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锐评:作者“侵权”自己?碰瓷式维权还有多少“黑洞”
发自己拍的照片还能被告侵权?这样离谱的事,还真被星空摄影师戴建峰遇到了。据报道,8月15日,戴建峰接到视觉中国电话,称其公众号侵权使用了对方173张照片,需要赔偿8万多元。戴建峰查阅邮件后发现,视觉中国宣称侵权的照片,大部分是他自己拍摄的;他所拍摄的所有照片,都不涉及与视觉中国的合作。
当日晚间,视觉中国紧急回应称这是个“误会”,涉事图片系该摄影师授权某境外图片库销售,该图片库又将图片授权给一家美国公司销售,视觉中国则是这家美国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合作伙伴,因此拥有图片的销售权利。对此番解释,戴建峰表示不接受,经他与境外图片库核实,视觉中国没有相关作品的版权,美国公司也无权将他的作品再次转授。
视觉中国的回应,看似授权链条清晰完整,但也表明只是销售中介;摄影师披露的信息则表明,侵权的一方恰恰是视觉中国。那么,视觉中国维的哪门子著作权?无权维权,岂不是冒名维权?一开口就索赔8万多元,又到底是维权还是碰瓷?到底是摄影师“误会”了视觉中国的经营方式,还是视觉中国“误会”了版权本该属于作者?
一石激起千层浪。在戴建峰的帖文下,《中国国家天文》杂志官微称,“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诸如美国航天局NASA发布的公版图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多家知名公司官微纷纷表态,自己家的商业图标竟然成了视觉中国的版权图;不少网友吐槽,如果遇到索赔,怎么知道网站有没有图片权益?
其实,视觉中国碰瓷式维权有旧账在身。维权维到原作者头上,或许只是小概率事件,却揭露出视觉中国靠维权创收的致富经。2019年4月,视觉中国因将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纳入自家图库而引发众怒,甚至一度肆无忌惮地将国旗和国徽的图片纳入版权图库。需要追问的是,近年来,视觉中国发出多少索赔邮件,其中,还有没有拿着别人的版权去维权的案例?即使真的有人盗用了原作者的图片,可视觉中国连原作者是谁都不知道,怎么维护原作者的著作权?维权得来的钱有多少分给了真正的作者?
近些年,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优化与完善,公众的产权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加强。作为知名图片公司,保护知识产权措施越严格越好,对侵权行为不依不饶也能体现态度。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无人质疑;但是像这种碰瓷式维权,只会破坏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不是幌子,不能一面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一面又对合理使用者大搞维权;更不能抱着“有枣没枣先打一竿子”的心理,钻版权保护的空子,把法务当商务,捞一笔是一笔。4年前因为“黑洞事件”,视觉中国受到网信部门约谈,网站曾经暂时关闭。其负责人当时表示,将全面彻底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及网民监督。向原作者索赔的荒唐一幕表明,视觉中国依旧存在维权“黑洞”,对版权保护还是“误会”多多。
为了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图片网站的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应该督促平台对产品进行全面筛查,确保权属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进一步细化版权保护细则,不让此类维权挫伤创作热情,更不让版权保护陷入“黑洞”。
摄影师回应视觉中国称“没有误会”。图据网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