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敏:究竟谁是中国经济的顶梁柱?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写进宪法和党章的规定,也是中国经济的现实写照。“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中,无论丢掉了哪一个,都不符合当今中国实际,都会犯方向性或政策性的错误。
值得注意的危险倾向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背景下,一些有话语权的官员和学者玩弄种种“词汇游戏”,强力推进经济私有化进程。如近日在某论坛上,一位高官发表“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使命”的演讲,主张“今后应该淡化所有权,强化产权,如果总是在所有制问题上争来争去,就很难突破公有制、私有制这样一些思想的束缚,像国企、国资、土地制度等等,改革就很难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其所谓改革“实质性的突破”,意味着什么?明眼人都很清楚,就是要通过“淡化所有权”的产权改革,实质性地改变公有制性质,特别是要改变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最后逼迫国家修改宪法,取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中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性质规定。
更有甚者,最近一个名为“经济研究中心”的公众号,公开以《国企的根本出路在于民营化》为题发文,重磅推出身居要津的某著名自由派学者的大作《解放国企:民营化的逻辑与改革路径》,并声称这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权威的国企改革蓝图详解,以更加理性的态度和更加时代化的视角来全面剖析国企改革”,“为中国国企的未来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南”。说白了,这个“民营化”不过就是“私有化”的代名词!正像他文中所说的“中国国企改革折腾了30多年,总想绕开民营化,实践证明最后是绕不过去的”。“‘好’的民营化就是:竞争性领域的中小国企,通过公开性竞争性的方式以公允价格出售转让给非国有投资者”;“大型、特大型国企通过公开性竞争性方式以公允价格出售部分国有产权或者在证券市场释放部分国有股份”;“带有垄断租金和资源租金的大型国企主要走上市道路和在证券市场向境内投资者释放国有股”,“同时通过开放准入以破除行政垄断,通过拆分和替代性竞争已弱化自然垄断,通过公开竞拍和增发牌照以回收资源租金”。其实质是什么无须解释,应了中国那句俗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对这种打着“改革”旗号的私有化论调,最好的回答,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上所讲的入木三分、淋漓尽致的两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