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民保转向职工保:千万灵活就业者的养老新考题
- “十五五”时期将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尽可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探索用工方、平台企业与劳动者共同筹资。
-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更高,但灵活就业者个人参保需承担全部费用;收入波动、断缴风险和缺乏稳定预期,是部分群体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
- 骑手小张月收入约8000至12000元,目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若平台分担部分职工养老保险费用,他表示愿意转参保。
- 共同筹资机制落地仍面临缴费责任主体、波动收入下的缴费基数核定、持续缴费意愿等难题,全国统一细则尚未出台。
- 改革需要在平台经营成本、劳动者收入和社保制度可持续性之间寻找平衡,以更灵活的保障安排减少断缴风险、提升养老预期。
张贵辰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周子勋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伴随着平台经济蓬勃发展,千万灵活就业者正面临一道现实选择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向待遇更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门槛在哪、难点何在?
在北京跑外卖三年的骑手小张,目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月一百多元的缴费压力尚可承受。“职工养老待遇更好,但如果全部由个人承担,每月要五六百。订单少的时候,这笔钱真不好拿出来。如果平台能够分担一部分,我肯定愿意转职工保。”小张的朴素心声,道出大量灵活就业群体参保的现实困境。
针对这些问题,在“十五五”社保改革蓝图之下,一张更有弹性的社会保障网,正在探索构建之中。
政策定调:“十五五”推动更多新业态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10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明确“十五五”时期社保建设重要目标: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尽可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变当前不少人停留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同时提出,将建立用工方、平台企业、劳动者共同筹资、合理分担的参保机制,并持续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缴费标准、养老待遇上存在明显差异。职工养老保障水平更高,但缴费负担也更大;居民养老缴费门槛低、压力小,相应退休后的待遇偏低。对收入波动明显的新业态从业者而言,二者之间的取舍,并非简单“想不想”,而是“能不能长期坚持”。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许光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当前扩面最大的现实障碍主要有两点:一是这部分劳动者与平台或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往往没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缴费责任主要由个人承担。按现行政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需自行承担全部缴费。对收入偏低、波动较大的人来说,这是一笔长期刚性支出,参保意愿自然受影响。二是养老保险具有长期缴费和权益累积特征,需要参保者对未来较长时期的工作和收入有稳定预期。灵活就业者工作转换频繁、收入不确定,更倾向于优先保障当期生活,从而降低参保意愿。
小张的收入状况颇具代表性:月收入在8000元至12000元区间浮动,扣除日常开销后,可用于长期养老储备的资金有限。“不是不想为老年生活打算,订单多的时候想多存一点,遇到淡季,连按时缴费都要掂量。”一旦出现断缴,缴费年限和养老权益积累都会受到影响。
破题方向:共同筹资机制落地,三重难题待解
人社部提出的用工方、平台、劳动者三方共同筹资机制,正是瞄准这一痛点的制度设计。许光建指出,落地的关键难点在于:责任主体如何确定——灵活就业涉及平台企业、用工合作企业、代理商、加盟商等多方,需根据不同情形明确缴费责任;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收入按单结算、波动大,难以简单套用固定工资基数;劳动者持续缴费意愿如何提升——收入不稳定、就业预期偏弱,对长期参保仍有顾虑。
目前改革方向已经清晰,但全国统一的缴费比例、基数核定、跨平台成本分摊细则尚未出台,整体处于政策细化、制度打磨阶段。许光建建议,应在充分调研、测算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稳妥推进,因为这本质上是收入分配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必须科学、审慎决策。
跳出个人养老视角,这项改革的社会价值更为深远。平台经济深度融入城市运转,外卖、网约车等新业态创造海量就业岗位,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在原有模式下,社保风险主要压在收入波动最大的劳动者身上。共同筹资机制落地后,将实现责任重构:平台承担相应成本、劳动者合理缴费、制度做好托底,让职工养老保障从“可望不可即”变为稳定可预期。
制度设计考验多方平衡。平台要核算经营成本,劳动者要权衡日常生计,地方政府要守住制度可持续底线。如何科学设置分摊比例,防止新增成本转嫁消费者、挤压劳动者实际收入;如何适配波动收入,设计灵活缴费方案,减少断缴风险,都需要精细化安排。
就业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固定单位、固定月薪不再是就业唯一形态。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跟上就业形态变化。社保网是否有弹性,直接关系劳动者的安全感。当劳动者拥有稳定养老预期,消费信心、劳动意愿才能持续释放,社会稳定的根基也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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