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一个北京人大代表、工会主席的控诉

2022-08-29
作者: 李茂林 来源: 红歌会网

人大代表、工会主席、纪委委员权益如何维护?

——一个共产党员、人大代表、工会主席、纪委委员的控诉

  本人,李茂林,原北京市西城区第九、十、十二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特邀监察员。原中国印刷公司北京新华彩印厂工会主席,党委纪委委员。

  1997年6月中国印刷总公司北京新华彩印厂原工会主席离休,中国印刷总公司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组织部关于按照同级党正副职配备工会主席的规定,6月27日下发了《关于李茂林任北京新华彩印厂工会代主席报告的批复》:批复中明确本人任新华彩印厂工会代主席,享受副厂(处)级待遇。不久,经厂工会委员一致同意,并报中国印刷公司工会批准,本人成为北京新华彩印厂正式工会主席(全总也有文件规定,代理工会主席不超过三个月自动转为正式主席,代理主席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9年年底,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借调本人到协会工作,借调时公司领导与本人协商,征得本人同意,公司给厂里发了“借调函”,明确本人以副厂(处)级待遇平级借调到中国印刷技术协会工作,且当时本人是北京市西城区人大代表,正履行代表职务(1999年当选,任期五年)。

  在借调印刷技术协会期间,2006年8月,北京新华彩印厂为我办理了退休。本人一开始对自己退休费及企业待遇等问题没有产生怀疑。后来发现:本人退休后退休金竟然等同下岗!不仅没有享受应得的副厂(处)级的补贴,甚至远远低于本企业同工龄职工!

  起因:本人在厂期间,1998年冬,厂警卫班拿来一件撕开的棉大衣指着破洞向我反映:他们所穿的棉大衣里面的棉花全是灰色的再生棉,不能保暖御寒,我想起古代“鞭打芦花”故事,义愤填膺,经本人调查这些大衣是物资科科长李林华购买的,我当即向党委反映了这一情况。李遭到批评。2000年11月,中国印刷公司对所属北京市西城区新华里地区实施“危改加房改”,原新华里有一小卖部, 此时李林华已经升任新华彩印厂党委书记,她伙同厂长付志刚,串通有关领导,公然将小卖部的营业房落在自己儿子名下,然后堂而皇之享受了拆迁,价值上千万。群众意见很大,向我反映,我也将这一问题反映给了中国印刷公司领导。

  2006年本人在借调到中国印刷技术协会期间,厂为我办理退休,恰恰是李林华和付志刚任北京新华彩印厂书记和厂长,他们罔顾事实,不仅刻意对我隐瞒,且没有经过中国印刷公司党委和工会,私下暗地里将本人退休后应享有的企业副厂(处)待遇取消了,公然对我本人进行打击报复,致使本人退休后收入一直蒙受到较大的损失。

  想我参加工作以来,连续42年全勤,没有请过一天病事假;始终拿职工平均奖金,多余部分上交党费;年年先进,两次舍身救火;为企业翻译技术材料、撰写文章刊载在各大媒体有几十万字——退休后至今编写印刷史、厂史,帮助孤寡老人解决困难;本人自学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学士,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在企业里学历最高;人民大学、印刷学院都曾要我留校当老师,广播电视台、经贸委要聘我作编辑记者,我一概拒绝;我一心扑在工厂、一心想着工人,我竞聘厂长得到职工群众一致拥护,可不知为何落选!李林华付志刚当了书记厂长,不过三、四年光景,一个真正具有革命传统的、好端端国家大型二级企业,现在名存实亡,具有国内最先进的彩色复制技术的队伍不复存在。他们却享受各种高额补贴,我退休后工资待遇竟然等同下岗!他们见到我甚至用讥讽口吻问我:“你上访有结果吗?”邪恶竞如此嚣张!不得不说,这不仅是对党委纪委委员、工会干部的严重的打击报复事件,也是对人大代表权益的公然挑衅!——我国《代表法》规定,代表在原“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要给予“保障”;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公然践踏!可是这事情竟然出现在我们央企!

  本人将此事反映给中国印刷公司有关负责人,公司也找到了1997年6月关于本人任工会代主席、享受副厂待遇的批复,且没有任何取消本人有关待遇的材料,于是答应给予解决,并从当年春节开始给予本人副厂级补助。

  不料,2020年9月发生了退休人员集体上访中国印刷公司事件。起因是是中国印刷公司退休办负责人詹静炫富和工作不当引起的,詹静在微信里多次显示自己高档次消费,指责退休职工“没吃过,没见过,自己把自己当根葱,谁拿你炝锅呀?”,致使众多退休人员不满,在北京西城车公庄大街中国印刷公司门口聚集。总经理杨军,拒不接见退休工人,且扬言:“我在天津工作时,这种事经历多了,寻死觅活的我见的多了,这些都是小事。”更为严重的是:处在疫情期间,杨军发出通知在两周时间签字有奖。人为造成大量人员聚集。本人指出他的错误:第一、北京没小事,要及时与退休工人坐下商谈;第二、正处疫情期间,短时间让五六千退休人员集中到退休办签字,违背北京市防疫规定。杨军说:“我们有自己的上级领导,我们不听别的。”且对詹静极力袒护,结果,原来答应落实我的副厂待遇问题,坚持不予落实。原公司经理武文祥,为我证明,他们说武“老糊涂了”;原公司书记张双儒也为我出具了书面证明,他们“不予采信”。总经理杨军扬言:自己是从军队大院出来的,扬言认识国家最高领导,底下的人也认为他有靠山,于是就可以不顾事实,就可以无视政策法律,天之骄子就是如此豪横!我为此事奔走四年多至今没有着落,有关部门领导说:“答复了,结案了,再上访就是犯法。”

  我必须申明:我李茂林并不想挣得个人的些许物质利益,我要争得是人大代表、社会监察员、工会主席、纪委委员应有的权益保障!一个浅显道理:人大代表,工会干部、纪委委员权益都不能保证,普通人民、普通工人、普通党员权益如何保障?央企个别领导如此豪横的打击报复事件,这问题还不严重吗?地方政府管不了,法院不受理,人大代表、工会主席、纪委委员的权益怎么维护?工人的地位,人民的权利是写入我国“宪法”的,我们央企各级监察部门干部都是作党群工作的,为何就认识不到,不予重视?领导人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求做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何从体现?

  中共党员、原中国印刷公司北京新华彩印厂退休职工

  李茂林

  2022年8月27日

  联系电话:1570139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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