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我为何纠缠这个问题——“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
引言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
本文讨论的命题,源于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相当多的人不再接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晏智杰和蔡继明等对劳动价值论的公开质疑。
晚近以来,在中国学术界,人们要么回避价值这个范畴,要么以“要素价值论”的逻辑来理解价值。这种学术取向虽然与西方经济学的长期盛行不无关系,但也是现实经济活动的客观变化在理论上的必然反映。
因为劳动价值论在当代面临的最大挑战,并不仅仅是有人“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之类的概念分歧,而是“自然力对人力的排挤和替代”所造成的现实困惑。
换言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生产中的人力贡献越来越小,而以机器为载体的自然力的贡献却越来越大(人工智能正在加速这种趋势)。在这种背景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又将如何证明“劳动创造价值”,而“机器并不创造价值”呢?
问题在于,仅仅用“不能混淆价值与使用价值”来回应挑战,是不会有说服力的。很遗憾,挑战的结果是“机器创造价值”的结论似乎越来越深入人心。
显然,要说明“机器并不创造价值”,不能仅仅停留于“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的概念阐释,而必须深入分析人力与自然力在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不仅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马克思说:“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
问题在于,既然自然界和劳动都是使用价值的源泉,那么为什么价值却只能由劳动来衡量,而与自然界(自然力)的贡献无关呢?
对于这个疑问,在拙文《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中,我从价值的“有偿性质”与自然力的“无偿性质”的维度,已经做了讨论。笔者认为:
【“自然力的作用和贡献是不能被计入‘价值’的,因为‘价值’不仅仅是一种耗费,而且是一种‘有偿’的耗费。寓于机器之中并用以替代人力的自然力是‘无偿’的,因而机器提供的贡献并不创造价值”。(参见赵磊:《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学术月刊》2005 年第 4 期)】
然而,问题并非仅止于此,因为即使知道了自然力在生产过程中的无偿性质,很多人依然感到困惑:既然自然力的耗费不能计入价值,那么为什么人力(劳动)的耗费却要计入价值呢?
言外之意:自然力也好,人力也罢,两者都是“力”的耗费。既然自然力的耗费不需要计价,那么人力耗费凭什么就需要计价呢?
基于这个困惑,本文将讨论四个问题:(1)价值究竟有什么用?(2)人力为什么不能免费使用?(3)价值为什么不是实体概念?(4)如何理解价值的历史性?
特别说明:本系列博文来源于拙文《“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发表在《学术月刊》2019年第12期)。此处转发时,略去了引文出处和注释。如需确认,烦请核对原文。
之一: 谁有毛病?
(一)两个伟大发现
在马克思墓前,恩格斯给出了这样的评价:马克思一生中有两个伟大发现,一个是唯物史观,另一个是剩余价值论。
剩余价值论是建立在科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的。
不懂得劳动价值论,就根本无法理解剩余价值论。
所以,下面这句话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
基础不牢,地动天摇。
劳动价值论这块基石一旦动摇,剩余价值论就难以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就危矣。
(二)掘墓人
我为什么要盯住“价值决定”这个问题?就是因为有人妄想着颠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劳动价值论。
这源于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相当多的人,其中有不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者,不再接受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他们不仅拒绝劳动价值论,而且正在一锹又一锄地“挖山”不止,汗流浃背地干着“掘墓人”的活儿。
从此以后,在“要素价值论”的n色旗帜下面,聚集了一大批经济学界形形色色的学者和专家。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晏智杰和蔡继明等教授对劳动价值论的公开质疑和批判。
至于经济院校和经济专业的80、90、00后的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们,呵呵,早就不知劳动价值论为何物了,久矣。
(三)谁有毛病?
不过,最近在著名的B站上,众多年轻人怒怼了某人的高论——《商业本身就是最大的公益》。
这令我多少有些意外。
那7000多条弹幕所展现出来的对劳动价值论的高度认同,与晚近以来马克思主义被打入另类的时尚主流,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反差。
如何认识这样的变化,实在是一件很有意义,也很有意思的话题。
更有意思的是,在看到xx的高论在B站的遭遇之后,有位80后的经济学副教授告诉我说:“xx没毛病”。
言外之意,那些怒怼xx的年轻人才有毛病。
这样的逻辑真有意思:
“交换创造价值”——没毛病;
“商业本身就是最大的公益”——没毛病;
“商人全身上下都流淌着高大上的道德血液”——没毛病;
究竟谁有毛病呢?
难道,马克思?
难道,“劳动创造价值”?
有毛病?
于是,我用一条微信回了那位80后的副教授:“你老了”。
(四)真理的标准不是青春痘
那位80后的副教授乐了。
窃以为,他内心或许会说:“你才老了”……
不好意思, “你老了”的说辞,我是从断言“马克思主义过时论”者那里捡来的。
在一次中特政治经济学的研讨会上,有位学者在发言中义正辞严地说:“《资本论》是19世纪的作品,在21世纪的今天早就过时了。”
我问他:“斯密的《国富论》是1776出版的,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是1867年的出版的。斯密的年龄比马克思大了将近100岁。请问,在你们信奉的经济学教科书里面,《国富论》过时没有?”
结果当然是“无言以对”。
不论是已经“老了”,还是正在“年轻”,衡量谬误的标准不是胡须和皱纹,衡量真理的标准也不是年龄和青春痘。
(五)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挑战
晚近以来,在中国学界,人们要么回避“价值”这个范畴,要么以“要素价值论”的逻辑来理解价值,即:
认为价值是由“生产要素”,比如劳动、资本和土地共同创造的。
这种学术取向和学术语境虽然与西方经济学的长期侵淫不无关系,但也是现实经济活动的客观变化在理论上的必然反映。
为什么“要素价值论”在当下的中国能够广为传播,并被相当多的人所接受呢?有人说,他们“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
其实,劳动价值论在当下面临的最大挑战,并不仅仅是有人“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之类的概念分歧,而是“自然力对人力的排挤和替代”所造成的现实困惑。
这才是“要素价值论”之所以能得到那么多的人支持的重要原因所在。
换句话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生产中的人力贡献越来越小,而以机器为载体的自然力的贡献却越来越大(人工智能正在加速这种趋势)。面对这样的事实,否定劳动价值论的人提出了质问:“在人力贡献越来越小的科技背景下,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又将如何证明‘劳动创造价值’,而‘机器并不创造价值’呢?”
劳动价值论的辩护者说:“这个质问说明,你们根本不理解商品二因素。请你们不要混淆价值与使用价值,好不好?”
问题在于,仅仅用“不要混淆价值与使用价值”来回应这个质问,似乎没有太多的说服力。
令人遗憾的是,争论的结果,是“机器创造价值”的结论越来越深入人心。
(六)自然力的贡献为何不被计入价值?
显然,要说明“机器并不创造价值”,不能仅仅停留于“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的概念阐释,而必须深入分析人力与自然力在价值形成中的不同作用。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不仅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自然界也是使用价值的源泉:
【“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
问题在于,既然自然界和劳动都是使用价值的源泉,那么为什么价值却只能由劳动(人力的耗费)来衡量,而与自然界(自然力)的贡献无关呢?
对于这个疑问,在拙文《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中,我从价值的“有偿性质”与自然力的“无偿性质”的区别出发,已经做了讨论——我的观点是:
【“自然力的作用和贡献是不能被计入‘价值’的,因为‘价值’不仅仅是一种耗费,而且是一种‘有偿’的耗费。寓于机器之中并用以替代人力的自然力是‘无偿’的,因而机器提供的贡献并不创造价值”。(参见赵磊:《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学术月刊》2005 年第 4 期)】
(七)人力为啥不能免费使用?
然而,问题并非未到此结束。因为,即使知道了自然力在生产过程中的无偿性质,很多人依然深感困惑:
既然自然力的耗费不能计入价值,那么为什么人力的耗费(劳动)却要计入价值呢?
言外之意:自然力也好,人力也罢,两者在生产过程的作用都是“力”的耗费。既然自然力的耗费不需要计价,那么人力耗费凭什么就需要计价呢?
一言以蔽之,人力为啥不能免费使用?
基于这个困惑,本文接下来将分别讨论四个问题:
(1)价值究竟有什么用?
(2)人力为什么不能免费使用?
(3)价值为什么不是实体概念?
(4)如何理解价值的历史性?
之二:价值究竟有啥用?
(一)价值是“比较概念”
什么是价值?
这看似一个常识问题,但却是很多人并没有真正搞清楚的问题。
按照西方经济学一以贯之的说法:
价值就是“效用”,
价值就是“稀缺性”,
价值就是“有没有用”。
一句话,价值就是物品天然具有的物质和化学的属性。
针对“价值是物的属性”这类庸俗经济学家的儿童思维,马克思调侃说:
【“那些自命有深刻的批判力、发现了这种化学物质的经济学家,却发现物的使用价值同它们的物质属性无关,而它们的价值倒是它们作为物所具有的。”】
可笑的是,把价值理解为商品本身所具有的“物的属性”,这种儿童思维不仅是一百多年前庸俗经济学家的“伟大发现”,直到今天,这种儿童思维也依然是“现代经济学”认定的真理。
如果庸俗经济学的“伟大发现”是真理,那么劳动价值论就成了谬误。
因此,有必要对“什么是价值”做一个简单考察。
从经济学一般意义上讲,所谓价值,就是人们对商品的评价,即:在交换过程中,该商品“值不值”以及“值多少”。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只有在相互的比较关系中,才能确定“值多少”。用马克思的话说:
【“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
也就是说,价值是一个“比较概念”。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
没有交换,鉴别和比较价值就没有任何意义。
(二)价值是“历史范畴”
那么,价值长成啥模样呢?
在原始社会末期的物物交换中,价值的外观就是交换双方持有的某种物品——商品A的样子,就是用来反映商品B的价值的镜子。反之亦然。
在市场经济中,价值最直观的样态就是“价格”。用马克思的话讲,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那么,价值是如何产生的呢?
价值的产生来源于交换的需要。
人的劳动生产出了产品,人的劳动创造出了财富,这本来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如果劳动产品不用于交换,那么人类就没有必要对其作出“值不值”以及“值多少”的评价,就不会有价值这个概念,也不需要用“价格”来表现价值。
马克思强调,并不是任何劳动产品都具有价值,只有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才具有价值。所以马克思说:
【“谁用自己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
因为一旦劳动产品进入交换过程,为了在交换中不吃亏,就必然出现和“什么”交换、能交换“多少”的问题。衡量这个“多少”的标准或者尺度,就是价值。
由此可见,并不是有了人类的生产活动,就有了价值这个概念。
只有当人类生产出来的产品用于交换,人类的经济活动具有了商品性质的时候,才发展出了价值范畴。
所以,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
(三)价值是“关系范畴”
那么,价值究竟是由什么构成的呢?对此,人们有不同的看法。
西方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商品的“有用性”,或者“效用”——这就是著名的“效用价值论”。
然而马克思认为,价值不是商品的“效用”,因为价值“这种共同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
在马克思看来,价值只能是“人类的抽象劳动”。
其实,劳动创造价值这个观点,在古典经济学那里就已经被提出来了。比如,斯密把价值归结为“辛苦和麻烦”。
请注意,斯密所说的“真实价格”,其实就是价值;而斯密所说的“辛苦和麻烦”,其实就是“劳动”。
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虽然源于商品交换的需要,但价值这个概念,最初却产生于哲学的思考。
在哲学界,价值的含义是指“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关系”,或“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
从主客体相互之间的关系来理解价值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就说过:
【“人是万物的尺度”。】
在认识论的视域中,“人的尺度”是价值评价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价值理论的视域中,所谓“人是万物的尺度”意味着:“客体是否对主体具有价值”?这就形成了人对物的如下评价:
一方面,人对物的评价形成了使用价值——这种评价取决于客体对主体的有用性(西方经济学称之为“效用”);
另一方面,人对物的评价形成了价值——这种评价取决于主体获得客体的时候是否需要付出“代价”(通常表现为货币,其实就是劳动耗费)。
如果必须付出“代价”才能在交换中获得有用的物品,那么主体对客体的评价结果就是:有价值(其价值大小与付出的代价多少成正比);
如果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得到有用的物品,那么不论客体具有多大效用,都不具有价值(比如空气对于人的效用,是生命存在的前提,比起其他东西其效用无限大)。
总之,“人是价值评价的主体”是理解价值含义的关键,这种理解规定了价值只能是一种“关系范畴”。
其实,马克思正是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来把握商品价值含义的。正如中国哲学家李德顺所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价值不是外在于人类生存发展活动的某种先验的、神秘的现象,它产生于人类特有的对象性关系−主客体关系及其运动−实践活动之中,产生于人按照自己的尺度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活动,价值是实践的一个内在尺度、一种基本指向”,
“我们在任何情况下谈到价值,谈论任何价值,人对任何事物(包括人自己)的价值判断,不管意识到与否,实际上都是、并且应该是以人自己的尺度去评量世界。人是一切价值的主体,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根源、标准和归宿,是价值的创造者、实现者和享有者。万物的价值及其等级和次序并不是世界本身所固有的,从来都是人按照自己的尺度来排列的。”】
(四)劳动价值论的客观性
把劳动价值论解读为“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点不会有理解上的障碍。然而,若把劳动价值论看作是“对人类劳动的一种社会评价”,许多人就未必能接受了。
在我看来,必须把价值理论解读为一种“评价体系”,才能正确把握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如果人是价值评价的主体,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在于:人类究竟是用什么来评判价值的?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回答是:价值只能用人的劳动(抽象劳动)来评价。
由此可见,以劳动耗费作为产品交换比例的衡量标准,这就是价值的基本作用。
不久前,有人借“五一劳动节”的名头,用什么“奥派经济学”写了一篇自以为是的幼儿园文章,炮制了18条为雇佣剥削洗屁股的条呈,第一条就是“劳动并不创造财富,交易才能创造财富”。对此,刘召峰教授已经做了批判(参刘召峰:《劳动节,你一定要知道的18个真相》)。我补充一点:
没有交换,当然就不会有什么“价值”之类的概念或观念;但是,一旦产品要用于交换,那么衡量价值大小的尺度就只能是人的劳动,而不能是其他东东。
这里有必要纠正一个误区。
有人说:
【“如果价值是人们的一种社会评价体系,那么,劳动价值论岂不成了纯粹主观的东东了么?”】
劳动价值论作为评价体系,并不像某些学者(比如英国经济学家斯蒂德曼)所认为的那样,“是马克思主观构造、凭空发明出来的理念”。
因为,“劳动决定价值”客观存在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之中,只不过马克思科学地发现并揭示了它的存在而已。
劳动价值论当然是人们对人类与商品世界之间关系的一种评价,但是,这个评价所依据的标准却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
劳动价值论的客观性在于:评价商品价值大小的依据,并不是个人的“主观偏好”,而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的人类“抽象劳动”。
对于“抽象劳动”的客观性,不少人仍然深感困惑:
“如果马克思的价值范畴具有客观性的话,那么,为什么价值与价格不能一致呢?价格我们看见了,可是价值又在哪里呢?所以,价值范畴就是马克思凭空臆想出来东东嘛!”
如何正确把握马克思的价值范畴的客观实在性?对此我已有专文分析(拙文《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即将公开发表)。其中的道理,容另文介绍罢。
之三:人力为啥不免费,后浪知否知否?
(一)惊涛拍岸
由B站推出《后浪》视频,有如惊涛拍岸,引发了不小的争议。
在我看来,分歧的焦点在于:
对于前浪赞美的“你们拥有了我们曾经梦寐以求的权利”,后浪们似乎并不以为然。因为,“更多的人还在苦苦为生存挣扎”。
前浪的话固然是事实;
但“苦苦为生存挣扎”,难道不同样是后浪们拥有了权利之后的真实写照吗?
“存在决定意识”。
在市场竞争的阶层分化背景下,除了被庸俗经济学的洋酒灌得醉醺醺的已经或正在跻身精英队伍的少数幸运者之外,在市场中打拼的大对数后浪却天然地认可劳动价值论。
问题是,后浪们真的理解劳动价值论的逻辑吗?
感性的认可是一回事,理性的把握却是另一回事。
感情上认可,有助于理性上把握;
但感性的认可,并不等于理性的把握。
只有真的理解了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感性的认可才是可靠的。
(二)“有偿”才有价值
在马克思看来,用“效用”(有没有用)来衡量商品的价值之所以是荒谬的,乃是因为:
商品和服务“有没有用”,这只是价值存在的前提,并不是决定价值的因素。
没有用的东西当然没有价值,但是,“有用性”并不是价值的实体,“有用”并不等于“有价值”。马克思对此有明确的论述:
【“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
价值为什么是一种与使用价值完全不同的东西呢?传统的解释是以区分“商品二因素”和“劳动二重性”来立论的。
对于传统解释,经济学家嘲讽说:
【“都AI(人工智能)了,都无人工厂了,都无人商店了,活劳动都成了无用阶级了,你还拿100多年前的教条说什么劳动创造价值,有意思吗……”。】
于是,董事长说:
【“能被资本雇佣,那是‘修来的福报’。您就好好珍惜吧,您那!”】
对于正在进入人工智能的今天而言,传统解释似乎缺乏说服力。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传统解释与《资本论》的逻辑不符,而是传统解释忽略了《资本论》逻辑中的一个重要理论节点:
“有偿性”是价值的重要特征!
换言之,“有用”而“无偿”的东西是没有价值评价必要的,否则免费的空气也会有价值(如果净化空气需要付费,那么空气也就具了有价值)。
可见,“有用”不一定“有偿”。
什么东西必须是“有偿”的呢?答曰:劳动!只有人类的劳动才是“有偿”的。
我要强调的是,从“有偿性”来理解价值,是劳动价值论的重要“知识点”之所在。
(三)人力不能免费使用的原因
我问后浪们一个问题:为什么自然力的贡献是无偿的,人力的贡献(劳动)却是“有偿”的呢?
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人力的使用(劳动)必须“付费”,这是一个妇孺皆知的经验事实。
“付费使用人力”也就意味着人力是“有偿”的。
所谓“有偿”,就是“有价值”。
人们常说“天下没有免费午餐”,就是这个意思。
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中,人力之所以不能免费使用,其原因在于:
(1)在劳动还只是“谋生手段”而非“乐生手段”的情形下,任何人想要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产品,如果不借助于必要的超经济强制(奴隶主的皮鞭和镣铐),与经济强制(资本的雇佣关系)的手段,那么就必然遭到劳动者公开的或潜在的抵制和反抗;
(2)在阶级社会,剥削阶级必须在制度认可的游戏规则的保护下,才能“合理”且“合法”地无偿占有他人的劳动。比如: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依靠直接的暴力对奴隶阶级实行超经济强制,以此占有奴隶的全部剩余劳动以及部分必要劳动;
——在封建社会,封建主依靠土地垄断对农民阶级实行经济强制甚至超经济强制,以此占有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产品;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依靠生产资料垄断对雇佣工人实行经济强制,以此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
(3)在阶级社会,由于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使得劳动成了令劳动者“厌恶的事情”,即“劳动异化”。因此,除了“付费”,劳动绝不可能是“自觉自愿”的免费活动。
(4)只有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只有在劳动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是“乐生手段”的情形下,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动,才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常态——比如,各种利他主义的自愿者活动就是其初级形式。
(四)“劳动异化”与“人的类特性”
马克思反复强调,劳动成为“不自由”“不自愿”的活动,乃是“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的必然结果。
对于这种结果,马克思用了一个哲学词汇来表达:“劳动异化”。
什么是“劳动异化”?
马克思说:
【“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
“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关系就是同一个异己的对象的关系。”
“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因此,工人只有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劳动时觉得舒畅,而在劳动时就觉得不舒畅。因此,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因而,它不是满足劳动需要,而只是满足劳动需要以外的需要的一种手段。”】
劳动异化的事实表明,劳动原本属于人类自觉和自由的活动。
马克思说:
【“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
换言之,人既是劳动的产物,同时,劳动又是人的本能需要。
所谓本能需要,就是说:对于人类而言,生产活动本身就是人的“类特性”,是人的“类生活”。所以,劳动是人作为一个种类的本能。
既然是本能,也就谈不上“痛苦”还是“不痛苦”,也不需要借助于价值来衡量这种“痛苦”的程度。就像灵长类动物利用简单工具捕食白蚁、围猎疣猴、砸开果壳、互相梳理毛发等等,即使不见得每次都是一件开心的事情,那也是自然而然的活动。
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
【“动物也生产。它也为自己营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蚂蚁等。但是动物只生产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东西;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同它的肉体相联系,而人则自由地对待自己的产品。”】
(五)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劳动异化的根源
如果从“类特性”来定义人的劳动,那么劳动过程以及劳动成果原本不应该成为奴役、压迫人类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说,劳动不应该成为人类异己的力量、异化的力量。
但是,自从阶级社会产生以来,由于生产资料被少数人所独占,劳动才逐渐异化成为劳动者的异己力量。
本来,劳动是劳动者生命存在的呈现,是劳动者自身力量的展开。
但是,劳动一旦异化,劳动就反过来成为压迫劳动者自己的力量。
马克思说:
【“工人在他的对象中的异化表现在: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工人的产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创造的对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蛮;劳动越有力量,工人越无力;劳动越机巧,工人越愚钝,越成为自然界的奴隶。”】
劳动异化在给劳动者带来痛苦的同时,却给剥削者带来了欢乐。对于这样的反差,马克思说:
【“如果工人的活动对他本身来说是一种痛苦,那么,这种活动就必然给另一个人带来享受和欢乐。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
所以,马克思不无深刻地指出:
【“劳动是我真正的、活动的财产。在私有制的前提下,我的个性同我自己疏远到这种程度,以致这种活动为我所痛恨,它对我来说是一种痛苦,更正确地说,只是活动的假象。因此,劳动在这里也仅仅是一种被迫的活动,它加在我身上仅仅是由于外在的、偶然的需要,而不是由于内在的必然的需要。”】
随着劳动的异化,劳动的目的不再与劳动过程相统一,劳动目的外在于劳动过程本身,而不是内在于劳动过程之中。
什么叫“劳动的目的不再与劳动过程相统一”?
我举个例子。
我所在的大学有专门养花种草的花工,他们在从事养花劳动时都盼望着早点下班回家。花工劳动的过程是“美化环境”,但花工劳动的目的却不是为了“美化环境”,而是为了谋生。劳动目的与劳动过程不一致。
我岳父在世的时候也喜欢养花种草,每天再苦再累也乐此不疲,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老人家劳动的过程是“修身养性”,劳动的目的也是为了“修身养性”。劳动目的与劳动过程是一致的。
同样是养花种草的劳动,为什么会有如此差别?因为:
花工的劳动是为了谋生而被迫的劳动,也就是说花工的“劳动异化”了;
我岳父的劳动是为了乐生的自觉的劳动,也就是说他的劳动并没有异化。
若果你喜欢的劳动,你宁愿花费大把时间和精力去做,绝不会偷懒——这就是“人的类本质”。
如果你不喜欢的劳动(别人强加给你的劳动),你就会像逃避瘟疫一样逃避它——这就是劳动异化。
为什么会发生劳动异化?
马克思的回答是:劳动异化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有关。
奴隶为奴隶主劳动,农奴为领主劳动,佃农为地主劳动,工人为资本家劳动——这些为占有生产资料的主子而辛苦劳动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能心甘情愿么?能无比快乐么?能不异化么?
事情很清楚,劳动异化是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的必然结果,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必然产物。
(六)“消灭劳动”
马克思指出:
【“劳动的异化性质明显地表现在,只要对劳动的肉体强制或其他强制一消失,人们就会像逃避鼠疫一样地逃避劳动。”】
马克思为什么把劳动异化看作是逃避劳动的原因?
因为在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相分离的社会,劳动不仅是令人厌恶的活动,而且也只能是“有偿”的活动。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甚至提出了“消灭劳动”的命题。对于这个命题,马克思不惜反复强调:
【“过去的一切革命始终没有触动活动的性质,始终不过是按另外的方式分配这种活动,不过是在另一些人中间重新分配劳动,而共产主义革命则反对活动的旧有性质,消灭劳动。”
“由此可见,逃亡农奴仅仅是力求自由地发展和巩固他们现有的生存条件,因而归根结底只是力求达到自由劳动;而无产者,为了保住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即消灭劳动。”
“劳动在所有文明国家中已经是自由的了;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解放劳动,而在于消灭这种自由的劳动。”
“如果共产主义想消灭市民的‘操心’和无产者的贫困,那么,不言而喻,
不消灭产生这二者的原因,即不消灭‘劳动’,这一点它是不能做到的。”】
总而言之,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异化“这种现象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消灭劳动本身才能消除”。
正是在“消灭劳动”的意义上,马克思指出:
【“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
所谓“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其实就是异化劳动。
马克思明确地定义了未来社会建立的客观基础:消灭异化劳动!
(七)价值由劳动决定,必须的!
说了半天“异化劳动”,下面我可以做一个总结了:
价值之所以必须由人力的贡献来评价,价值之所以必须由劳动决定,乃是因为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是“不自由”“不自愿”“不自觉”的活动,是痛苦的事情。
所以,劳动或者人力必须是有偿的,而不是免费的。
由此可见,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分离导致了劳动异化,而劳动异化必然要求价值要以劳动来衡量。
从这个意义上讲,“劳动决定价值”乃是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
其实,即便是庸俗经济学家也模糊意识到,“劳动决定价值”与劳动的“有偿性”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比如:
杰文斯说:
【“我们实际是以劳动所附有的痛苦量当作劳动的尺度。”】
西尼尔说:
【“进行劳动的含义就是牺牲安乐。”】
只不过囿于阶级立场的局限,他们最终还是陷入“效用价值论”的泥潭不能自拔。
如果人力的使用是免费的活动,那么谁来干活?谁愿意劳动?
除非用超经济的暴力手段强迫奴隶“免费”干活——即便是奴隶,奴隶主也得给他起码的食物让他不至于饿死。
至于资本家为什么能够无偿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而无需对雇佣劳动者“付费”,其中的秘密也就是马克思指出的:
“等价交换”关系成功地掩盖了生产过程中的雇佣剥削关系。
对与这个秘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货币转化为资本”中,已经做了深刻分析。有机会的话,我另外再给后浪们科普吧。
之四:虽像幽灵,但很硬核
(一)摆地摊就不异化啦?
在上一集中(《人力不能免费,后浪知否知否?》),有关劳动异化的说法引发了人们的兴趣。我的一位同窗好友调侃说:
【“目前提倡的地摊经济,让劳动者不为出租门面的老板打工,能不被房东剥削,应该是稍微不痛苦些的哈!”】
我的回答是:
其一,与公有制相比,私有制的劳动必然是异化劳动。从理论上讲,公有制企业中的员工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的劳动不应该异化(若出现了异化,那是管理方面的原因,与公有制无关);而私有制企业中的员工并不是生产资料的主人,他们的劳动必然异化(若没有异化,那是奇葩)。
其二,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比如摆地摊)看似没有异化,其实未必。因为:(1)在人类劳动已经被异化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个体劳动也是“谋生升段”,并不是“乐生手段”;(2)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千千万万的个体劳动不断被大资本吞噬消灭,从而变成资本雇佣的“异化劳动者”,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宿命。
所以,幻想依靠“个体劳动”来抵御劳动异化,以为复活小生产就能够消除劳动异化,对不起,那只是一个梦。
下面进入正题。
(二)别把价值理解为实体
我在本博文第一集介绍过,作为哲学范畴,价值并不是实体概念,而是关系概念。
然而与哲学范畴不同,经济学对价值的理解,往往是一种实体性的思维,即把价值定义为独立自存的、硬邦邦的实体。
我注意到,不仅西方经济学把价值理解为商品本身所具有的物理和化学的属性(比如“客观效用价值论”)——即“实体”,而且,很多马克思主义学者也把价值理解为“实体“。
比如,有不少学者在解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时,通常以“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物化劳动”等等说法为依据,把价值理解为物质的实体。
还有人强调:马克思也用过“价值实体”这样的说法嘛!这不就证明了价值就是“实体”概念吗?
其实,虽然马克思使用过“价值实体”的说法,但是,马克思从来就没有把价值解读为实体,而是明确指出: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一种关系。
至于“价值实体”与“价值看不见、摸不着”这二者之间是否抵牾,我在后面讨论。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价值是“幽灵”般的关系,而不是硬邦邦的实体。
说到硬邦邦的实体,这里补充几点:
(1)什么是“实体”?实体这个范畴,西哲通常指“独立自存之物”。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实体与物质是等价的概念。
(2)虽然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不是“实体”范畴,但却属于“实在”的范畴。实体与实在都具有客观性。换言之,虽然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不是客观“实体”,但却是客观“实在”。
(3)所以,价值这个范畴并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换言之,马克思的价值范畴虽然并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物质实体”,但仍然具有“客观实在性”。
(4)不过,实在毕竟有别于实体。实体的客观性是一目了然的,而实在的客观性却未必一目了然。很多人由此深感困惑:如果价值不是“物质实体”,那么它的客观性又从何而来?
关于实体与实在的异同,以及价值范畴的客观性究竟何在?拙文《马克思的价值范畴何以客观》做了详细的讨论(即将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容另文讨论。
(三)马克思对“物化劳动”的解释
对于价值的非实体性质,马克思有过很多精辟论述。比如,在谈到“物化劳动”与价值之间的关联时,马克思说过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论述:
【“但是,对劳动的物化等等,不应当像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如果我们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来看,说商品是劳动的化身,那仅仅是指商品的一个想象的即纯粹社会的存在形式,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商品代表一定量的社会劳动或货币。使商品产生出来的那种具体劳动,在商品上可能不留任何痕迹。从制造业商品来说,这个痕迹保留在原料所取得的外形上。而在农业等等部门,例如小麦、公牛等等商品所取得的形式,虽然也是人类劳动的产品,而且是一代一代传下来、一代一代补充的劳动的产品,但这一点在产品上是看不出来的。还有这样的产业劳动部门,在那里,劳动的目的决不是改变物的形式,而仅仅是改变物的位置。例如,把商品从中国运到英国等等,在物本身谁也看不出运输时花费的劳动所留下的痕迹(除非有人想起这种东西不是英国货)。因此,决不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这里所以产生迷误,是因为社会关系表现为物的形式。)”】
这段论述很长,我简单做一个概括:
——在上面的论述中,马克思强调,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作为价值“这种存在形式和商品的物体实在性毫无关系”。因而,“决不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
——也就是说,我们“不应当像亚·斯密那样按苏格兰方式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
——所谓“苏格兰方式”,其实就是只看物质表象的“经验主义”方式。
——总而言之,我们决不能用理解物质“实体”那样去理解“劳动在商品中的物化”。因为,价值并不是某种能够直观的物质实体,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在这段论述中,马克思把“物化劳动”的真正含义说的非常清楚了。
然而很遗憾,马克思的这段论述却被人们忽略了。
(四)价值不是物
把价值理解为物质实体,是一种最为常见的误区。
对此马克思提醒人们:
【“既然交换价值是表示消耗在物上的劳动的一定社会方式,它就像汇率一样并不包含自然物质。”】
价值是社会公认的一种评价标准,是联结人与人之间相互经济关系的纽带而已。所以马克思不断强调:
【“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化学家在珍珠或金刚石中发现交换价值。”】
即使把商品捣成粉末,人们也找不到价值的分子和原子。
为什么?
因为价值的本质不是物,而是社会对人类付出劳动的一种评价,也就是马克思再三强调的“人与人的关系”。
马克思之所以把凝结在价值中的劳动比喻为“幽灵般的对象性”——难以捉摸,道理就在这里。
所谓幽灵,通常指的是灵魂之类的东东。幽灵不是物质实体,没有固定形状,故肉眼眼是看不见滴。
当然,马克思用“幽灵般”来比喻价值,并不是说价值是人们的“主观构想”。因为,构成价值“内涵”的是劳动,而劳动却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客观的现实”,具有“客观实在性”。
只不过“人类一般劳动”这种客观性只能通过幽灵般的“社会关系”,才能呈现出来罢了。
(五)但却很“硬核”
既然不能把价值理解为“实体”,不能理解为某种“物”,那么,马克思为什么还要用“物化劳动”来形容价值呢?
很多人对此困惑不已。
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是这样解释的:
【“虽然如此,商品表现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因而,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但永远不能直接表现为活劳动本身 (只有通过某种曲折的途径,才能表现为活劳动本身,这种途径在实践上似乎是无关紧要的,但在确定各种不同的工资的时候,则不然)。”】
马克思的这段话的意思是:
虽然我们不能把价值解读为实体概念,而只能解读为关系概念,但是,价值“如果它不表现为物的形式,它就只能表现为劳动能力本身的形式”。
也就是说,价值只有通过使用价值才能呈现出来,价值必须借助使用价值的“物的外观”,才能被人们所感知!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说:
【“商品表现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个说法还是对的。”】
换言之,虽然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却是“物质”的。
瞧瞧,虽然价值并非实体,但却有着“物质实体”的外观!
这或许就是价值之所以被误以为是“物质实体”的原因所在。
价值虽然不是硬邦邦的物质实体,但是却很“硬核”。
道理很简单:构成价值“对象性”的劳动毕竟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是“客观的现实”,具有“客观实在性”。
可怜的是,西方经济学的逻辑根本理解不了价值与价值形式的关系。在庸俗经济学家看来,如果价值不是硬邦邦的“物”,那么它怎么“硬核”的起来?
于是,在断言“价值是马克思凭空想象出来的范畴”之后,酷爱追求表面现象的西方经济学也就心满意足地绕着价值形式(价格),转圈圈去咯。
为什么“现代经济学”压根儿就理解不了劳动价值论?因为它从来就没搞清楚价值与价值形式的区别,如此而已(参:赵磊《“不能量化”证伪了劳动价值论吗》,《政治经济评论》2017 年第 4 期)。
(六)资本参与了价值创造?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
对于从人力耗费的“有偿性”来理解价值创造,有人颇不以为然,他说:“不仅人力要有偿使用,生产资料也要有偿才能使用嘛”。
言外之意,既然你赵某人说,“有偿性是‘劳动决定价值’的内在要求”,那么,生产资料不也是“有偿“的么?所以,除了人力之外,生产资料也参与了“价值决定”。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不仅“人力”耗费(劳动)创造了价值,而且资本(物质资本)也参与了价值创造。
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现象层面看,生产资料“也参与”了价值创造——这就是“要素价值论”的核心所在。
然而,在这个“也参与”的现象背后,有一个被掩盖了的商品生产的内在本质:生产资料仍然是活劳动的产物。
对于“也参与”之类的高论,马克思质问道:
资本这些死劳动(资本家掌握的生产资料和货币等等),难道不是由工人的活劳动创造出来的吗?难道是从天上自己掉下来的吗?
可悲的是,面对马克思的质问,不少饱学之士仍然死死抱住“要素价值论”的谎言,直到今天也不撒手。
我要提个醒:劳动才是马克思价值理论的“本体”——即“初心”所在。马克思主义者若忘记了这个“初心”,就必然会陷入“生产资料也创造价值”的幻觉之中。
我还要提个醒:虽然“机器”是利用和承载“自然力”的载体,但“机器”与“自然力”毕竟不是一回事。
因为,生产和发明机器所耗费的人力是有价值的,而“自然力”的无偿使用则是没有价值的。
关于机器与自然力的联系和区别,篇幅所限,不展开了。若有疑问,请参考拙文:《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学术月刊》2005年第4期。
之五:价值万岁?那是不可能滴
(一)马克思的预言
既然“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那么,随着劳动异化的消除和价值关的消亡,“价值由劳动决定”也必将退出历史舞台。
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消灭私有制是消除劳动异化的前提,而私有制的消灭则必须“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
从“动力学”或“能量”的意义上讲,衡量生产力普遍发展的基本标准,就是自然力对人力的替代程度。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由于自然力的贡献具有无偿的性质,所以自然力的贡献并不计入价值。一旦自然力趋近于全面取代人力,衡量人类劳动耗费的价值概念也将不复存在(参:赵磊《劳动价值论的历史使命》,《学术月刊》2005 年第 4 期)。
其实,马克思已经预见到了自然力替代人力的结果,必将导致“价值关系”土崩瓦解,他说:
【“社会劳动确立为资本和雇佣劳动对立的形式,是价值关系和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的最后发展。这种发展的前提现在是而且始终是,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已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但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
“正如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大工业所依据的基础——占有他人的劳动时间——不再构成创造财富一样,随着大工业的这种发展,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一方面因为直接劳动主要变成看管和调节的活动,其次也是因为,产品不再是单个直接劳动的产品,相反地,作为生产者出现的,是社会活动的结合。”
“一方面,发展为自动化过程的劳动资料的生产力要以自然力服从于社会智力为前提,另一方面,单个人的劳动在它[劳动]的直接存在中已成为被扬弃的个别劳动,即成为社会劳动。于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另一个基础也消失了。”】
我白话一下马克思论述:
其一,众所周知,“劳动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劳动决定价值)是“价值关系”存在的前提——即马克思所说:
【“(价值关系)发展的前提现在是而且始终是,直接劳动时间的量,已耗费的劳动量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
其二,然而,伴随着自然力逐渐取代人力的趋势不断深化,劳动将不再是“财富创造的决定因素”——即马克思所说:
【“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大工业所依据的基础——占有他人的劳动时间——不再构成创造财富”;】
其三,结果,价值关系将逐渐趋于消亡——即马克思所说:
【“随着大工业的这种发展,直接劳动本身不再是生产的基础”,“于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另一个基础也消失了”。】
其四,导致价值关系消亡的根本原因,是科技发展引致的自然力替代人力——即马克思所说:
【“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
(二)财富尺度:劳动时间?自由时间?
对于自然力替代人力的趋势必然导致的历史性转变,马克思做出了科学的预见:
【“表现为生产和财富的宏大基石的,既不是人本身完成的直接劳动,也不是人从事的劳动时间,而是对人本身的一般生产力的占有,是人对自然界的了解和通过人作为社会体的存在来对自然界的统治”。】
一旦劳动不再是财富创造的一般条件,那么价值关系必将趋于消亡。正是基于这个逻辑,马克思明确宣布了“价值关系必然崩溃”的预言:
【“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巨大源泉,劳动时间就不再是,而且必然不再是财富的尺度,因而交换价值也不再是使用价值的尺度。群众的剩余劳动不再是发展一般财富的条件,同样,少数人的非劳动不再是发展人类头脑的一般能力的条件。于是,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生产便会崩溃。”】
如果劳动“不再是财富的尺度”,那么,未来社会(共产主义)的财富将由什么构成和衡量呢?马克思给出的回答是:
在未来社会,“财富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以劳动时间作为财富的尺度,这表明财富本身是建立在贫困的基础上的”。
概括马克思有关“价值关系消亡”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劳动创造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自然力替代人力,劳动在价值生产中的作用会越来越小。
(2)“劳动决定价值”也是一个历史范畴。一旦“直接形式”的劳动不再是财富的源泉,那么劳动时间作为交换价值尺度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因而价值概念也就消亡了。
(三)自由不是“无所事事”
问题在于,如果自然力替代了人力,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那么人类会不会因为无所事事而堕落呢?
在马克思看来,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马克思指出:
【“随着价值关系的崩溃”,“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本身也就摆脱了贫困和对抗的形式。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
因此,“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到充分发展的时间”。
什么是“自由时间”?简而言之,在未来社会,“自由时间”就是由“闲暇时间”和“从事较高级活动的时间”构成的时间。
至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今天,导致闲暇时间异化成为畸形消费和畸形发展的原因,容另文讨论。
(四)马克思赞赏的“一本小册子”
这里顺便说一下,马克思对“自由时间”的深刻认识,曾受到过一本小册子的启发。
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介绍过一个文献:《根据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得出的国民困难的原因及其解决办法一致约翰·罗素勋爵的一封信》。
马克思称其为“几乎没有人知道的小册子”。
这本小册子关于“自由时间就是财富”的论断,深受马克思的赞赏,并被马克思所引述:
【“一个国家只有在使用资本而不支付任何利息的时候,只有在劳动 6 小时而不是劳动 12 小时的时候,才是真正富裕的。财富就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如此而已”。】
马克思就此总结说:
【“如果把资本创造的生产力的发展考虑在内,那末,社会在 6 小时内将生产出必要的丰富产品,这 6 小时生产的将比现在 12 小时生产的还多,同时所有的人都会有 6 小时‘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也就是真正的财富,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引,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时间是发展才能等等的广阔天地。”】
自由时间为什么就是财富?马克思给出的解释是:
【“一部分用于消费产品,一部分用于从事自由活动,这种自由活动不像劳动那样是在必须实现的外在的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而这种外在目的的实现是自然的必然性,或者说社会义务——怎么说都行”。】
总之,一旦“这种自由活动不像劳动那样是在必须实现的外在的目的的压力下决定的”时候,劳动就不再是“谋生手段”,而成了“乐生手段”,劳动异化也就是消除了。
为什么自由时间是就是财富?道理就在这里。
(五)许成钢的逻辑
遗憾的是,很多人无法想象价值关系消亡之后的社会将怎样运行。因此,他们根本不能接受马克思作出的未来社会市场经济将会消亡的预言。
比如,许成钢教授在第二届野三坡中国经济论坛上说:
【“大数据从市场上来,你如果把市场消灭了,数据没有了。你说,我现在收集了人类历史上没见过的无数的数据,我就可以不要市场了,就可以计划了,那你搞错了,因为你把市场消灭以后,你的基础也就没有了。”】
许成钢的“市场消灭了,数据没有了”的逻辑,让我想起了孟子说过的一句话:
【“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
生活在王权统治下的人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君王的社会将如何正常运转?所以,在古人看来,如果三月没有君王的统治,臣民们将怎么活下去呀!
同样的道理,置身于市场经济的今人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市场和价值关系的社会将如何正常运转下去?所以,在他们看来,如果三天见不到市场,人类将怎么生存下去呀!
上个世纪下半叶,中国有一位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就提出过“商品经济万岁论”。他说:
【“共产主义也必须是商品经济”,】
因此“价值关系万岁”!
对于把市场经济视为永恒范畴的信仰,窃以为庄子的一句话或许是恰当的回答:
夏虫不可语冰。
(六)“劳动决定价值”与劳动异化
或问:马克思明确说过“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没有?
我的回答是:虽然马克思并没有明确指出“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必然结果,但是,劳动价值论与劳动异化之间的内在关系,已经包含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的逻辑之中了。
比如,马克思在分析工资与劳动异化的关系时指出:
【“因此,我们也看到工资和私有产是同一的,因为用劳动产品、劳动对象来偿付劳动本身的工资,不过是劳动异化的必然的后果,因为在工资中,劳动本身不表现为目的本身,而表现为工资的奴仆。”】
马克思由此得出的结论是:
【“工资是异化劳动的直接结果,而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直接原因。因此,随着一方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
其实,劳动异化不仅是“工资和私有财产”出现的直接原因,而且也是价值关系以及“劳动决定价值”这一经济事实存在的直接原因。
因此,既然价值关系以及“价值由劳动决定”也是劳动异化的结果,那么,随着私有制的衰亡以及劳动异化的消除,价值关系以及“价值由劳动决定”也必然走向消亡。
从劳动异化的维度来把握劳动价值论,其中蕴含的深刻性就在于:马克思不仅科学地揭示了价值为什么只能由劳动决定,而且科学地揭示了价值的历史性。
(七)补遗一:异化理论没有合法性吗?
对于我用劳动异化理论来讨论劳动价值论的视角,有学者颇不以为然,他说:
【“毕竟异化劳动理论是马克思早年的理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有更全面而科学的理论。”
然也,然也。】
然也之后,我补充两点:
(1)若马克思的早期理论与晚期理论互不相容的话,我们当然应当以晚期理论为依据。但是,如果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能够更好地印证《资本论》中的“价值决定”逻辑,而且二者并不冲突的话,那么,就不应否定用劳动异化理论来证明劳动价值论的努力。
(2)如果从“商品二因素”“劳动二重性”出发来展开价值关系的叙事,就可以让“要素价值论”缴械投降的话,那么,用劳动异化理论来论证劳动价值论或就是多此一举,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当然也就没有出场的必要。但是,如果用《资本论》的叙述方式依然不能让“要素价值论”心服口服,而且如果劳动异化理论有助于增强对《资本论》叙述方式的理解,从而有助于把握劳动价值论的基本逻辑,那么,用劳动异化理论来解读劳动价值论就是值得的,并非没有学术价值。
窃以为,在“要素价值论”已成主流的当下,正因为劳动异化理论有助于理解“劳动决定价值”的逻辑,所以,这样的视角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就理应具有合法性。
(八)补遗二:“所有权决定价值”的逻辑不成立
拙文《“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发表后,有人做了如下的逻辑推理:
推理一:既然你赵某人说“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那么由此也可以推论:价值是由“劳动异化”决定的,即“劳动异化决定价值”;
推理二:既然“劳动异化决定价值”,那么,某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否认‘劳动决定价值’,主张‘所有权决定价值‘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就是正确的。
对于上述推理,我的回答是:
推理一的逻辑不能成立。“‘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这个命题,不等于“劳动异化决定价值”这个命题,这两个命题不是一回事,不能从前者推导出后者。
为了让大家明白这个道理,我举个例子。
命题一:“你不吃饭决定你会饿死”是生命演化的结果。
命题二:生命演化决定你会饿死。
我们能不能从命题一推导出命题二来呢?
显然不能。
从“‘你不吃饭决定你会饿死’是生命演化的结果”这一命题中,我们不能推导出“生命演化决定你会饿死”的命题。
这是两种不同的逻辑,不能混为一谈。
非要混为一谈,那就成了神逻辑。
至于某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马克思否认‘劳动决定价值’”,以及“马克思主张‘所有权决定价值’”的高论,马克思生前已经做了明确无误的批判。纠缠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对智力资源的浪费。
如果你依然不能走出困惑,那就应当认真读读《资本论》,而不能以某著名马克思主义学者创新出来的“高论”为依据,哪怕他是北大教授。
(九)任重道远
系列拙文登出来后,有朋友提醒: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普及化才是中国革命成功的根本,所以能让大众都能听懂接受,那才是关键。”
这位朋友说得真好。
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那才是本事。
任重道远啊,我尽力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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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本系列博文来源于拙文《“劳动决定价值”是劳动异化的结果》(发表在《学术月刊》2019年第12期)。此处转发时,加上了三级标题,补充了一些文字说明,并略去了引文出处和注释。如需确认,烦请核对原文。
(完)
【赵磊,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常务副主编,教授,博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