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睡一次给一次捐款”,此慈善机构领导须严惩不贷

2024-08-10 2916 5
作者: zhoubotong 来源: 兰香湾

  有一个慈善机构,前缀带有“中华”两字,主要是负责救助生病儿童的,最近被爆料,有一个孩子得了重病,该慈善机构雷某说,可以给她家捐款,但是不能一次性给,要求孩子的妈妈陪他睡觉,睡一次给一次钱,分期付款,他想的很美,要是一次给一块,能睡上万次了,孩子等不到救济款,早就一命呼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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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人爆料,他们确实是这样干的,先通过正规手续,给孩子申请全额救济款,然后分期给,给孩子拖死了,他们就吞掉这笔救济款。就是因为名称前面带有“中华”两字,大伙给国家骂惨了,然后把所有的官员统统骂一顿。

  这家单位不是国有性质的,是一个民间机构,负责人也不是官员,顶多算老板,这种组织在全国多了去了,几乎每个城市都有,国家也乐意看到民间互相救助,所以也愿意看到更多的组织加到慈善行动中来,审批也很爽快,毕竟这是好事,又不用国家出钱。

  这件事情出来之后,我想说两点,一个这是冰山一角,这种慈善丑闻不是他一家有,以前还有一个全国闻名的慈善机构,当年的中国首富都替它宣传的,结果拿着民间捐款,去赞助年薪过亿的老板们去爬珠穆朗玛峰。另一点,我想说的是,任何民间机构,带有中国或中华字样的前缀,不应该让他通过,这会让人误会以为这是国家行政机构。

  这群民间机构为了拉生意,发动媒体抹黑国家正规的慈善机构,如果你要反驳他,他直接给你来一句,这些机构还要抹黑么,难道不是天生就是黑的么?

  我承认,任何机构不管是官方的,还是民间的,都有心怀不轨之人。但官方的可以追究无限责任,但是民间的只能用法律解决了,你不能动用另外的手段去治理他,否则你就违法了。而国企人员,除了法律制裁外,视其对社会舆论影响,还有行政手段处理他,要按照以前的“废死法律”没通过的那时期来说的话,都会直接杀掉一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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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道德败坏,对社会的引导很不好的话,这种遗毒可能彻底会断送中华文明的,这种人该杀就杀。有人会疑惑,这还有法律吗,还有王法吗?别听西方人鬼扯的制度,说良好的制度能杜绝一切不好的现象,这都是不存在的谎话。法律难道不是人制定的么,为什么很多事情变的很奇葩,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为了他那个阶层的人脱逃法律制裁,而留了很多法律漏洞。

  任何一个国家的管理很简单,行政单位就是治吏,毛主席说,“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一个个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而国家还没有办法惩治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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