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除三害》:死刑是大开杀戒后的救赎

2024-03-10 3657 0
作者: 陈碧 来源: 风声

  如电影海报所言,“干一票大的”,《周处除三害》确实干了票大的。它与众不同的犯罪叙事、拳拳见血的暴力、对肉体痛苦的极致渲染、对精神控制的妖魔刻画,再加上充斥全片的对人性淡漠、失望乃至厌恶的情绪,无一不酝酿着汹涌的暗黑能量,以暴制暴几乎贯穿始终。你可以说它是一部爽片,因为人们喜欢私刑复仇,喜欢“侠客行”,“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人们也喜欢浪子回头,喜欢《世说新语》里的恶人周处最后改邪归正,就像电影里的陈桂林杀死了比他更坏的恶人,他的生命似乎有了价值。

  但它绝不止于一部爽片。电影的结尾,罕见地呈现了一场死刑的执行。他对骗他的医生说:“幸好我上了你的当。”刮胡子的时候,他的睫毛在颤抖,眼泪无声地流淌。当他望向镜子的时候,那是一张对生命无限眷恋的脸。开枪之前,他对着镜头,也就是对着打破了第四堵墙的观众们真诚地一笑,然后闭上了眼睛。

  也许这才是那“一票大的”。人性的最无奈也最光辉之处,就是永远存在可能,善行之下,也许有败坏;恶念之后,也许有醒悟。即便是犯下死罪,诸如谋杀、强奸的人,他们依然可能拥有譬如勇敢、慷慨、助人的品德。在审判到来之前,他们如何获得救赎?如何在善恶的交锋里审视自我,真正理解自己的行为?

  罪与罚,才是这个故事的谜底,也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死刑故事的两面性

  陈桂林的死刑判决书,可能是这样的:

  被告人陈桂林,身份证号A125783729,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持手榴弹行凶抢劫并致一人死亡,后又持枪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负案潜逃期间,绑架幼童,其行为构成绑架罪;后持枪行凶,致“香港仔”等四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后,又至澎湖灵修中心行凶,持枪致灵修尊者“牛头”及无辜信众二十余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极大,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看完这样的判决书,陈桂林可谓血债累累,这样的死刑犯死了就死了,不会有任何价值。但故事还有另一面——一个杀人犯的救赎之路。

  他是一个想要扬名立万的黑道少年,因仇杀跑路。潜逃四年,奶奶去世。此时,他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又看到自己只排在通缉榜第三位,决定要在临死前“干票大的”,好让所有人记住自己。这是个幼稚的决定,但他格外认真,甚至绑架了救命医生的儿子,以换取两大恶人的行踪消息。结果在除恶路上,他的心态慢慢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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