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复:西方告诉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什么样的经济?
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一种形式,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整个社会经济中,市场是同交换连在一起的。如果其各个环节非要加上“经济”字样,那“市场经济”即是“交换经济”。“交换经济”不能同整个社会经济划等号,如同单独的生产、分配、消费不能同整个社会经济划等号一样。资产阶级硬是把“市场”变成“市场经济”,把“市场经济”同整个社会经济划等号。这样,整个社会就交易化、市场化了。
17世纪中叶起,西方工厂制度摧垮了工场手工业的统治而取得了历史性胜利。工厂制度的确立,标志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开端,先前的那种单纯的市场经济不复存在了。“市场经济”是同十八世纪的“市民社会”连在一起的。“市民社会”正是西方的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正是西方社会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
在当代,西方资产阶级和学者统统把“市场经济”作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替代用语。他们提到的“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简化术语。那么,西方告诉我们的“市场经济”,是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呢?是它们的自由资本主义经济,不是垄断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
一、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主导思想和基本制度支柱
谁都知道,西方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是自由放任经济。自由放任意识形态的一个基本理念,是经济制度的自发性。这种意识形态,主张为提高生产力而规定的各种制度,应以个人尊严和个人自由为基本价值观,在功利主义(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心理结构)和合理主义(实现功利主义的最佳手段)的基础上,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整个社会自然而然地处于和谐和繁荣状态。这种意识形态,首先被西欧各国普遍采用而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其国家政策、法律和社会舆论等总是同自由放任经济捆绑在一起。
在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主义、利己主义、自由主义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思想,其核心表现是个人本位。个人本位的核心是“个人权利本位”,简称权利本位。权利本位论的基本主张和特征是:
第一,把权利的地位放在制定法之上,也放在国家最高权力之上。主张“自然权利”,亦即“天赋人权”,认为人性是政策和法律之父,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从自然状态带进国家组织中去的自然权利,因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不能设置任何障碍,认为自由是人性的结果,人的自由、平等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国家权力应为保障自由、私有财产和交易安全服务。
第二,权利是社会的中心概念。主张国家权力是社会权利协商的结果,社会活动、社会关系都要围绕权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