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的恐惧与失望,也来自对法律的陌生
过去几年,许多人开始恶补法律知识。而法学学者翟志勇在「看理想」上对于热点的剖析,不时能帮助我们从法律层面梳理思路。在《有必要谈谈<第二十条>的问题》一文中,他分析了电影《第二十条》对真实事件的改编,特别是其中对律师的削弱和检察官的强化,一部讲述法治进程的电影,就这么有意无意地回到了老百姓对于“青天大老爷”(人治)的期盼。
电影拧巴的地方,恰恰也投射了公众对于法律矛盾的认知:一方面渴望法治,另一方面又对法律感到陌生、恐惧与失望。人们总在法律是“正义的化身”和“复杂的黑箱”这两极间摇摆,那么真实世界中的法律是什么样的?
从这种矛盾的“法治观”出发,「问题青年」和翟志勇聊了聊。我们如何从“立法者”的视角来理解“立法”的逻辑和其有限性?在法治建设有待完善的进程中,个体又该如何运用有限的法律来保护自己?
翟志勇|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教授
阳少|青年志编辑
1.人们为何总期盼“青天大老爷”?
阳少
我们的法治观似乎存在着一种深远的矛盾:尽管进入所谓的法治社会已有四十余年,公众对于法律本身仍有很多的无知、恐惧和失望。春节档上映的《第二十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尽管这是一部关于法治的电影,但创作者有意无意间还是表现出了对于人治(青天大老爷)的期盼,您怎么看待这种矛盾呢?造成矛盾的原因又有哪些?
翟志勇
中西方对于理想法律形象的理解和想象是完全不同的。中国人过去最熟悉的法律形象是包青天,特别是经过影视剧塑造的包青天。我们小时候看电视,“青天大老爷”一出现就感觉特别亲切:你有冤喊冤,他就会替你做主。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有特别大的付出,只要击鼓鸣冤,然后等待,你所期待的正义就能够实现。
但这其实和现代法律的设计是完全不一样的,法官不会主动帮你实现正义。现代法律设计特别讲究程序,实际上是要求法官退到后面去,让当事人自己去争取权益,这恰恰要求每一个人积极主动地去维护自身的利益。
作为对比,西方的正义女神跟包青天最大的区别在哪里?不是性别也不是肤色,而是眼睛。包青天额头上还有一个天眼,意味着他可以明察秋毫,但正义女神的眼睛恰恰是被蒙起来的,她并不主动去看,只是被动在听当事人各自的陈述。
包青天这样一个主动且明察秋毫的法律形象,迎合并塑造着老百姓对于法律的期待。我在节目里常说法律是我们身边“最熟悉的陌生人”,原因就在于我们总是在期待“包青天”这样一个大家长,他能够帮你去做主,而一旦这个期待不能实现的时候,就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对法律厌恶和疏离:法律本应给我实现正义,但它不能够实现,因此法律就是不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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