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国家发改委发布恢复和扩大消费20条措施(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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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发改委: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 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
国家发改委: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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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国办函〔202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恢复和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顺应市场规律和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潜在需求,着力营造推动消费升级的良好生态。
——坚持优化供给和扩大需求更好结合。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拓展消费新空间,打造消费新场景,丰富消费体验,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