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作云:深刻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研究总结的意义

2024-07-06
作者: 张作云 来源: 红歌会网

  深刻理解和领会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研究的

  理论总结和结论的意义

  ——读《资本论》扎记

  张作云

  内容提要:在《资本论》第3卷第七篇,马克思运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通过对古典经济“斯密教条”内含的错误及其庸俗化——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分析批判,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收入及其真正源泉,揭示了庸俗经济学家萨伊运用“三位一体公式”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掩盖其剥削削本质的欺骗性和反动性,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产生的根源、三大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相互对立的性质,并且,在此基础上,对《资本论》前3卷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进行了系统性的总结和结论。本文通过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研究总结和结论的学习,联系百十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实际,揭示了当前深刻理解和领会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研究的总结和结论所具有的的客观必要性、现实紧迫性及至所具有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斯密教条 萨伊“三位一体公式” 辩护性和反动性 马克思的总结和结论 启示和意义

   一、开头的话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明确指出:“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揭示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围绕《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目的,马克思以极其坚强的意志和毅力,费尽千辛万苦,在他的亲密战友恩格斯的帮助下,终于完成了被誉为“工人阶级的圣经”的光辉巨著——《资本论》四卷的宏伟工程。

  就其整体来说,马克思的《资本论》由两大部分即理论部分和理论史部分构成。其中第1-3卷是它的理论部分;第4卷是它的历史部分;整部书,正如恩格斯所说,“都是以剩余价值为中心”。

  从《资本论》结构的第一部分即理论部分来说,第1卷,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的分析,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及其源泉;第2卷,“资本的流通过程”,通过对剩余价值实现过程的分析,论证了资本连续运动及其必须具备的条件和效率;第3卷,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分析,揭示了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各个剥削集团之间进行分配的过程及其规律。”

  从《资本论》前3卷的整体来看,第1卷第一篇“商品和货币”,从商品出发,通过对商品内在矛盾及其现象形态的分析,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从而为进一步研究和分析剩余价值的生产、流通和分配提供了理论的和必要的前提。第3卷的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通过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尤其是庸俗经济学的批判,为《资本论》前3卷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也即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的研究,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得出了相应的结论。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即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研究进行的总结和结论,是从分析和批判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萨伊泡制的“三位一体公式”开始的。下面,我们就以此为起点,学习和领会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即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理论研究、总结和结论及其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乃至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之批判

  “三位一体公式”,是法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萨伊1803年在他所著《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首次提出的。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商品的价值是是资本、土地和劳动“三个要素”所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共同创造的。因此,这“三个要素”理应按照其在价值生产中提供的“服务”,获得相应的报酬,即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由此便形成了他所谓的“三位一体公式”。

  在《资本论》第3卷第七篇,马克思对萨伊泡制的这个“三位一体公式”,进行了详尽而深,刻的批判。

  首先,马克思揭示了“三位一体公式”在逻辑上的荒谬性。他指出:每年可供支配的财富即各种收入的所谓源泉,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就资本来说,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东西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但这种生产资料本身并不是资本。社会上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同活劳动相对立而成为独立化的这种劳动力的产品和活动条件,从而又通过这种对立在资本上被人格化了。就土地来说,它是无机化的自然界本身,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土地不可能创造价值,更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土地肥力的差别,不过是同量劳动物化在不等量土地的产品上,从而形成产品的不同的个别价值。这些个别价值又通过市场竞争而平均为市场价值,并促使肥沃土地所获的超额利润转移到土地所有者手里。劳动,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者,它只是指人们用来实现人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它还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总之,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土地是自然界本身,劳动是任何社会形式中都存在的人类生产活动,如此属于不同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的各种收入及其源泉,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像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怎能相提并论、联系这一起呢?

  马克思指出:“在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个公式中,资本、土地和劳动,分别表现为利息(代替利润)、地租和工资的源泉,而利息、地租和工资则是它们各自的产物,它们的果实。前者是根据,后者是归结;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而且每一个源泉都把它的产物当作是从它分离出来的、生产出来的东西”。如果深入联系资本主义生产的实际,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内在逻辑的荒谬之极。本来,这三种收入即利息、地祖和工资,就是产品价值的三个部分。虽然资本-利息这个公式,是资本的最无概念的不合理的公式,但终究是资本的一个公式。然而,土地,作为自然界本身,又怎么会创造出一个价值,一个社会规定的劳动量,而恰恰又是它自己的产品中形成的地租的那个特殊价值部分呢?在生产一种使用价值、一种物质产品时,土地起着生产因素的作用,但它与作为使用价值的产品无关。就它作为使用价值的产品来说,产品只是被看作一定量的物化的社会劳动,和这种劳动借以体现的特殊物质或这种物质的特殊使用价值完全无关。在这里,价值体现为多少产品,取决于土地的生产率;但这个价值却是已定的,同这种分配无关。价值体现在使用价值中,而使用价值又是创造价值的一个条件;但是,如果一方面摆上一个使用价值,即土地,另一方面摆上一个价值,而且是一个特殊的社会规定的价值部分,由此形成一种对立,这种做法,不仅是荒谬的,而且也是“愚蠢的”。至于劳动-工资这个公式,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价值就像我们在第一卷中所证明过的那样,这种说法显然是和价值的概念相矛盾的,也就是和价格的概念相矛盾的。因为一方是劳动,另一方是劳动的价值即工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但劳动本身并没有价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但由于劳动本身没有价值,因而,劳动也就没有价格。因而,劳动的价值和劳动的价格,就与“黄色的对数”一样,都是不合理的。

  然而,面对以上诸种经济关系的异化及其现象形式,庸俗经济学家为什么感到很自在,而且各种经济关系的内部联系越是隐蔽,这些关系对于庸俗经济学家来说就越显得不言自明呢?为什么在“资本-利润”这个相对直接的关系问题上,庸俗经济学家宁愿用“资本-利息”这个公式,而不用“资本-利润”这个公式呢?马克思揭示说,这是因为,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教条式地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这是因为,“资本-利息”这个公式具有一种神秘性质,即一个价值和它自身并不相等,从而使人们不易认识其中包含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而“资本-利润”这个公式,与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较为接近,从而很容易使人透过现象窥见其中隐藏的资本主义关系的本来面目。原来,庸俗经济学家怀着诡测的心理,把“三位一体公式”中的三个显然不能综合在一起、让不能通约的量互相保持一定的比例,以“资本-利息”公式代替“资本-利润”的公式,有着难言之隐。他们怀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为了用现象掩盖问题的本质,就是为了割断各种收入来源之间的社会联系,并进一步掩盖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收入的真正来源。可以说,割断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收入的真正来源,为资本主义制度进行辩护,就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及其代表人物萨伊泡制“三位一体公式”的宗旨、动机和目的。

  马克思在本篇的开头指出:“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公式。”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内含的“一切秘密”,马克思明确指出:“在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掉了。”这就是说,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所要掩盖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内含的秘密,就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然而,萨伊又是怎样运用“三位一体公式”, 掩盖和排除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这个秘密的呢?对此,马克思指出了以下几点:

  第一,否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二重性,抹杀其历史的性质。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作为一般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历史规定的形式,它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人类生活的物质生存条件的生产过程,另一方面,它又是在历史上经济上独特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过程。它不仅是在一定物质条件下进行,生产和再生产这些物质条件,生产和再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承担者,而且还生产和再生产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这些物质生产条件和这些关系,既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前提,又是它的结果和创造物,它们都是由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如果只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作为一般社会生产过程,那么,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利用资本,从直接生产者即工人身上榨取的一定的剩余劳动,这种剩余劳动的强制性质,这种剩余劳动所凝结的剩余价值形式也就不复存在。由此,资本家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剩余劳动、从而无偿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这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典型特征的剩余价值生产也就化为乌有。可见,萨伊利用“三位一体公式”,片面强调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般社会属性,否定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特殊社会属性,进而把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典型特征的利润即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本质和制度性质排除和掩盖掉,其手段是何等之“高明”!

  第二,运用资本主义收入分配的现象形式,掩盖其剩余价值分配的本质。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个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如果我们把分配上的偶然性撇开不说,只考察分配的调节规律,分配的正常界限——是作为一份份的股息,按照社会资本中每个资本应得份额的比例,在资本家之间进行分配的。在这个形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资本应得的平均利润。这个平均利润又分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并在这两个范畴下分归各种不同的资本家所有。但资本对于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这种占有和分配,还会受到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土地所有者也要在地租的形式上,按照以前已经说明的规律,再从资本家那里吸取这个剩余价值或剩余产品的一部分。这样,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不过是剩余价值的两个特殊组成部分,不过是剩余价值因属于资本或属于土地所有权而区别开来的两个范畴、两个项目,丝毫也不会改变剩余价值的本质,它们加起来,就形成社会剩余价值的总和。它们就好像是一颗长生树上或者不如说三颗长生树上的每年供人消费的果实,它们形成三个阶级即资本家、土地所有者和工人的常年收入。这些收入,是由职能资本家作为剩余劳动的直接吸收者和一般劳动的使用者来进行分配的。但是,如果从实质上说,再分配不管采取何种分配形式,总的来说,工资、利润和地租都不过是工人所进行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结果,都不过是雇佣工人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而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获得的利润和地租,都不过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结晶。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资本主义分配关系这个本质性东西,却被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掩盖着。并且,这些资本家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阶级的代理人,却为了主人利益,秉承主人的懿旨,把现象当作本质,并巧妙地颠倒起来,以掩盖资本主义收入的剩余价值源泉和收入分配的剥削本质,其奴才之像,真是曝露无疑。

  第三,求助于拜物教,把劳动条件的社会性质歪曲为自然天生具有的物的性质,也即把资本主义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说成为单纯的物与物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一篇就指出:商品本身具有一种神秘性质,本来,商品和货币的交换,体现着人与人之间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却为物与物的关系掩盖着,而只有因此物与物的关系才能表现出来,因而,这种物与物的关系,就使商品的社会性质表现为它的自然属性。于是,由于这种颠倒,商品拜物教便应运而生,从而使商品具有一种神秘的性质。然而,这种神秘的性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厉害得多的发展起来”,成为庸俗经济学家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用以排除、歪曲、掩盖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超级工具。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七篇,具体分析了商品拜物教的这种神秘性质得以扩大和发展的进程。首先,他指出,如果我们首先在直接生产过程中考察资本,把它看作是剩余劳动的吸收者,那末,这种关系还是非常简单的,实际的联系会强使这个过程的承担者即资本家本身接受,并且还被他们意识到。但随着相对剩余价值在真正的独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了,这些生产力以及劳动在直接劳动过程中的社会联系,都好像由劳动转移到资本身上了。因此,资本已经变成了真正非常神秘的东西,劳动的一切社会生产力都好像不为劳动本身所有,而为资本所有,都好像是从资本自身生长出来的力量。于是,资本本身便成为了一种非常神秘的东西。

  马克思接着指出,流通过程插进来之后,资本的神秘性质便随之发展了起来。资本甚至农业资本的一部分,都随着这种独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被卷入流通过程的物质变换和形式变换中去。原始的价值生产的关系完全退居到了次要地位的一个领域。生产上预付的价值的收回,特别是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似乎不是单纯在流通中实现,而是从流通中产生出来的,特别是由于欺诈、狡猾、市场状况以及流通时间等要素的加入,资本的神秘性质便越发加强起来。

  继而,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在现实的生产过程中,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这种新的生产形式,从而使资本的神秘性质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和发展。首先,是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使利润形式的剩余价值不再和它得以产生的投在劳动上的资本部分相比,而是和总资本相比。利润率受它本身的各种规律调节,并且,这些规律,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时,允许利润率发生变化,甚至决定着利润率的变化。这样,就使得剩余价值的真正性质越来越隐蔽,从而也使资本的实际机构越来越隐蔽。其次,是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转化为起调节作用的平均市场价格。这个过程,使商品的相对平均价格与它们的价值相分离,使不同生产部门的平均利润与特殊资本对劳动的实际剥削相分离,特殊资本的平均利润与这个资本从它所雇佣的工人身上榨取出来的剩余价值相分离。如此,利润就好像只是附带地由对劳动的直接剥削决定的,正常的平均利润本身就好像与资本所固有的,与剥削无关;过度的剥削,或者甚至特别有利条件下的平均剥削,就好像只是决定与平均利润的偏离,而不是决定平均利润。这样,就不仅使一切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和真正性质乃至资本的实际机构更加隐蔽,更加与现实的距离更加遥远。再次,是利润分割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这一过程,完成了剩余价值的独立化,完成了它的形式对与它的实体,对于它的本质的硬化。利润的一部分与它的另一部分相反,完全从资本关系本身中分离出来,并且好像它不是来自剥削雇佣劳动的职能,而是来自资本家本身从事的雇佣劳动。与此相反,利息则好像和工人的雇佣劳动无关,也和资本家自己的“劳动”无关,而是来自作为它本身的独立源泉的资本。如果说资本起初在流通的表面上表现为资本拜物教,表现为创造价值的价值,那末,现在它又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取得了它最异化最特别的形式。最后,就是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马克思指出,在这里,因为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好像不是直接和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而是直接和一个自然要素(土地)联系在一起,所以剩余价值的不同部分相互异化和硬化的形式就完成了,内部联系就最终割断了,剩余价值的源泉就完全被掩盖起来了,而这正是由于和生产过程的不同物质要素结合在一起的生产关系已经互相独立化的结果。

  从马克思关于商品拜物教经资本拜物教再到土地拜物教的发展过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他们的前辈古典经济学家相比,作为庸俗经济学代表人物的萨伊及其泡制的臭名昭著的“三位一体公式”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不仅是非凡的,而且也是非常之关键的。这是因为,他对实际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了训导式的、或多或少教导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合理的秩序之中。并且,在这个消灭了一切内部联系的“三位一体公式”中,为自己浅薄的妄自尊大,找到了自然的不容怀疑的基础,为歪曲、掩盖和排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各种收入源泉、从而进一步歪曲、掩盖和排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包含的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制度的剥削性质进行辩护,布下了迷魂阵,提供了“确凿”而不容否定的可靠依据。同时,也因为他公然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代表了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也把他充当统治阶级奴才的丑态充分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真可谓登峰造极、无与伦比!

  三、“斯密教条”之批判

  所谓“斯密教条”,就是由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一书中的一段话演进而来的一种理论。他认为:分开来说,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那三个部分全数或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品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由三部分构成。斯密的这段话,由于断言整个社会的商品价值只分解为三种收入,只由三种收入构成,包含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丢掉了不变资本的价值部分,一直被后来几乎所有资产阶级的经济学所继承,从而被称之为“斯密教条”。

  然而,马克思在批判“斯密教条”之前,为什么要强调再行批判“斯密教条”的必要性呢?在这里,马克思披露了两个原因。其一,是因为“在《资本论》第二卷,剩余价值还没有在它的收入形式即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和地租形式上,加以阐明,因而还不能在这些形式上加以研究。”其二,“还因为正是在工资、利润和地租形式的分析上,包含一个从亚当.斯密以来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就是说,在《资本论》第2卷,马克思只是在剩余价值的抽象形式上对“斯密教条”进行分析,在《资本论》第3卷第七篇,剩余价值已经转化为它的全面而具体的现象形式,要彻底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本质,以及所体现出来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还必须作进一步的分析和研究。同时,如果不彻底分析和批判“斯密教条”所包含的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便不能深刻揭示萨伊庸俗经济学尤其是“三位一体公式”与“斯密教条”的渊源关系,也不能彻底揭示萨伊庸俗经济学利用“三位一体公式”把“斯密教条”进一步庸俗化的荒谬性、虚伪性、欺骗性及其反动本质。

  我们知道,马克思关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理论,具体分析和揭示了社会总产品、总收入和純产品之间的区别,而“斯密教条”乃至以后的整个资产阶级经济学却把上述概念混淆起来,而尤其是庸俗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萨伊更而甚之,认为全部收益,全部总产品,对一个国家来说,都可以分解为纯收益,或者同纯收益没有区别。生产费用是由地租、工资和利润构成的,产品的价值,生产性服务的价值和生产费用的价值,都是性质相同的价值。其实,这不仅是对“斯密教条”错误的继承和翻版,而且也是对“斯密教条”的进一步庸俗化。马克思在强调对“斯密教条”进一步分析批判的必要性之后,便着手分析“斯密教条”的错误以及萨伊利用“三位一体公式”把“斯密教条”的错误,使之进一步庸俗化的原因。

  是因为他们不理解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基本关系,因而不理解剩余价值的性质,并且也不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整个基础。就是说,他们不能理解,既然商品的价值等于C+V+M之和,那么,工人用工资、资本家用利润、土地所有者用地租,怎能购买这样一些商品,它们每一个都不仅包含这三个组成部分之一,而且还包含所有这三个组成部分呢?并且,他们不能理解,由于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个收入源泉加在一起形成的价值总和,又怎能购买进入各种收入的获得者总消费中去的那样一些商品,它们除了包含这三种价值组成部分以外,还包含一个价值组成部分,即不变资本呢?他们不能理解,怎么能够用一个由三部分构成的价值购买另一个由四部分的价值呢?其实,这些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卷第三篇分析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时早已解决了,只是由于斯密和萨伊的资产阶级立场、观点和方法所致,而无法看到罢了。

  是由于他们不懂得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因而也就不能懂得生产商品的劳动,在创造新价值的同时,既保存了不变资本的旧价值,并把它转移到新生产的商品中去,而不是把这个旧价值重新出来的道理。

  是因为他们不理解社会资本再生产过程是从社会总资本而不是从单个资本来看时所表现出来的联系。他们不懂得,工资和剩余价值,从而一年内新追加的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所实现的产品,怎么能够补偿它的不变价值部分,同时又分解为仅限于各种收入的价值?进一步说,新追加劳动的总额既然只实现为工资和剩余价值,只表现为二者的价值总和,生产中消费掉的不变资本在物质和价值两方面,又怎么能够用新的东西来补偿?总之,关键在于,他们不懂得,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中的两大部类内含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比例关系,既要从物质形态上又要从价值形态上通过交换来补偿他们各自消费掉的不变资本。

  是因为他们不理解,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过程中,收入和资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也就是不了解,收入和资本这两个固定的规定会相互交换、互换位置,以致从单个资本来看,它们好像只是相对的规定,而从整个社会生产过程来看它们就消失了的内在联系。这里的关键依然在于,他们不理解社会再生产从物质形态上,可分为两大部类,从价值形态上,则由不变资本价值、可变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三部分构成,不懂得既从物质形态、又从价值形态上通过交换,从而使它们在物质形态和价值形态上相互得到补偿的道理。

  是因为,他们不理解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尤其是不理解剩余价值转化为各个特殊的、互相独立的、并且同各个生产要素有关的收入形式和剩余价值分配之间的关系,都是以商品价值的分配为前提、为基础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不会理解,这个商品的价值分成各个特殊的组成部分,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进一步发展成为各种收入形式,转化为不同生产要素的不同所有者对这些个别的价值组成部分的关系,并按照一定的范畴和名义在这些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丝毫也不会改变价值决定和价值决定的规律本身。他们也不会理解,利润的平均化即全部剩余价值在不同资本之间的分配,和土地所有权部分地(在绝对地租的场合)对这个平均化过程造成的障碍,会使商品的起调节作用的平均价格偏离它的个别价值,这种情况也丝毫不会改变价值规律。他们也不会理解,这些情况,只会影响剩余价值加到不同商品价格上去的增加额,而不会把剩余价值本身取消,也不会把作为这些不同价格组成部分的源泉的商品总价值取消。

  总之,“斯密教条”之所以出现混淆总产品、总收益、总收入和純产品等概念的错误从而使萨伊能够利用“三位一体公式”把“斯密教条”进一步庸俗化,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都是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就在于他们秉承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既是唯心主义的,又是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形而上学的方法论,蒙住了他们的双眼,使他们不能透过复杂而纷繁的经济社会现象窥见问题的本质。资产阶级的立场,又决定了他们只能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而掩盖其中真实的关系,从而使他们在分析问题时,必然停留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表面,而不愿接触或不愿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只能从从资本主义社会现象的描述开始,以美化资本主义社会的表象结束,只能充当资本主义制度的辩护士。

  在分析和揭示萨伊能够利用“斯密教条”内含的错误,通过自己泡制的“三位一体公式”,把“斯密教条”进一步庸俗化的深层原因之后,马克思便着集中批判和揭示“斯密教条”的错误。

  “斯密教条”之所以会出现“把一些不同的概念相混同,认为商品的价值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反过来,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总和又构成商品的价值”的错误,是由市场竞争的假象造成的。

  首先,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中新创造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是价值的分配问题,而商品的价值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三个要素结合而成,这是价值的创造、价值的形成也即价值的来源问题。价值的分配和价值的创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不同的过程,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马克思指出,在市场竞争条件下,由于劳动生产率和由市场竞争引起的垄断因素的作用,不论工资、利润和地租分割的比例如何变化,都不会引起商品中新创造的价值总量的变化。新创造的价值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比例的变化,只能在新创造的价值总量的界限以内进行。

  再次,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实际运动中,由于商品中分割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几种收入的价值部分和不变资本价值部分一样,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的,也就是说,是由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的,由此便决定了,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商品的价值量是既定的,工资、利润和地租本身平均的和起调节作用的界限也是既定的。这样,每年新创造的价值便成为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不同收入形式的不可改变的界限,同样,新创造的价值总量也就成为价值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总和的不可改变的绝对界限。就是说,商品的价值,作为一个既定的量,不管工资、利润和地租如何分割,总是它们全部价值的整体,工资、利润和地租只能是商品全部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不管它们之间的比例如何变化,商品的价值总量,都是工资、利润、地租分割总和的绝对界限。由此,说商品中新创造的价值可以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确的,但如果反过来说,工资、利润和地租构成商品的价值,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是荒谬的。

  由马克思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斯密教条”错误就在于:以庸俗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或要素价值论替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以庸俗的生产要素分配论或要素分配论替代了按资分配论或按生产要素分配论;如此,它不仅掩盖了雇佣工人在生产中创造的新价值、资本主义社会各种收入形式也即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而且还进一步掩盖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和阶级矛盾,从而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论、民主和谐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依据。

  为了深刻批判“斯密教条”错误,马克思则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这一“教条”发生错误的原因。马克思指出:“商品扣除它生产上所耗费生产资料的价值以后,这个既定的、由物化在商品产品中的劳动量决定的价值量,分为具有独立的、互不相关的收入形式,即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个组成部分。这种分割,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可以看到的表面上,因而也在那些局限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表面现象的当事人的观念中,总是颠倒地表现出来。”这种颠倒的现象,不外由以下原因造成:

  商品价值的各个组成部分是作为独立的收入互相对立的,并且,它们作为独立的收入,是与劳动、资本和土地这三个彼此完全不同的生产要素发生关系,因而好像它们就是由这些东西产生的一样。劳动力的、资本的和土地的所有权,就是商品这些不同的价值组成部分,分别属于各自的所有者,并把这些价值组成部分转化为他们收入的原因。价值并不是因它转化为收入而产生的,它在能够转化为收入、能够取得这种形式以前,必须已经存在。这三个部分的相对量是由不同的规律决定的,它们和商品价值本身的联系以及它们受商品价值本身的限制的事实,决不会在表面上显示出来,只能以颠倒的假象呈现在人们面前,因而就必然更具有迷惑作用。

  工资的一般提高或降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会使一般利润率发生相反方向的变动,改变不同商品的生产价格,按照各有关生产部门的资本平均构成的不同情况,使其中一些上涨,另外一些下降。因此,在这里,无论如何,某些生产部门经验只能说明:工资上涨,商品的平均价格就上涨,工资下跌,商品的平均价格就下跌。但“经验”却不能说明,那种不以工资为转移的商品价值隐蔽地调节着这种变动。本来,工资即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决定的,工资和商品价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在事情的表面上,好像决定商品价格的是工资、或工资加上利润,这样,商品价格的变化由商品价值变化而决定的事实就被掩盖掉而看不见了。

  假定社会价值产品的分割和生产价格的调节都是在资本主义基础上产生的,但在排除竞争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仍然好像是由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总和决定和形成的。这种情况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在单个资本及其商品产品的现实运动中,不是商品价值表现为这种分割的前提,而是相反,它所分成的各个组成部分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前提。于是,作为工资,在它相当的价值等价物被生产出来以前,就已经由契约决定了;由于生产价格等于成本价格加上平均利润,而平均利润与每个特殊生产部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之间的关系,也就被抹掉,好像平均利润不是价值分割的结果,而是形成价值的要素了;至于地租,则是由契约规定好了的,而与超额剩余价值之间的联系也就全无了。由上可见,这些由商品价值分割产生的产物之所以会不断表现为价值形成本身的前提这样一个秘密,简单说来就是: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任何别的生产方式一样,不仅不断再生产物质的产品,而且还不断再生产社会的经济关系,即再生产产品形成的经济的形式规定性。因此,它的结果不断表现为它的前提,像它的前提会不断表现为它的结果一样。本质和现象总会以颠倒了的形式不断呈现在世人面前。

  商品是否按价值出售,因而价值决定本身,对于单个资本家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价值决定,一开始就已经是某种在它背后,通过各种和它无关的条件来进行的过程。价值决定本身之所以会使每个特殊生产部门的单个资本家和资本感兴趣,并对其有决定的作用,不过是因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商品生产之必要的劳动量的减少或增加,在一种情况下,使它们按照现有的市场价格能够得到额外的利润,在另一种情况下,则使它不得不提高商品的价格。价值决定之所以会使他感兴趣,只是因为对他自己来说,它会提高或降低商品的生产费用,也就是说,只是因为它会使他处于特殊的地位。另一方面,在他看来,工资、利润和地租,不仅对于能使他实现为作为职能资本家所得的利润部分(即企业主收入)的那种价格来说,是起调节作用的界限,而且对于为使再生产能够继续进行而必须作为商品出售依据的那种价格来说,也是起调节作用的界限。只要在这种价格下,除了由工资、利润和地租作为他个人的成本价格以外,他还能获得普通的或较大的企业主收入。因此,他出售时是否已经实现商品中已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对他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因此,撇开不变资本部分不说,工资、利润和地租,在他看来,就是商品价格的起限定作用、因而起创造作用和决定作用的要素。至于企业主收入,也好像取决于那个以偶然的竞争关系为转移的市场价格超过由上述价格要素决定的内在商品价值而形成的余额,或者,就企业主收入本身作为决定市场价格的要素来说,它本身又好像取决于买者与卖者之间的竞争,这样,事情的表面现象与其本质,也是以颠倒的形式呈现出来的。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体现新加入的劳动的价值分割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几种收入形式。然而,这个方法,不仅在这几种形式存在的资本主义下会被采用,而且在这种收入形式存在条件根本不具备的地方例如在小农情况下,也会仿而效之,加以应用,从而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具有了一般的、普遍的和自然的性质。由此,也就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然关系的假象,更加具有迷人的作用。

  以上马克思运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对“斯密教条”所做的分析和批判,不仅肃清了“斯密教条”和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影响,而且也从另一方面证明,自亚当.斯密以来这一贯穿整个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及其影响,不仅是广泛的,而且也是深远的。这就说明,在“斯密教条”和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产生将近200年以后的今天,在资产阶级经济学而尤其庸俗经济学仍然大行其道的目前形势下,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即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为指导,充分认识“斯密教条”和萨伊“三位一体公式”的虚伪性、荒谬性、辩护性及其反动性,具有何等深远而非凡的意义。

  四、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研究的总结和结论

  马克思在分析批判萨伊“三位一体公式”和“斯密教条”,揭示其理论的荒谬性和政治上的反动性的基础上,对自己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并得出相应的结论。这些总结和结论,是按照从抽象到具体的顺序而逐步展开的。

  首先,年产品中新创造的、加进的价值,分解为三部分并采取三个不同的收入形式,在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具体来说,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而加进的价值分成三个部分,它们采取了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所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所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这是分配的关系或分配的形式,它们表示的,是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的关系。

  其次,这种新加进的价值分解为三种收入形式而形成的分配关系具有历史的性质。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通常把分配关系说成是自然的关系,抹杀它从属于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或者虽然承认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但同时却又更加固执地认为,生产关系本身是具有不变的、从人类本身产生出来的、因而与一切历史发展无关的性质,也即具有非历史的永恒的性质。这是对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的歪曲,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秉承的历史唯心主义世界观和形而上学方法论发生作用的结果。

  第三,收入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是由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决定的。马克思指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历史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因此,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也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最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因此,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都具有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参见马全(25)P993】

  第四,不能脱离生产关系而孤立地考察分配关系。马克思指出,在考察生产关系时,人们首先是从年产品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种所谓的事实出发,但是把事实说成这样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产品一方面分为资本,另一方面分为收入。其中一种收入,工资,总是先要以资本形式同工人相对立,然后才取得收入的形式,即工人的收入的形式。生产出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总的说来作为资本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这个事实,从一开始就意味着,物质劳动条件和工人相对立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在生产中,工人同劳动条件的所有者之间,并且工人彼此之间,是处在一定的关系中。同时,这些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这个事实,又意味着直接生产者被剥夺了土地,因而存在着一定的土地所有权形式。这些情况和事实,又充分证明,如果产品的一部分不转化为资本,它的另一部分就不会采取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形式。也充分证明,既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为前提,那末,它还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也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前面所说的分配关系,是生产条件的分配关系,它是在生产关系本身的范围内,落到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生产关系的一定当事人身上的那些特殊社会职能的前提和基础。这种生产条件的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及其代表以特殊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总之,在社会再生产过程尤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条件的分配,也即以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是前提和基础,产品的分配也即以雇佣工人新创造出来的产品的价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形式的分配,却是上述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及其结果。生产关系在先,生产成果的分配在后,并且是生产关系派生出来的结果。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分配关系的性质。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离。如果割裂了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或者离开生产关系而考察和谈论分配关系,则不仅颠倒了生产和分配的关系,而且也坠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收入分配决定论”的陷阱,从而不仅抹杀或排除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的剥削性质,而且也最终成为了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辩护士。

  第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具有两个特征。第一它生产的是商品。使它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的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决定的性质。这首先意味着,工人自己也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因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这样,劳动也就表现为雇佣劳动。于是,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和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这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占统治地位,而在于劳动力也成了商品,从而工人成了雇佣工人,劳动表现为雇佣劳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性质。因而,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从而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第一个显著的特征。第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的动机。也就是说,资本在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成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的目的和决定性的动机,然而,只有生产剩余价值,才使生产具有资本的性质,从而才使剩余价值生产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第二个特征。由上可见,第一个特征是生产关系,第二个特征是分配关系,第一个特征是分配关系的前提和基础,第二个特征是第一个特征的结果和实现形式。第一个特征即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性质,决定了第二个特征即分配关系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分配关系。总之,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二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不可分离。如果没有生产,就没有分配,但是,如果没有分配,生产关系就成为空洞的、没有实质性内容的的东西。

  第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其分配关系一样,都具有历史的性质。马克思指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这些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资本主义的分配不同于各种由其他生产方式产生的分配形式,而每一种分配形式,都会同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形式一道消失。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虽然也有人看到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但却把生产关系看作是历史的东西,这就把社会的生产过程同反常的孤立的人没有任何社会帮助也必须进行的简单劳动过程相混同,从而否定了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的内在联系,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具有的历史性质,陷入了脱离生产关系而孤立考察分配关系的误区,使分配关系成为无源之水和无本之木,同时也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的剥削性质。必须指出,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这种错误见解,不仅是资产阶级眼界的局限性的具体表现,而且也曝露了这些经济学家世界观的唯心主义和方法论的形而上学性质。

  第七,必须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所具有的历史性质。马克思指出,当一方面分配关系因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和另一方面生产力、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表明这样的危机时刻已经到来。这时,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发展的结果,即最终导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灭亡,新的更加高级的社会形式的诞生。那种只承认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否认或排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或者片面鼓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永恒性、否认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的论调和主张,不仅是荒谬的,而且也是错误的和反动的。

  第八,必须充分认识和正确处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这是马克思通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而得出的经典性概括和革命的结论。马克思指出,单纯的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收入的源泉是工资、利润和地租,——也即说,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同地租、利润、工资这三个主要收入形式相适应的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三大阶级,即土地所有者、资本家、雇佣工人,以及由他们的存在所必然产生的阶级斗争,应该当作资本主义时期的实际产物加以论述。在这里,他们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形成的根源,即生产要素的资本主义占有;提出了划分阶级的标准,即生产要素和生产成果占有上的不平等,其中一个集团能够无偿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由以产生和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以及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历史趋势,从而进一步为无产阶级的世界革命提供了基本前提、理论基础和正确方向。

  由上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七篇对自己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研究所作的总结和结论,不仅是全面的,而且也是深刻的;不仅是科学的,而且也是具体的;不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而且也具有理论的、实践的乃至极其深远和革命性的历史意义。

  五、马克思的总结和结论给我们的启迪和意义

  第一,要学点经济思想史。自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一部经济思想史,就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与被压迫、被剥削阶级两个根本独立的阶级及其经济思想相互斗争的历史。学习经济思想史,能使我们明白,每一种经济学说都是应一定社会阶级利益的要求和客观需要而产生的。不同经济思想之间的斗争都是阶级斗争的客观反映。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和更替,都具有一定的历史性质。因此,与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相适应,人类社会经济思想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历史性质。从来不存在也不会有适应人类社会一切经济形态、为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一切经济服务的普适性的经济思想。从马克思对近代资产阶级社会重商主义学说尤其是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的分析批判,就可以强烈地感到这一点。

  第二,研究经济思想史尤其是研究近现代社会以来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说,也即研究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和庸俗经济学产生发展的历史,必须以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为指导,运用唯物辩证法和阶级分析的方法论。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的方法论,不仅是我们观察、分析、认识和研究问题的望远镜和显微镜,而且也是我们战胜人类社会思想史上一切唯心主义、形而上学主义、折衷主义和机会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同时,对于我们考察、研究、分析和批判资产阶级的经济学说,尤其是考察、研究、分析和批判资产阶级的庸俗经济学,揭示其阶级本质,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第三,研究资产阶级的古典经济学,分析批判资产阶级的庸俗经济学,必须理清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产生的背景、理论的二重性、内含的矛盾及其最终衰落、破产、被庸俗经济学所替代的必然性。我明知道,自17世纪中叶开始,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由于分工和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产业资本逐步取代了商业资本而占据了统治地位。与此同时,经济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重心,也由流通领域转到生产领域。由此,适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资产阶级的古典经济学便应运而生。正如马克思所说,“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重农学派作为古典经济学的开拓者,“把关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这就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古典学派的“重大功绩在于,他们在资产阶级视野以内,对资本主义进行了分析。正是这个功绩,使他们成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真正鼻祖。”然而,由于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产生于17世纪中期,完成于19世纪初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处于由发生到成长的发展时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还处于潜伏阶段,因此,古典经济学反映了这个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利益,并成为资产阶级同封建制度及其残余进行斗争的理论武器,因而,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然而,由于这一理论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反映的是资产阶级的客观要求,这就不能不具有一定的阶级局限性。因而也将不可避免地包含有一定的非科学性,甚至带有一定的庸俗性质。并且,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矛盾上升到主要地位,他们之间的的阶级斗争日益发展并具有了威胁的性质。于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古典经济学的科学性便丧失殆尽,陷入衰落和危机的境地。如此,由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滋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同派别,便一分为二,分道扬镳,最终导致代表两种不同阶级利益的政治经济学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诞生。

  第四,为了批判庸俗经济学利用古典经济学尤其是“斯密教条”的错误、并使之进一步庸俗化的拙劣行径,必须揭示以萨伊为代表的庸俗经济学家所谓“三位一体公式”的渊源关系。我们知道,在经济学说史上,古典经济学在科学上的主要功绩,在于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前提和基础,在不同程度上研究了剩余价值的各种形式(利润、利息和地租),初步分析了社会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同时也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古典经济学的阶级局限性,也使它包含了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即“斯密教条”。由此,也就给以萨伊为代表的庸俗经济学家利用“斯密教条”的错误,把它进一步庸俗化,以掩盖或排除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生产的秘密,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进行辩护的机会。例如,由于斯密把总产品、总收入和纯收入相混同,在工资、利润和地租形式的分析上形成了“斯密教条”,认为商品的价值只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从而形成了贯穿整个政治经济学的令人难以置信的错误,而作为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代表人物的萨伊,则利用这些错误,泡制出有名的“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的“三位一体公式”,从而把生产过程归结为资本、土地和劳动创造“效用”或提供“服务”的过程,认为劳动、资本(指生产工具和知识技能)和土地是为生产提供服务的不可缺少的三个要素,于是便把斯密具有一定科学成分的劳动价值论演变为庸俗的“要素价值论”(即生产要素“协同劳动、提供服务”共同创造价值的理论);又依据各种不同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都提供了服务、协同劳动、共同创造价值的谬论,提出臭名昭著的“要素分配论”或“按生产要素分配”论。由此,萨伊便通过他泡制的“三位一体公式”使“斯密教条”进一步庸俗化。他们把资本主义劳动条件的社会性质变为自然的天然具有的永恒的物的性质,把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内含的社会关系或生产关系演变成自然的和永恒的物的关系,从而抹杀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掩盖了资本主义各种收入的来源,最终实现其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辩护的目的。可见,萨伊“三位一体公式”与“斯密教条”的错误是一脉相承的。它不仅继承了“斯密教条”的错误,而且还对“斯密教条”的错误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庸俗化,其手段不仅是拙劣的,而且目的也是极其反动的。

  第五,在经济学说史上,萨伊创立的“要素价值论”和“要素分配论”,是用来对抗和排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理论武器。上面说过,萨伊提出“要素价值论”的依据,是不同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都提供了效用,提供了服务,它们相互协调,共同创造了价值;提出“要素分配论”的依据,是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按照他们所有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所作贡献的比例,参与生产成果的分配,即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土地——地租。由此,便不仅否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性质,而且也否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对立、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资本主义社会誉为没有矛盾、没有对抗、公平正义、一片和谐、永恒存在的“理想社会”。然而,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阶级斗争等原因,萨伊创造的“要素价值论”和“要素分配论”,不仅被其以后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全盘接受并继承下来,作为麻痹和欺骗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思想工具,而且还在我们马克思主义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被一些所谓知识精英和机会主义者全盘照收,作为修正、篡改、颠覆和替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基本原理尤其是修正、篡改、颠覆和替代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依据,以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第六,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两个特征告诉我们,第一个特征是生存条件的分配,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是由此建立起来的雇佣劳动关系及其制度,一句话,讲的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第二个特征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动机和目的,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主义社会各个剥削集团占有,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各个剥削集团之间分配,一句话,讲的是资本主义的分配关系。并且还告诉我们,这两个特征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整体。生产关系是前提,分配关系是结果,生产关系对分配关系起着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分配关系受生产关系的决定和制约,是生产关系的实现形式。如果把生产关系孤立起来,或者脱离分配关系侈谈生产关系,就会把生产关系变成毫无目的、为生产而生产、毫无内容的抽象行为。反之,如果脱离生产关系而侈谈分配关系,就会使分配关系失去前提、条件、依据和基础,陷入“分配关系决定论”。不管脱离分配关系而侈谈生产关系,还是脱离生产关系而侈谈分配关系,都是资产阶级历史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和形而上学的方法论在政治经济学乃至经济社会生活领域里的反映,在实践上也既是荒谬的又是反动的。然而,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阶级的斗争等原因,这两种荒谬而反动的思想理论都被资产阶级的御用文人毫无保留的继承和遗传下来,甚至在我们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也得到了一些机会主义者尤其是修正主义者的积极反映。例如,第一国际的机会主义者拉萨尔之流,就脱离生产关系而尤其是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撇在一边,侈谈“劳动是一切财富和一切文化的源泉”,鼓吹“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主张社会一切成员都应当获取“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冒牌的社会主义者杜林,也撇开生产关系尤其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以它的“暴力论”为依据,制造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很好,可以继续存在,但是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很坏,一定得消失”的为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辩护的荒唐命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一些所谓知识精英、机会主义者尤其是修正主义者,都有一个共同点特点,就是脱离生产关系尤其是脱离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而侈谈收入分配,甚至把收入分配关系从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即生产关系中剥离出来,塞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社会保障领域。对于这些荒谬而反动、并具有欺骗性的思想理论,对于这些不惜歪曲、修正、篡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妄图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把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引入歧途的叛卖行为,我们决不可等闲视之。

  第七,以“斯密教条”的错误为前提,以“三位一体公式”为主体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要害在于,以生产过程的物质性质来否定生产过程的社会性质;以社会生产的一般性质来否定社会生产的特殊性质;以社会生产过程的普遍性质来否定社会生产过程的历史性质;以唯心主义的历史观来否定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以形而上学的循环论来否定唯物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资产阶级社会的和谐论来否定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对立、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经济制度誉为有史以来最先进、最公平和最合理的制度,否定资本主义灭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胜利的客观必然性、否定人类社会发展总的历史趋势。然而,百十年来,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国际国内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等原因,这种“否定”之风低一阵,高一阵,连续不断,络绎不绝。尤其是在当今国际风云变换、险象环生、错综复杂的环境下,这种“否定”之风便进一步充满了不确定性和极大的危险性。可是,无论这种“否定”之风,从哪里颳来,又颳到那里去,这些“否定”之风的代表人物,身着多么华丽多彩的服装,打着何种迷人的显赫招牌,只要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望远镜和显微镜一照,便必然会原形毕露,无地自容。

  第八,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已经并将继续向我们表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历史不容篡改,规律不容否定。倒退没有出路,复辟更是死路一条。历史在发展,社会在前进。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长河中,想要阻挡潮流的机会主义和修正主义者虽然到处都有,但潮流总是阻挡不住的,到头来,总会被历史的车轮辗得粉粹。这就是历史给予我们的总结,同时,也是我们从历史总结中得出的必然结论。

  【文/张作云,作者单位系淮北师范大学当代经济研究所,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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