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对错误言行的批评
最近,我们开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6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即发表在《求是》杂志2025年第4期上的文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这篇文章冷静地观察到我们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所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一系列针对这些问题所要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先讲一个实际的事例。某单位,多年来一直被上级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应该说,这个单位在党建工作上还是做出过一些成绩的。然而在成绩当中也存在着瑕疵。该单位下属某个支部的某位党员,已经有三四年没有交过党费。该支部的负责人多次催促他要交党费,他从来都置之不理。按说,支部书记也不应该催促这位党员缴纳党费。因为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根本不需要支部书记来催促。但这个支部的支委会认为,为了挽救一下这位党员,还是要催促一下,甚至多催促几次也完全可以。然而这位党员依然无动于衷。后来在党员评议工作中,这个支部把这位党员评为不合格。这种做法完全符合党的章程。党章有着明确的规定,这位党员早就违反了这些规定。
然而这个单位的党委领导认为,把一个党员评为不合格,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党委领导找来支部书记,与他谈话,询问相关情况。支部书记如实汇报,并且向党委领导达自己的意见,这样的党员难道还能算是一个合格的党员吗?党委的领导同志则认为,还是要给这个党员一个机会。支部书记说,我们都给了他好几年的机会了,还需要给他一个什么样的机会?党委领导说,那由党委出面,跟他谈一次,希望能解决他的这个问题。支部书记表示同意党委领导的意见。
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该支部书记向党委负责同志询问后来的情况。党委负责同志对他说,这位同志情绪似乎不太稳定,他说他患有老年痴呆症。只是那位党委负责同志最后也没有告诉这位支部书记,这个党员到底有没有补交党费。
据医学界的人士认为,凡是怀疑自己患有老年痴呆症的人,一定没有患上痴呆症。因为真正患有此病的人,根本不会产生这一类怀疑。显然,那位不交党费的党员是在寻找借口。
然而,这件事已经又过去将近一年了,该党支部依然没有收到这位党员补缴党费的信息。估计党委做了工作之后,这位党员依然一意孤行。支部里的其他党员也议论纷纷。
在我看来,这个单位在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上,确实存在着瑕疵。要求党员按时缴纳党费,这是党员的义务。个别党员不履行这样的义务,就是完全背离的党章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党员,党的组织完全有责任对其进行严肃的处理。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单位一直就是党建工作的先进单位,如果上级发现了你们这个单位,居然还有党员多年不缴党费,那么你们这个先进集体是怎么被评上的。这会让这个单位的党委领导面子上很不好看。因此,他们才不想让这件事上报到上级党委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