部分实行经营者持大股。
2002年8月7日,浙江工人日报刊登一篇新华社记者的国有中小企业改制调查《“新百万富翁”震荡大江南北》。调查指出,在日益深化的国有中小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经营者持大股”正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改制方式,受到各地政府和企业广泛推崇。通过多种多样的购股方式,一批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在“一夜之间”拥有了数十万、上百万、甚至千万元的股份,形成一个特殊的“新百万富翁”社会群体。这样的企业经营者,各显神通,破解筹资难题。有的是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有的以个人资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有的以现金购买。此外,更有当地政府从财政收入拿出一部分钱借给经营者,或政府奖励经营者一部分技术或管理要素股,虚拟入股,持大股的经营者都未出钱或只出了一小部分钱。有的是经营者和职工购买企业时自己出了一部分钱,然后动用职工工资节余基金配股。获得了大股的经营者坦言,与过去“一刀两断”,为自己好好干。国有中小企业经过改制,职工也改变了原有的地位,成为雇佣劳动者或实质上具有雇佣的性质。国有大型企业改为股份制,有外商和私营企业主入股,国有股部分强调企业经营者是产权代表,企业经营者持有股份,并实行年薪制,年薪所得高于普通职工的十几倍、几十倍、以至百倍以上。在这样的股份制企业中的职工,劳动也带有雇佣的性质。
二、 贫困化
比之于私营企业主、外商投资者、个体经营者和为他们服务的知识分子上层,工人阶级的生活改善是有限的,是相对贫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