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爱玥:爱国岂会是生意?
下午,有朋友问我“中青报痛批贩卖爱国情怀行为”是什么意思,为了尽可能客观,我特意翻了翻原文。
中青报突然“痛批贩卖爱国情怀行为”的目的不得而知,但拜读原文之后,我高度认同文中“把爱国当生意的做法,往往存在两个致命问题:一是目的不纯,二是内容虚假”的说法。这话本身肯定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这两个判断标准的认定很麻烦,内容是否虚假还好判断,但目的纯不纯则是很主观的事,除了当事人,纯不纯恐怕只有天知道了。在我看来,如果将目的纯不纯作为是否做“爱国生意”的判断标准的话,很可能导致“爱国生意”的帽子满天飞。
这就跟“到底吃了几碗粉”一样,除了剖开肚子,你是无法自证清白的,换言之,别人说你“不纯”很简单,但你要证明自己“纯”则难如登天。退一步讲,即便存在“爱国生意”,“目的纯不纯”也是不适合作为是否做“爱国生意”的判断标准的。这就好比当年打日本鬼子,打日本鬼子的就是好汉,这就是共识,你总不能追着别人问为什么打鬼子,盯着别人问目的纯不纯吧?从动机上要求别人纯之又纯是很幼稚也很愚蠢的行为。还是以打日本鬼子为例,说难听点,难道目的为了将来升官发财的人就不允许打鬼子了?还是说他们打鬼子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我不否认现在网络上确实有批判公知的丑陋、揭露美国的丑恶的人是为了所谓的“爱国生意”,但可以肯定的说,更多的人是为了维护正义、维护国家利益才挺身而出的。我痛恨虚假,做“爱国生意”是最恶心的虚假行为,这种行为玷污了“爱国”两个字,但这不代表就可以胡乱挥舞“爱国生意”的道德大棒了。
事实上,就跟“爱国贼”一样,“爱国生意”同样出自公知的议题设置,说白了就是公知的话术,目的是为了恶心爱国者,让你一想到“爱国”两个字就恶心。
爱国岂会、岂能是生意?话说,哪有那么多“生意”可做啊,或许,确实有“顶流”能获取可观的收益,但爱国网民数以亿计,“顶流”才多少?我这人还是很坦诚的,我从不否认码字让我实现了“抽烟自由”,难道我就成了做“爱国生意”了?
事实上,确实有人质疑我“在靠写爱国文章盈利”,并“建议”我“关闭赞赏通道”,否则“就是在利用大家爱国的情绪赚钱”“吃相不太好看”。大帽子一个接着一个。好在此人多少还算“公道”,还知道我的“文章观点都没问题”,不是不想说有问题,是说不出来吧?
顺着这样的逻辑,任何不关闭打赏的人,如果敢说爱国,就绝对洗脱不了“爱国生意”的嫌疑的,那以后码字赚钱就只能是公知的“特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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