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破除理论窠臼 必须解放思想——关于民营经济理论的若干思考

2023-12-21
作者: 陈永杰 来源: 经济学原理

  提纲要点

  一、民营经济“五六七捌玖”最新数据(喜)

  二、民营经济“五三一”增速递减现象(忧)

  三、民营经济政策执行不力主要原因(愁)

  四、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思想理论障碍(困)

  五、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新的思想解放(解)

  中国改革政策执行难,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政策执行更难。这是民营经济人士的普遍认知,也是社会的普遍看法。尽管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全会关于支持与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不断强化,尽管国家关于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实际执行仍然存在不小的阻力。究其原因,有各种各样,其中一个重大而深层次原因是,从政界、学界到社会民众中的部分人士,仍然受制于传统的“公好私坏”、“公优私劣”观念,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民营经济,将其与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从而在思想观念和政策执行上直接间接、不同程度地消极应对,甚至抵触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今年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及时回应关切、打消顾虑。”

  由此看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当前一个重要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深入开展民营经济理论研究,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理直气壮地、全方位地正面回答对民营经济必要性、重要性、正义性和正当性的各种质疑。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点探索。

  一、民营经济“五六七捌玖”最新数据(喜)

  2018年11月,在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曾用“具有‘五六七捌玖’的特征”来高度评价民营经济在当今中国的地位与作用。有大量数据能够证明这一判断的正确性:民营企业以占用不到30%的国家矿产资源和政府科技资源、不到40%的国家金融资源,创造了全国50%以上的投资、税收和出口,创造了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科技创新和新产品、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创造了全国10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和贸易顺差。

  下面是来自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十组民营经济最新数据。

  1、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法人总量的96%。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主要数据:2022年,全国按控股类型划分的企业法人单位共3283万个,其中,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单位36.2万个,占1.1%,私人控股企业法人单位3149.1万个,占96%,外资控股企业法人单位25.65万个,占0.78%。另外,全国个体工商户有1亿多家。

  2、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资产的50%左右。企业资产是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主要数据:经济普查年鉴显示,2018年,全国非金融类企业资产总额537.8万亿元,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占40%多,民营企业占近50%,外商企业占近10%。工业企业资产: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156.12万亿元,国有控股企业56.54万亿元,占36.2%,民营企业资产70.25万亿元,占45%,外资企业占29.26亿元,占18.7%。加上规模以下民企,民营工业企业资产占50%左右。

  3、民间投资占全国投资的近54%。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泉。据统计局数据: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79555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10145亿元,占全国的53.5%。

  4、民营经济就业占城镇就业的80%以上。就业是民生的根本保障。主要数据:2019年,城镇私人企业和个体户就业人数为14567万人和11692万人,国有单位就业人员为5473万人。2020年后未公布城镇私人企业就业人数。十年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总量达1亿多人,其中,民营经济增加了1.2亿多人,超过全国城镇新增就业总量。

  5、民营企业占工业营收的近60%。营业收入是GDP增长的主要源泉。主要数据: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37.9万亿元中,国有企业占26.5%,民营企业占52.8%,外资企业占20.7%。如果加上规模以下企业,全部民营工业占近60%。

  6、民营企业占工业企业利润的55%左右。利润是企业再发展的主要动力。主要数据: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8.4万亿元中,国有企业占28.3%,民营企业占47.9%,外资企业占23.8%。加上规下民营企业,民营工业企业可能占55%左右。

  7、民营企业占全国出口总额的60%。外贸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马车”。主要数据:2022年,全国进出口总额6.9万亿美元中,国有企业占16.1%,私营企业占49.6%,外资企业占32.9%;私营企业占全国出口的59.3%,占全国顺差超过130%。

  8、民营经济税收占全国税收的57%。税收是国家机器运行的经济保障。主要数据:2022年全国税收16万亿元,其中,国有企业税收占27.5%;民营企业占56.9%;外资企业占15.6%。

  9、民营企业占全国企业研发投入的60%左右。技术创新是追赶超世界先进的根本途径。据统计局数据:2020年,企业研发投入,民营企业占60%左右;新产品销售收入,民营企业占65%左右;发明专利申请数量,民营企业占50%以上。

  10、民营企业效率效益总体好于全国企业。效率效益是反映市场竞争主体比较优势的综合指标。主要数据:2022年国有、民营和外资工业的资产营收率分别为66.8%、124.4%和99%;资产利润率分别为4.2%、5.9%和6.8%;2021年工业企业亏损面,国有企业为22.8%,私营企业为14.6%,外资企业为21.6%。

  二、民营经济“五三一”增速递减现象(忧)

  改革开放的前近40年,民营经济增速基本上始终保持明显高于全国平均增速,但在近5年多,这势头发生了重大变化。除外贸指标外,民营经济多数指标的平均增速都拾阶而下:近五年(2017-2022)高于近三年(2019-2022),近三年又高于去年(2022年),今年以来又低于去年。由于民营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五六七捌玖”重要作用,由此影响全国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也基本呈现拾阶而下趋势。与此相反,全国国有经济各项指标,除外贸外,大都拾阶而上或者比较稳定,有的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和民营经济水平。

  1、全国和民间投资“五三一”变化:全国投资,近五年平均增速为4.7%,近三年为4.2%,去年为5.1%;同期,民间投资增速分别为4.4%、2.9%和0.9%,增速拾阶而下。今年1-10月,全国投资增速为2.9%,民间投资增速为-0.5%,若按当期绝对数计算,民间投资增速实际为-20%。

  2、全国和民营工业的“五三一”变化: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近五年平均增速为5.6%,近三年平均增速为3.1%,去年3.6%;同期,私营工业增速分别为6.1%、5.6%和2.9%。工业营收:全国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总额,近五年平均增速为7.3%、近三年为8.4%、去年为5.9%;同期私营工业营收增速分别为7.2%、7.3%和3.3%。全国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近五年平均增速为2.3%、近三年为10.7%、2022年为-4%.;同期私营工业营收增速分别为6.9%、6.9%和-7.2%。今年1-10月,私营工业营业收入增速为-0.3%,利润增速为-1.9%,若按当期绝对数计算,则分别为-8.5%和-12.3%。

  3、全国和私营企业税收的“五三一”变化:全国税收总额,近五年平均增速为2.7%、近三年为1%,去年为-6.2%;同期,私营企业税收增速分别为9.5%、3.5%和-9.4%。

  与此相反的是,国有经济的“五三一”平均增速变化,多数指标已经明显高于民营经济。以下是财政部相关数据。

  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非金融类)企业的营业收入,近五年、近三年和去年的平均增速分别为9.0%、9.4%和8.3%,今年1-10月为3.9%。国有企业利润总额,近五年、近三年和去年平均增速分别为6.9%、5.6%和8.3%,今年1-10月为7.1%。国有企业税费总额,近五年、近三年和去年的平均增速分别为5.4%、8.2%和8.4%,今年1-10月为-1.8%。

  另外,全国国有资产(非金融类、金融类和行政事业单位三类)总量增长惊人:2022年全国国有资产总额达到约800万亿元,五年增长76%,年均增长12%;五年增量346万亿元,每年增加69万亿元!全国国有净资产总额达到211万亿元,五年增长93.2%,年均增长14%,五年增量103万亿元,每年增加20万多亿元!而这五年全国GDP的总增量为38万亿元,全国国有净资产增量109万亿元,是GDP增量的2.87倍!据财政部数据,近五年(2018-2022年)的全国税收累计总额才为80.8万亿元,同期全国国有净资产的净增总量是全国税收的1.35倍!税收作为流量资产在财政支出时已经花完,而净资产作为存量资产则长期存在,且仍将长期增值!

  全国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增长:2022年全国非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达到约339.5万亿元,五年增长85%,年均增长13.1%;五年增量156万亿元,每年增加31.2万亿元!全国非金融类企业国有净资产总额达到120.9万亿元,五年增长86%,年均增长13.2%,五年增量56万亿元,每年增加11.2万亿元!

  总体看,近五年的多数经济指标,民营经济增速总体上拉低了全国经济平均增速,国有经济增速总体上拉高了全国经济平均增速。

  三、民营经济政策执行不力主要原因(愁)

  中国民营经济增速呈下降态势,有其众多而复杂的国际和国内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和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不够,执行不力。

  党和国家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从开始、到延续、到扩大,已经推进了40多年。特别是,在2004年—2023年近20年间,国家先后出台了四部专门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综合性重要文件。国务院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和2010年的“民间投资36条”;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的“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8条”和2023年的“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四部文件都是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外部环境问题和自身发展问题而制定的综合性政策措施,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回顾过去的文件,他们都在相当程度上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其实际执行大都不尽如人意,往往被打了许多折扣,以致党中央、国务院需要每隔若干年再次重申和加强某些政策。认真学习研究文件内容,可以看到,四部文件的后三部,除部分条文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外,多数条文基本都是以新的表述来重申和强调过去的政策。这次的“31条”新文件,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普遍既高度赞扬、满抱希望,但又有些心存忧虑。基于过去经验,人们忧虑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再次被执行者们打折扣。

  从过去看,打折扣的原因,主要是传统理念、习惯做法、既得利益、自错难纠等的逆向影响,同时也有观念相冲、政策相冲、执行相冲的问题。这是当今需要认真解决的大问题、实问题、难问题。人们期盼着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向前跨一大步。因为,民营经济已经拥有“56789”的地位作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国人民共同富裕,民营经济已经从生力军变成了主力军,从重要力量了变成主要力量,从重要基础变为了主要基础。

  四、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思想理论障碍(困)

  党和国家关于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难、执行难,究其原因有各种各样,其中一个重大而深层次的原因是,从政经界到思想界再到社会民众中的相当部分人士,仍然受制于传统的“公好私坏”、“公优私劣”观念与理论的约束,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民营经济。

  依照传统观念与理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必须始终遵行的原则与目标。否则,就是走邪路。应当说,马克思当年面对的早期资本主义,其私有制之恶是非常严重、随处可见的,基于此,在政治和道德上对其进行批判、否定并主张消灭之,无疑有其正义性和正确性。但是,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二、三百年的自我演化中,其内涵与外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远远超越了早期资本主义;近现代资本主义给全球生产力发展和人类进步与文明带来了无可比拟的贡献。与此相对应,中国通过开放,引进境外资本;通过改革,发展私营经济。这两项开放与改革,推动了境外私人资本与境内私人经济的空前发展,由此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四十多年的高速发展。

  这就涉及到一个根本性认识问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你到底是“姓公”?还是“姓私”?看来,在早已解决了计划与市场是“姓社”与“姓资”问题之后,完全有必要进一步解决发展民营经济是“姓公”还是“姓私”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这又牵涉到对许多重大传统观念与理论,我们是坚守不变,不可更改,还是需要与时俱进、调整改变?

  其一,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消灭私有制论”?如果坚持不变,我们如何看待以私人资本和私有经济为基础的西方国家,二、三百年来一直保持着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水平?如何看待西方国家人民比较自由与自主地选择了以资本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又如何看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规模引进的西方国家私人资本及其对中国经济的重大贡献?如何看待40多年来党和国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长期方针政策?如何看待40多年来个体私营经济给中国经济超速发展、进而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巨大贡献?只有与时俱进,调整与改变传统的“消灭私有制论”,正式、直接和公开地承认私人资本和私有经济,在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是与世界生产力发展总体相适应的,是推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促进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正确看待和恰当面对西方国家二、三百年和中国四十多年的发展变化和巨大进步。

  其二,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劳动价值论”?如果坚持不变,如果仍然认为只有工人(劳动者)的劳动才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那么,我们如何看待与普通工人(劳动者)劳动无直接关系的科学技术进步、企业管理进步、公司企业制度进步给企业的价值创造带来的巨大价值,给整个经济社会进步带来的巨大贡献?如何看待中国的国有资本、外资资本和私人资本,在企业商品与服务价值创造中的具有同样增值性质的作用?如何看待一方面否定外国资本与私人资本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又肯定国有资本创造价值这一根本自相矛盾的思维?如何看待党和国家多次提出的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实质是价值创造)进行分配?只有与时俱进,调整和改变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正式、公开、直接地承认,除劳动创造价值外,资本、土地、知识产权等在商品与服务价值创造中都发挥了各自作用,都应参与共同创造的价值的分配。只有这样,才能完整解释与充分理解劳动获得工资、资本获得利润、土地获得地租以及技术、管理、知识、数据获得其相应报酬的正当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其三,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资本剥削论”?如果坚持不变,仍然认为外国资本和国内私人资本的利润都是剥削,我们如何看待国有资本的利润与分红、国有银行信贷的利息与息差、公民个人存款的利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和房产租金与转让增值收入?如何看待包括国家、机构和个人的各类投资者,凭借其股权在企业获得的分红和股权转让的增值收入?这些都是剥削吗?只有与时俱进,调整和改变传统的“资本剥削论”,正式、公开、直接地承认,除劳动之外,资本、土地、知识产权、股权及其它产权等生产要素,因投入企业经营等经济活动所获得的一切合法收入,均是正义的、正当的、合理的,因而,关于外国资本和国内私人资本的利润是剥削所得的论断,就应当予以基本否定。

  其四,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私人企业劳资关系根本“对立论”?如果坚持不变,仍然认为私人企业中的劳资关系根本对立、矛盾不可调和,那么,如何看待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二战后劳资关系总体和谐、很少发生尖锐冲突,西方国家的劳动者福利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西方国家的贫富差别(基尼系数)总体上明显小于世界其他国家?如何看待经过四十年发展的中国民营企业,绝大多数企业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其几亿人的劳资关系总体是和谐的,也较少发生大规模尖锐矛盾冲突?如何看待一个普通劳动者,不管是进入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还是进入国有企业,他的选择和评价标准是工资福利待遇是不是较好,是不是与其劳动付出相对应,基本不会考虑企业资本是私人、外资还是国有,更不会考虑哪种资本会不会与他产生对立?因此,要与时俱进,根本改变私企劳资关系“根本对立论”的传统观念和理论,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几亿员工与几千万投资人的新型劳资关系,更好地推动中国民营企业的劳资两利、关系和谐与共同富裕。

  其五,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界定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马克思在青年时期、中年时期和晚年时期,其提出的思想理论差别是非常大的。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并不存在一个自始至终不变的马克思主义和普遍公认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多次明确指出:“我就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之后,恩格斯收集、选择和整理了马克思的部分重要思想理论,但其与此前早年、中年和晚年的马克思思想已有重大差别。恩格斯之后的列宁主义,列宁之后的斯大林主义,均坚称自己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但其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理论有巨大差别。斯大林之后苏联的多任领导人,均坚称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实际其与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更与马克思当年的思想理论有巨大甚至是根本的差别。进一步讲,各个自称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东欧社会主义各国)的历届领导人,均自称推行的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而其与马恩本人的思想理论、与列宁的思想理论有巨大甚至是根本的差别。总体讲,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大家公认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只有存在于各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不同领导人、在不同时期自己认定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因此,我们不能将我们的传统思想理论中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当作唯一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实际上,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们已经大量突破了过去传统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认为的不可更改的思想理论和制度规范,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理论和国家制度。今天,我们仍然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进一步打破传统思想理论约束,推进新的思想理论和制度机制建设,形成一套与当今世界发展趋势、与中国未来发展实际相符合与协调的思想理论与国家制度。

  还有更多的传统观念与理论,均须与时俱进、调整和改变认识。如: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私人资本“原罪论”?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论”?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的民企国企劳资关系“根本不同论”?我们是坚持不变,还是需要重新认识传统观念与理论中定义的“公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等等、等等!

  五、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新的思想解放(解)

  改革开放四十多来、进入新世纪二十多年来、进入新时期十多年来,党和国家关于鼓励、支持、保护和壮大民营经济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以这个体系为基础、为前提、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前述的传统思想理论障碍均可得以突破,但至今尚未进行自觉、主动、大胆和整体的突破。

  1992年小平南巡,提出了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真正搞清楚的判断,进而提出了社会主义有市场,资本主义有计划的重大论断,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约束,创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观念。这是一次思想大解放,由此深刻地影响了四十多年的整个改革开放进程。

  四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国需要开展一场新的思想大解放,突破前述思想障碍与理论窠臼,全面创新和构建民营经济理论。以下提出需要创新和构建的民营经济系统理论的部分重要理论方面,供人们讨论与批评。

  一是民营经济理论之“百姓经济论”。目前,中国有4000多万家民营企业,有近亿的民营企业投资者,有1亿多家个体工商户,有近4亿(城镇)劳动者在其中就业。这些都老百姓遵循国家方针政策,自己进行的独立自主的创立、创业、创造和经营的经济与社会活动,是地地道道的百姓自己的经济,这种百姓经济(亦可称之为人民经济)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四十多年飞速发展的最大动力来源,成为根本改变中国经济社会面貌的最大主体!理论界需要对这一“百姓经济”、“人民经济”,进行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构建出一套民营经济即百姓经济的理论,深刻提示其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和规律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正当性和正义性,为完整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提供一个重要方面的理论支撑。

  二是民营经济理论之“市场主体论”。市场经济是舞台,市场主体是演员。没有舞台,演员无法表演;没有演员,舞台成空台。计划经济下,无真正意义的市场,也无真正意义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基本上是计划的被动执行者,并非经济上的真正自主行为者;只是计划执行棋子,不是市场主体。市场经济天然需要千百万的产权独立、经营自由和管理自主的市场主体——各类企业主体和众多个人主体,而民营企业已经是中国市场经济的最大市场主体!理论界需要对市场经济下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各个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主体和个体户主体这一市场最大群体,进行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构建出一套“市场主体理论”,深刻提示其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必要性、正当性和重要性,为完整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提供一个重要方面的理论支撑。

  三是民营经济理论之“内在要素论”。市场经济是民营(私营)经济的天然土壤,民营(私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天然产物。民营(私营)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民营(私营)经济,没有民营(私营)经济就没有市场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我国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民营经济是这一制度的内在要素。必须看到,在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经济是其最根本最主要的内在要素,没有这一内在要素,就没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当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或国有经济的或多或少的存在,后者也是其内在要素。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民营资本经济是主要的内在要素,而国有经济是主导的内在要素,外资经济则是重要的内在要素。这三大内在要素,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基础。理论界需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素,包括国有、外资和民营经济三大内在要素,特别是民营经济这一最大群体的内在要素,进行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构建一套“内在要素理论”,深刻提示其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必要性、正当性和重要性,为完整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提供一个重要方面的理论支撑。

  四是民营经济理论之“支柱根基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这就将民营经济列入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支柱与根基之中。进一步讲,如果没有民营经济,这个支柱与根基就不完整,甚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会存在!只有国有(公有)经济一个支柱、一个根基,就只是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同时拥有国有(公有)、民营和外资经济三大支柱、三大根基,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传统计划经济制度已经消亡,新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生命无限。理论界需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支柱与根基,包括国有、外资和民营经济三大支柱与根基,特别是民营经济这一重要支柱与根基,进行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构建出一套“支柱根基理论”,深刻提示其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必要性、正当性和重要性,为完整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提供一个重要方面的理论支撑。

  五是民营经济理论之“财富正义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这就意味着,在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鼓励支持下,任何企业和个人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取得的资产与财富,都具有正义性和正当性。而中国民营企业的绝大多数,总体上看都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因此,其资产与财富总体上看其来源是正义的、获得是正义的、拥有是正义的!当然,这并不否定部分的民营企业资产和企业家财产,其来源、获得和拥有是非法的、违法的甚至是有罪的。理论界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资产和财富来源的正当性和正义性,进行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构建出一套“财富正义理论”,深刻提示其内在规律与机制,同时要正视其面临的问题,为完整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提供一个重要方面的理论支撑。

  六是民营经济理论之“财富用益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要“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这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财富的使用指明了新的重要方向。纵观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十多年来的大型民营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家的财产财富,除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的部分外,大部分均用于社会扩大生产经营,还有一部分用于公益慈善事业。企业规模越大、企业积累越多、企业资产越大,用于前者的比例就越小,甚至非常小;用于后二者的比例就越大,甚至非常大!有学者指出,马克思在其手稿中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生产力发展如果超越了个人消费的界限,所有制本身就不再是私有制了;金钱变成资本,资本进入公共领域的循环体系,私有制其实就异化了,私有财产不再私有。受此思想启发,我认为,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应当将民营企业家财富用于前者(即个人和家庭消费的部分)视为纯粹的私人财富,将财富用于后二者(即扩大生产投资和公益慈善的部分)视为已经超越私人的、实际上的社会财富,甚至可以视为某种意义上的公共财富!理论界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资产财富的实际安排和使用方向及其效果,进行深入、系统和全面的研究,构建出一套“财富用益理论”,深刻提示其内在行为规律与机制,同时要正视其面临的问题,为完整构建中国民营经济理论体系提供一个重要方面的理论支撑。

  还有更多的民营经济理论方面,需要理论界进行深入研究。如民营经济理论之“创新精神论”,深入研究与论证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制度机制;如民营经济理论之“执政基础论”,深入研究与论证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一样,都是基本经济制度的支柱和根基,因而都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二者都不可或缺。还有若干个方面的理论:民营经济理论之“混合经济论”、民营经济理论之“劳资相利论”、民营经济理论之“素质提升论 “、民营经济理论之”做大做强论“、民营经济理论之”社会企业论“、民营经济理论之”共同富裕论“、民营经济理论之“自身问题论”、民营经济理论之“外部问题论”、民营经济理论之“三+平等论”、民营经济理论之“政商亲清论”、民营经济理论之“中式现代化论”,等等,等等。

  由此可以形成和构建一整套系统的民营经济理论,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从各个方面直接与间接地突破前述多个方面的重大思想障碍与理论窠臼!

  这需要学界人士大家解放思想、百家争鸣、共同努力、争取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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