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东屏:这样真实的美国还会是崇洋媚外者的天堂吗?
美国是许多崇洋媚外的中国人的理想模板。在这些人的眼里,美国是典型的法制社会,而中国则是典型的“人治社会”。中国政府也天天喊要依法治国,要加强法制。他们以为,法制就是好的,人治就是不好。这是典型的教条主义逻辑,是不懂辩证法的表现。这个世界上有好的法制、法治,也有不好的法制和法治,人治也有好的和坏的,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许多认为法治好的人,实际上都没弄明白什么是法治。真正的法治是不存在的,法只能通过执法的人来解决问题的。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同住的美国室友跟我说了个美国政治笑话。他问我公路上的死狗和死律师有什么不同。回答是,死狗有刹车的痕迹。死律师没有刹车的痕迹。言外之意,人们对律师的生命的珍惜程度还不如一条狗。见到狗,开车的人还想刹车,以避免撞死狗。而开车人,见到路上的律师,根本不刹车,就直接撞过去了,由此笑话可见律师在美国社会的地位。但这毕竟是政治笑话,美国律师在美国社会的地位,不亚于医生。
美国人的生活离不开律师,就如同离不开医生一样。生了病,医生能救病人的命。有时候律师也能救人的命。美国人买卖房子、买卖土地,都需要找律师;立遗嘱、分割财产,需要律师;夫妻离婚、年轻人结婚,需要律师;邻里吵架,需要律师;惹上法律的麻烦,警察找上门来,得先找律师,不然不能开口。所以,美国社会有大量的律师,平均三百人就有一个律师,有的州,如麻州,一百七十人就有一个律师。而美国每十万人口,只有医生一百四十五人,平均近七百人合一个医生。所以在美国读法学院就像读医学院一样时髦。
法学院的毕业生,特别是一些一流法学院毕业生的年薪很高,往往一出道就是十五六万。以后慢慢混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地位,那收入就更高了。一年赚几百万的大律师大有人在。但因为律师太多,竞争太厉害,也有很多饿肚子的穷律师。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读书之余,在图书馆里打工挣钱养家,同事中就有三个曾是律师的人。他们读法学院欠下大笔学费贷款,本指望毕业后找到一份律师工作,但找不到,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到图书馆里打工了。图书馆的工作收入很低,只好再找一份或两份兼职。其中一个白天在图书馆干八小时,四点下班后,就到餐馆去放音乐,周末又到老人院去干杂活。他说没有别的办法,欠的贷款太多。
我的另一位律师朋友,则完全不一样了。他哈佛本科毕业,考入耶鲁大学法学院,毕业后在波士顿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他的工作就是给遇到麻烦的有钱人出庭。他跟我说,越有钱的人往往越贪心,他们偷税、漏税被抓住了,就得花大钱雇他那样的收费很高的律师去给他消灾。所以他收费是很昂贵的,出一次庭往往几千美元,甚至几万美元,视情况而定,所以我这位朋友很有钱,他的房子有二万英尺大,占地十二英亩,合中国七十二亩地大,院子里有网球场,篮球场,游泳池,还有室内游泳池,每天雇几个工人帮他管理维护家政和院子。我和他们成为朋友,就是因为他妻子雇我妻子照看他们的小儿子,并雇我帮他们种菜,还雇我儿子跟他们的儿子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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