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这两口子被我们判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美国急了!


  美国使馆又在惹是生非了。

  今天美国使馆发表了一个声明,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名义发表的声明,显然代表美国政府的意志。

  文中使用了“谴责”一类相当严重的字眼儿,涉嫌粗暴的干涉中国内政。

  美国不是一直标榜自己是法治国家吗?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法治建设,要建设法治国家,全面依法治国,二十大之后叫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美国哪根筋觉得不舒坦,非要谴责中国?

  一个男的,一个女的,两个人是两口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体说,犯罪嫌疑人触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一年零9个月有期徒刑。

  马修米勒没事儿闲得蛋疼,找出这个例子在那高一声低一声的,又是谴责又是抗议。切不要以为美国关心中国法治进程,真的替这两个犯罪嫌疑人做辩护,他们不过是找一个例子,转移人们对种族灭绝规模的大屠杀注意力罢了。

  美国以色列是一种特殊的结构模式,一个黑大个儿,一个黑小个儿,一个杀人无数,一个无数次杀人,一个历史上搞种族灭绝,直接灭绝了几百万印第安人,一个在1948年中东立足之后,开始大规模杀戮,通过5次中东战争(现在则是第6次中东战争),大规模杀害巴勒斯坦人。

  犹太复国主义者教育他们的儿童,他们(指巴勒斯坦人,叙利亚人,黎巴嫩人)被杀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些人形禽兽在2000多年前的时候侵占了犹太人的故土。请注意,2000多年前,也就是说巴勒斯坦人在这片土地上已经居住了2000多年,现在自称旧主儿的人找上门来大开杀戒……

  按照现在法治观念,这种借口匪夷所思,但他们就是以这样的借口,在几十年的时间里面,对巴勒斯坦对约旦和西岸的原住民实行残酷的法西斯统治,从去年10月7号开始,一口气已经杀死了4万多人,致死致伤十几万人。联合国机构的工作人员打死了100多,世界各国的记者打死了100多……

  就是这个人口不足1,000万的恶魔,在中东几乎打遍了所有的国家,现在正在同时朝7个国家扔炸弹。

  面对今日纳粹丧心病狂的种族灭绝行为,美国非但不谴责,反而提供源源不断支持,对难民点、医院等定点清除的大杀器钻地炸弹,就是美国人提供的。

  美国以色列以巴勒斯坦人“抓了以色列人质”为借口,开始新一轮大规模杀人,殊不知在以色列的监狱当中,有数倍于以色列人质的巴人正在受苦受难,他们被囚禁,被奴役的生活场景酷似当年德国纳粹虐待犹太人。

  这一切,美国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毫无谴责之意,毫无关注之意。

  相反,对1万公里之外的一男一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嫌疑人,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关心。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马修米勒不尴不尬的表情下,谴责中国的理由只有4个字“人权律师”,给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嫌疑人,戴上一个“人权律师”的高帽,似乎他们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了,律师就是律师,哪里有什么人权律师?即使有什么“人权律师”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来就没有什么人具有法外特权。

  类似的事情不是第1次了,比较大的那一次有7名号称所谓“人权律师”被办了,美国人也是唧唧歪歪的,又是抗议又是交涉,结果是折腾一顿拉倒。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7名在美国挂了号受到美国庇护的所谓“人权律师”照例被正式逮捕,罪名和今天这对男女一样,被指控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质言之,美国国务院的这种丑陋的表演,只是为了转移以色列大规模杀人的视线,打一个配合,玩认知作战,我们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若干知名法学明星教授他们的表演。前不久不是有著名的法学教授声称,要取消颠覆国家政权罪吗?他们不是扬言要取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吗?

  对付这些人,自然是可以像量身高一样,拿着具体的法条跟他们比量,但道理必须讲清楚,讲道理就一定要讲大道理,比如说跟他讲讲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国家制度,是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

  依照这个制度,有三条高压线是必须遵守的:

  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②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③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依照这个制度,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美国驻华大使馆和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米勒开口开牙为之开脱的这对男女,显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的猛烈咳嗽无助于改变其违法的事实,也不可能改变两个人接受法律制裁的事实。

  现在已经过了午夜了,几个小时之后美国开始总统大选,美国总统换人,美国国务院院长也要换人了,马修米勒你还不琢磨琢磨自己该干点啥,咋还有闲心在这耽误功夫?

  (2024年11月4日午夜,写于北京东城区南锣鼓巷8号)
 

     【文/司马南,独立学者,知名社会评论家,红歌会网专栏学者。原载红色文化网,授权红歌会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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