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化债“组合拳”发力,为地方发展减负担、增动能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3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隐性债年均消化额降至不到原来1/6
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完善和落实地方一揽子化债方案,创造条件加快化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9月26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
许宏才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务院提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3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审查结果报告围绕精准实施置换债券政策、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等提出了意见建议。”许宏才说。
蓝佛安表示,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从2024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加上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我们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蓝佛安表示,上述3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1/6,化债压力大大减轻,依靠自身努力完全可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