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不涵盖“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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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文化中的“天下为公”不涵盖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无产阶级”

  ——兼析国民党的“天下为公”与共产党的“天下为公”观念的本质区别

  【引语】毛泽东:“雪:反封建主义,批判二千年封建主义的一个反动侧面。文采、风骚、大雕,只能如是,须知这是写诗啊!难道可以谩骂这一些人们吗?别的解释是错的。末三句,是指无产阶级。”

  “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1]这是历史上包括农民起义在内的许多革命胜利后劳动者再次陷入剥削苦境并再起革命,革命再造一个剥削阶层和剥削苦境的死循环致使人民不能解放的根本原因。自从马克思主义出现后,人民才被赋予以历史主体的地位。在此之前,历史主体地位只属有剥削阶级,“天下为公”的观念是由这个阶级中产生的。这是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公天下”概念的关键。《礼记·礼运》借孔子口说: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2]

  这里需要说的是,在马克思主义基于人民所有的“公有制”的范畴之前的“公”,最多也是“私有者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中的人在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中称之为“自由民”“贵族”,这种“公”——即使孙中山提出的“天下为公”——最多涵盖到小土地私有者,但不会涵盖到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无产者”。比如柳宗元说的“公天下之端自秦始”[3],就是压迫无产者的私有权共同体内部的利益均衡,至于无产者——中国上古称之为“流氓”——自然不在其中。马克思在谈到古代东方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时表达了这个思想,他说:“这种所有制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形式,都是以这样一种共同体为前提的,这种共同体的成员彼此间虽然可能有形式上的差异,但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他们都是所有者。”[4]

  这种“公天下”,在原始社会是真实的没有阶级差别的公有,但随生产力的提高导致各部落产生交换力度强化和货币使用范围的扩大,便出现一些部落崛起和另一些部落贫困衰落,这又导致原始社会后期部落间出现衰败贫困的“南方世界”和强大富裕的“北方世界”共存的现象,前者的持续衰败使其成员向后者流动,这些来自其他部落的流民来到富裕部落后,在人家眼中就成了“流氓”。亡,说文:“逃也”,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居无定所的打工者。

  这些进入富裕部落的流民便成为“外来劳务人员”,他们连同聚集在“城外”的“流氓”与富裕部落的“城里人”形成最初的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富裕部落内部的“公有”相对于外来“流氓”而言,就成了最大的“私有利益共同体”。随着扩张领地的战争持续扩大和富裕部落的财产积累增长,共同体公有财产便有了“两权分离”,即属于公有的财产“所有权”中分离出归于家庭的财产使用权。直至资本主义登上历史舞台,这种从原始社会主义“公有制”分离出来的“使用权”便固化为现代意义上的私有权,这时的原来的“流氓”便转化为“无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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