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鲁:为什么要用法律利剑保护英雄烈士
【编者按】自2021年3月1日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施行,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论。为此,昆仑策研究院首席法律顾问赵小鲁律师接受了中央电视台的专访。在答问中,他回顾了那场惊心动魄的反击历史虚无主义、捍卫“狼牙山五壮士”英烈名誉权的司法斗争,让我们深切感悟到现今中国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的重要特点和严峻形势,也更加深刻地认识树立正确党史观、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是赵小鲁律师提供的现场答问原始录音整理稿(全文2.6万字),授权昆仑策网和“昆仑策研究院”原创发布,以供研究参考。
记者:赵律师,最近污蔑英雄名誉已经在新的刑法修正案中,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还是有些人对此不理解,好像《英雄烈士保护法》是凭空出来的。我们这次采访您,就是想请您以亲身经历,谈一谈代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和呼吁推动《英雄烈士保护法》的出台过程。我们为什么需要一部《英雄烈士保护法》?
当时这个案子特别引人关注,您也是免费代理,我想知道当时是不是愿意代理这个案件的律师并不多。
赵小鲁:应该是。因为在法学界,对于洪振快这种特殊形式的诬蔑、侮辱英雄名誉,实际上在咱们国家,法理上好像还没有形成共识。我决定打这个官司,也有人跟我提过,说“赵律师,你都功成名就到这个程度了,还接这样的官司。你打赢了,人家说这是政治判决,跟你也没什么关系。打输了,你身败名裂,何苦来呢?”这是很真诚地劝我,不止一个人在劝我。但是我当时为什么要接(这个案子)呢?后来想起来,虽然就是一秒钟的决定,但有很深的革命传统文化熏陶、教育。因为我父亲和母亲参加革命都比较早,实际上受家庭影响非常重。从小,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们小学课本有《狼牙山五壮士》(这篇文章),我们(老三届这一代人)就是读着“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在“狼牙山五壮士”这种英雄主义熏陶下成长起来的。现在忽然有人说,“狼牙山五壮士”是假的,都是瞎编的。你这么侮辱我们的英雄,是可忍孰不可忍?!
而且当时还不只是“狼牙山五壮士”这一件事,包括当时咱们革命历史上所有树立的英雄人物,无一例外,全部都被诬蔑了。刘胡兰啊,董存瑞啊,包括解放以后的雷锋啊,等等等等,全部都被诬蔑,诬蔑得不成样子。我印象最深的是,当时我接受(五壮士后人)代理以后,在授权仪式上,有一位解放军的老上将,他含着眼泪说,“我们解放军在孤军奋战”。就是说,诬蔑“狼牙山五壮士”这个事,在好多社会舆论上,还没有得到强烈的谴责和憎恨。这是一个客观情况。当时,“狼牙山五壮士”所在连队老连长的儿子刘宏泉,那是我的老大哥了,他也是含着眼泪说,“英雄保卫了我们,谁来保卫英雄?!”这两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深,终身不忘。反映了当时一些革命先烈的后代,包括我们解放军的这些老领导们,对(洪振快污蔑“狼牙山五壮士”)这个事极其愤慨,迫切希望我们要从法律上找到一条途径,来保护我们英雄的名誉。所以说,现在诬蔑英雄、侵犯英雄的名誉,已经可以入刑了,我是很高兴的。也勾起了我对以前,从2015年一直到现在,这一段历史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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