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郑州红码调查通报为啥话说一半?有啥难言之隐?
截图来自人民日报,新闻源、新闻主体应该是靠得住的。“郑州通报部分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问题调查问责情况”, 千呼万唤始出来,我不过生日你们就憋着不出声。
就此,我来做一点胡同水平的、退休老头儿的、非专业的、简单的分析:
(1)实锤了,原来你们真这么干了,原来真是你们干的,原来你们真敢这么干。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差错问题,这叫冒天下之大不韪。
(2)一杆人等“对储户在郑扫码人员赋红码”,什么意思么?为什么要对储户在郑扫码人员赋红码?这个调查没讲原因啊,连一句话的解释都没有,这能叫调查报告吗?
(3)1317名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他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他们到银行取钱或办理其他的银行业务,有什么过错吗?难道不是正当的权利吗?你们用赋红码的方式阻止他们,或是吓唬他们,或是限制他们,欲达什么目的?
(4)446人系入郑扫场所码被赋红码,871人系未在郑,但通过扫他人发送的郑州场所码被赋红码。这句话请再解释一下,搞得这么复杂,有什么隐情?目的是什么?靡有隐情,善否陈前,竹筒倒豆子何不说个明白?
(5)一个“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就完了?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就要拿健康码开这么大玩笑?这话即使不叫搪塞,也只丢了一个小帽儿,只说了上半句,那下半句呢?原因不肯讲,问题的实质也没有讲啊?到底有什么难言之隐?
(6)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当然是典型的乱作为,可这么一群公务员,他要真闲着没事夜里去撸串喝啤酒不好吗?为什么要乱作为呢?乱作为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民怨沸腾,鸡飞狗跳,对这个结果事先没有进行研判么?或问:第1次这么干吗?
(7)说的是“从严从重问责追责”,细看这个处分①撤销党内职务②政务撤职③党内严重警告④政务降级⑤政务记大过⑥政务记过……哪一个像是从重从严?法律上不应该追究责任吗?法律上找不到对应条款吗?
(8)这里不涉嫌渎职么?没有人滥用权力么?公权力被滥用到这种程度,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只给上述弹脑瓜崩似的处分,合法合规么?
(9)当事人之一冯献彬曾荣获过“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还是“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公正无私,咸称神明,什么原因促使他公开违法乱纪?是利令智昏吗?利从何来?
(10)保密工作当然是非常重要的,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不能公之于众么?就跟唐山火锅店案情及那几个被打的女子的情况迟迟不予公布一样,不是什么保密的内容,拖了那么多天不也得公布,不是越拖越被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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