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为防万一,不怕一万?我的困惑(十六)
我过了60岁了,一辈子干三农工作,越干越困惑、越干越糊涂了,请求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帮我解惑。
困惑十六:为防万一,不怕一万。有必要吗?
常言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其含义是指在做事情时要考虑可能出现的偶然性意外,不可以掉以轻心。意思是不怕在预料之内的情况反复出现一万次,但害怕在预料之外的偶然事情出现一次。这是因为后者可能会导致之前所有的努力都白费,甚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因此,这句谚语告诫人们在处理任何事务时,都必须保持警惕,以防万一的风险。
现在行政体制内出现了一种新奇的现象:为防万一,不怕一万。什么意思呢?为了防止万分之一的人“出事”,不怕得罪或牺牲一万人。例如:为防止辖区内万分之一的人上访,损害辖区内所有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为了防止万分之一的孩子暑假溺水,让所有乡村干部及家长天天打卡防守,人盯人也在所不惜;为防止万分之一的贫困户自然返贫,要动员数以万计的人严防死守、人盯人……。
我的困惑是:就一个人而言,溺水而亡虽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如果出现了,但后果是毁灭性的,所以我们个人或家庭必须万分小心、以万全之策做到万无一失。这明显属于私人领域的事情,与他人关系不大。在一个县市区,有数万的学生,暑假期间如果出现个别学生溺水而亡的事情,对社会不是毁灭性的打击。如果政府为了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把这个责任强加给属地官员和老师,老师和政府官员为了推责,一是动用公共资源天天加强家长责任,扰民;二是剥夺孩子们的游泳权利。人从小不学会游泳,一生中溺水死亡的概率不知会提高多少倍。这就变成了“为防万一,牺牲一万”了!
一个乡镇,每年出现百分之几的贫困户返贫,实属正常。如果上级政府一定要基层官员做到万无一失,万一有失,就要追责处分基层干部。本属自然发生的事情一定不许发生,如果发生就要给属地干部政治前途“毁灭性”追责,这就会逼迫基层干部不惜付出动用数万人力及数万倍物力防百分之几的贫困户返贫——以数万倍的代价换一个百分百脱贫。这就是典型的“为防万一,牺牲一万”了!
这些牺牲,最终都将转化为了财政负债和老百姓负担或个人权利被侵犯。
我在想: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国家,上级政府不指挥下级政府,下级政府也不听上级政府的。他们不可能做到“为防万一,牺牲一万”,难道他们国家就天天发生儿童溺水?天天发生农民上访?天天发生贫困户返贫?我想,发生率也应该在正常概率范围内吧!这就是说,我们“为防万一,牺牲一万”,通过加强管制造成的体制优势的滥用,有可能是徒劳无益的,只是为了追求一个自我感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