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贵生:“住房市场化”究竟是以“人民”为中心,还是以“资本”为中心?


  笔者经常阅读百度和今日头条上刊载的反映现实问题的大量文章,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住房市场化问题。前些天,笔者写了一篇关于中国最大的房地产商的重要人物许家印的文章。今天就网上几篇关于房地产问题的视频短文(《我把三百万给儿子买房首付后的生活》《中国的房地产是当今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的剥削手段》《当今社会最无耻的不平等条约就是买房和贷款》,见文后附件一、二、三)再谈对住房市场化问题的几点见解。

  一、中国的房地产领域究竟是否存在“剥削”现象?

  笔者上篇关于房地产问题的文章是从许家印的奢侈、糜烂、腐朽生活及欠债2.5万亿的客观事实证明中国许家印一类的资本家就是中国当代的吃人肉、喝人血的地地道道的资本家,证明中国当代经济领域任何人都不能抹杀的客观存在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今天笔者从购房者和普通群众、普通学者的立场、角度再谈房地产领域的剥削和阶级对立现象。

  在第一篇文章《我把三百万给儿子买房首付后的生活》中,老夫妻俩一个儿子已经在北京工作5年,儿子也谈了对象,但没有住房。为给儿子买房付首付三百万,把俩人总收入的五分之三都打给给儿子,剩余钱省吃俭用,还要节省出钱给儿子结婚备用。文中较详细地介绍了两位老人的艰难的生活状况。按道理说,夫妻俩一万五的收入应该说生活是较为富裕和幸福了,但就因为要给儿子买房却支付了五分之三,必然导致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谁之过呢?文中还没有提到儿子只是买房付了首付,还要贷款呢?估计买房后每月还要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还贷款。在北京那样高的消费城市,生活上能有富裕和幸福生活吗?小两口还不得不玩命赚钱吗?这能有幸福生活吗?根子在哪里?根源就在住房市场化。普通劳动者只是为了“住房”这一生活消费几乎把一代、二代甚至三代人大部分劳动收入都被房地产商所占有。这是一个正常社会的经济发展状况吗?如此怎么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购买力呢?当今中国经济的疲软与危机状况是否与住房消费比例过大有关系呢?

  第二篇文章《中国的房地产是当今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的剥削手段》就直截了当地指出,中国的房地产运行机制就是典型的剥削行为,而且是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的剥削手段。是不是“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笔者不好断言,但却是典型的极其严重的剥削行为。文中举了很多例子。笔者在网络上也经常读到类似的实例。这第二篇文章实际也是第一篇文章的补充。如文中说:“现在普通人买房子,就等于是在被抽筋扒皮,全家的日子都过得苦不堪言,每天都在艰难挣扎。而那些房地产商倒是挺开心,赚得盆满钵满,拿着买房人的钱,今天去欧洲,明天去马尔代夫。”这种“住房市场化”行为绝对不单纯是房地产商获得利益,出卖土地的政府部门、银行及炒房者也都占有不同份额的利益。最大受害者就是普通购房者。

  笔者写过多篇文章阐述过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阶级的实质就是一个集团利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最终占有劳动者的“劳动”。已经不再从事生产活动的那老两口的养老钱的一多半也间接地被资本家占有。固然,住房是需要成本的,但住房实际出售价格要比成本价高出数倍数十倍之上。笔者早就指出,“钱”的本质就是劳动者劳动的凝结。也就是普遍劳动者用劳动换回的自身劳动的凝结再通过房产的流通被资本家所占有。这难道不是“剥削”吗?不是活生生的阶级斗争吗?阶级和阶级斗争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和生活的周围。那些视这种血淋淋的客观事实而不顾的专家、学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权力者还有一丝一毫的劳动人民的情感吗?

  二、中国当今房地产领域“剥削”行为背后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

  第三篇文章《当今社会最无耻的不平等条约就是买房和贷款》实际揭示了房地产这种剥削行为背后的法律依据。

  唯物史观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几十年来我们的所谓“社会主义改革”就是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道路,实际就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的改革内容。这种经济基础的改革内容就要求上层建筑也随之改革,其建立适应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法律。官方把“住房市场化”作为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就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内容即为“住房市场化”保驾护航。住房消费既然是一种商品交换行为,也就是购买者一手交钱,房地产商也应一手交货,这才是“平等”。但众所周知,住房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流通又与普通商品不同。它不是在真正成为物质产品之后,直接进行钱物交换,而是在没有建成之前即所谓“期房”与购买者进行交换。这是一种平等的“商品交换”吗?显然不是。住房作为一种对普通百姓价格(这种价格远远高于价值)那么高的消费品一般人不可能一次都能支付,于是在支付首付之后,又必须到银行贷出较高利率的贷款,且数额较大,甚至超过房款一半甚至六成、七成、八成。这种购房方式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惯用的方式。它对于房地产商一是自身不需要提前付出多少本钱,而是用购房者预支款进行住房建造。二是它可以在没有建成之前,完全用一张图纸和土地抵押给银行支取大量贷款。这就是文中所说“没有实物的担保”。这种方式实际上政府和银行也参与了房地产商品流通过程中对剩余价值的部分占有。房地产商盖商品房需要土地,但建国之后的历次宪法都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不得随意买卖,而中国的几乎所有的房地产商都是从银行贷款再购买国家的土地。政府的目的就是通过出售国有土地提高本地的GDP值。这难道不是典型的一种违法行为吗?不是典型地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吗?房子烂尾了,购房者钱也付了,贷款也月月还了,利息也月月扣了,最后却什么也得不到,且银行还月月催款、月月扣利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内容之一是“平等”。上述行为“公平”吗?购房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所有这种商品房运行规则都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稍微熟悉购房程序的人都知道这种运行规则吧!我们的所谓“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却不能维护正义,保护受侵害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像该文所说的,这种买房和贷款是“当今社会最无耻的不平等条约”。

  唯物史观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的法律就应该是最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所以建国以后,我们的法院叫人民法院,检察院叫人民检察院,警察叫人民警察。法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它的强制性。那么社会主义法律的内容的强制性就是最大限度维护和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打击和制裁一切危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行为。同时我们党近些年来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改革要以“人民”为中心。但是现行法律规定和保护目前流行的这种购房规则是保护大多数人民的利益还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呢?前几年,官方媒体一再鼓吹法规政策要为中国的“资本”现象开绿灯。这种法律实质是保护少数人的“剥削”行为和根本利益,直接或间接侵犯大多数人的权益。这是否就是为“资本”大开绿灯的行为呢?这究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还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呢?

  三、中国百姓的住房消费行为究竟应该走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路线?

  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体制以后,还要不要商品经济?毛主席也一直主张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绝对不能取消商品经济。但是劳动者所有的消费品是都要走商品流通的方式呢?毛主席也绝对地给予否定。一部分劳动产品并不完全走市场化的商品流通方式进行,特别是住房。因为住房涉及土地,土地属于全民和集体所有。宪法上规定土地不能买卖。因此住宅也不能完全按普通商品流通形式拿到市场上买卖。建国初期直至上世纪80、90年代都是国家或国有企业、学校出资盖职工宿舍。笔者记得我们天津市50、60年代各个区、各个国有企业都盖了大批工人新村,免费分配给在职职工,职工只是交少量租金。基本不会因住房消费影响工人的生活。90年代、本世纪初全国开始大规模实行住房商品化。而“重庆模式”的经济发展方式中,就出现重庆的公租房“民心家苑”方式。笔者2011年到重庆参加学术会议,会议主办者组织参观了这种“民心家苑”。就是由政府出资盖大批普通住宅(笔者记得好像几种房型即一室一厨一卫、一室一厅一厨一卫、二室一厅一厨一卫等),规定由毕业大学生、城市贫困人家、农民工租住。租金大约每平方10多元。房屋只是租住,不得转租、买卖,可以长期租住。参观者纷纷赞扬。且重庆已实行几年。这种“民心家苑”发展下去,必然程度不同地遏制“住房市场化”的趋势,也极其有利于大多数劳动者的根本利益。据说,重庆仍然存在这种模式。全国其他少数地区也有类似“民心家苑”的公租房方式。笔者认为这种解决普通劳动者的住房消费方式值得推广。

  当今在思想理论界部分人和权力者中,“计划经济”如同“阶级斗争”概念一样似乎成为当今共产党人十恶不赦、罪恶滔天、谈之色变的错误名词。笔者认为是错误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极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本质论的重要内容,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理论和体制。“住房市场化”实质是以“资本”为中心,以少数人的利益为目的。这种模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而类似重庆的“民心家苑”模式才真正符合为人民服务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

  2025年12月20日

  附件一:

  我把三百万给儿子买房付首付后的生活

  我儿子在北京上班五年了,对象都谈好了,就差套房子。我和老头子把老家两套房子都卖了,凑了三百多万给他付首付。老头子一个月工资一万二,留三千生活费,剩下全打给儿子还房贷。那天我翻他手机看转账记录,从去年八月到现在,每个月九千,雷打不动。老头子烟都戒了,每天就吃食堂最便宜的套餐。

  我退休快十年,每月养老金两千八,除了交房租和水电费,剩下的全存着,想着儿子结婚时能多添点零碎。租的房子在老城区,六十平米,家具都是房东留下的旧物件,沙发坐下去能陷个坑,我用旧布盖着,看着也整齐。每天早上我五点起床,去早市买菜,挑那些快散市时降价的菜,一把青菜一块钱,土豆洋葱耐放,一次买十斤能吃半个月。

  早市上的老张跟我熟,见天儿看我蹲在他摊前扒拉剩菜,总打趣:“大姐,您这是给国库省钱呢?”我就笑:“省钱给我儿娶媳妇,比存银行划算。”他撇嘴:“北京那地界儿,您这点菜钱顶啥用?”我不接话,把挑好的菠菜捆吧捆吧递过去,他称都不称,塞我手里:“拿走拿走,算我给未来大侄子随份子。”我知道他是好心,每次都多给他两毛,他推回来,我再塞过去,一来二去跟打架似的,最后他骂句“老犟种”,收了钱。

  回家路上路过小区门口的包子铺,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块五一个,我站那儿看了会儿。以前在老家,老头子早上总买俩,我一个他一个,就着豆浆吃。现在他在单位食堂,早上就啃个馒头,说食堂的免费粥管够。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零钱,还是转身回了家,锅里还有昨天剩的小米粥,热乎热乎就能喝。

  上个月儿子视频,说小雅(他对象)生日,想带她去商场买条项链。我一听赶紧说:“妈这儿存了两万,你拿去,别委屈了孩子。”儿子在那头摆手:“不用妈,我发了季度奖,够了。”可我瞧见他眼角的细纹,比去年深多了,以前他哪有这纹路?我知道他那“季度奖”是咋回事,肯定又天天加班,周末都不休息。挂了视频我跟老头子说:“咱再省省,别让孩子老想着钱的事。”老头子正拿抹布擦桌子,那桌子是房东留下的,漆都掉了一大块,他擦得特仔细,说:“省着呢,食堂今天炖萝卜,我多打了点汤,晚上热了咱俩喝。”

  前几天降温,我翻出箱底的旧毛衣,是我结婚时织的,红颜色都褪成粉的了,袖口还磨出个洞。我找了团毛线头,戴着老花镜缝补,缝着缝着就想起以前在老家,儿子小时候总抢我手里的毛线球,滚得满地都是,我追着他打,老头子在旁边笑。现在老家的房子没了,毛线球也没人抢了,就剩我跟这旧毛衣较劲。

  昨天老头子下班回来,手里拎着个塑料袋,神神秘秘地递给我:“你尝尝。”我打开一看,是块蛋糕,奶油都有点化了。他说:“食堂师傅他闺女结婚,给大家分的喜糖喜糕,我没舍得吃,给你留着呢。”我掰了一小块放嘴里,甜得嗓子都发齁,可眼泪“唰”就下来了。他慌了:“咋了这是?不好吃?”我摇摇头,拉着他的手,他手上全是老茧,以前在老家种地磨的,后来在城里打零工又添了新的,现在天天握鼠标,指关节都肿着。我说:“老头子,咱这辈子,就为了孩子,值吗?”他咧嘴笑,露出牙床,牙都掉了两颗:“咋不值?你看咱儿子,在北京扎根了,以后小雅生了孩子,咱就是北京的姥姥姥爷,多风光。”

  今早我又去早市,老张见我就喊:“大姐,今天有新鲜的鲈鱼,刚死的,便宜卖!”我过去一看,鱼眼睛还亮着呢,他说:“十块钱一条,给你了。”我掏钱买下,想着晚上炖鱼汤,给老头子补补。回家路上,手机响了,是儿子,他说:“妈,下周末我跟小雅回去,不用准备啥,我们带菜。”我心里一下子就热乎起来,脚步都轻快了,琢磨着得把那沙发再拍拍,别让小雅坐下去硌着。

  路过包子铺,我停下脚步,买了俩肉包子,热乎的,揣在怀里。等老头子下班,让他也尝尝,就当提前庆祝,庆祝咱儿子,也庆祝我跟这老头子,苦日子里的这点甜。

  所以说,这对父母为儿子倾尽所有,省吃俭用的模样太戳人。他们把生活的甜都留给孩子,自己嚼着苦却甘之如饴。所幸儿子懂事,这份双向的牵挂,是苦日子里最暖的光,也藏着最动人的亲情。

  附件二:

  中国的房地产是当今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的剥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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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房地产是当今世界上最令人发指的剥削手段,它能够一次性把两代人前半生的所有积蓄,再加上父辈一生的积蓄全部掏空。普通人的收入水平跟房地产的价格根本就是不匹配的。

  曾经有一位北大教授说过,今天的房地产就是反人类工程。它让买房的大部分老百姓都背上了巨额贷款,长期负债。房地产的本质只有剥削,它在不断压榨着老百姓的剩余价值。

  之前山东济宁有一个小伙子,他在工厂上班,一个月赚5000块钱,就要还4000块的房贷,每个月只剩1000块钱来维持全家三口人的生活。他得这样熬30年,你说家里的男人活得有多苦,压力得有多大? 而且这还不是个例,很多男人都跟他一样。你们到社会上去看看,普通人种地、干工地、进工厂,又苦又累,每个月只能挣几千块钱。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旦他们买了房,后半生就全部被拴在了那个“磨盘”上,一刻都不停歇地去拉磨。

  你是不敢有一丝停歇的,哪怕被老板压榨得再狠、骂得再凶,哪怕尊严被踩在地上,都得无条件咬牙挺下去。生病了都不敢请假,为什么?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停下来,房子就得断供,这个家就完了。

  而且就算知道别的地方有更好的岗位、更高的待遇、更轻松的活儿,他们也不敢去尝试,因为担不起任何风险。30年的贷款,压断了中国男人的脊梁,也压没了男人的血气和冲劲。

  要么就累死累活打两份工,就像跟着我干闲置电商的徒弟们,他们白天在工厂上班,晚上下了班就来跟我做副业,不就是因为房贷压力太大,得让家里撑下去吗?

  现在普通人买房子,就等于是在被抽筋扒皮,全家的日子都过得苦不堪言,每天都在艰难挣扎。而那些房地产商倒是挺开心,赚得盆满钵满,拿着买房人的钱,今天去欧洲,明天去马尔代夫。

  这些房地产商给社会带来什么好的影响了吗?让大家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了吗?没有,他们带来的全是负面影响。

  所以你说现在的00后为什么流行躺平?为什么都不愿意内卷了?买不起房就干脆不买了,不就是因为这些孩子亲眼看见自己的爹妈为了还房贷,一辈子过得苦哈哈的,就学乖了吗?他们心里想着,这样的日子我不要,我也不敢要。

  他们亲眼看见父辈过得有多苦:干工地的大哥们,一顿饭只有一个素菜;三四十岁的女人,一边带孩子一边当清洁工,啃着大馒头,都舍不得吃个肉菜。点几个肉菜得多少钱?得小100块吧,那可是半天的血汗钱,转眼就没了。

  年轻人把这些事看得清清楚楚,他们怕自己再走上父辈们的老路。所以这些房地产商,有一个算一个,真的是在造孽。他们把三四十岁的人霍霍完了还不够,现在连00后也被霍霍了。这些房地产商,早晚有一天得吃苦头。

  我今天看到一个网友的评论,他说房地产商应该给每一个普通人发一套房子。这话我觉得没有毛病,话糙理不糙。房地产商也该给国家、给人民做点贡献了吧。

  附件三:

  当今社会最无耻的不平等条约就是买房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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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现在买完房子了,贷款也贷过了,但是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签的是不平等条约。可这个条约又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办法。普通老百姓拿什么去跟人家抗衡呢?

  你买房能不贷款吗?对不对?那我们说哪里不平等了?

  首先,你去买房,开发商竟然能把没有建成的房子卖给你,这就是所称的期房。大家想一想,这对我们普通老百姓买房的人来说平等吗?这个条约为什么能出台?为什么开发商能把没有建成的房子卖给我们普通老百姓?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银行为什么能把这笔款贷给你?一个没有建成的房子,银行就敢把钱贷给你,没有实物的担保,银行就把钱贷给你了,这竟然是合理操作。你想一想,这里面有什么问题吗?问题很大呀!

  房子烂尾了,买房的人却不能“烂尾”,对不对?房子没盖成,买房的人贷款还得继续还,这难道不是不平等条约吗?房子都没盖成,银行凭什么贷给我?银行拿什么做抵押就把钱贷给我了?

  大家想一想,房子没盖成,连房产证都没有,银行就把以这套房为抵押的贷款放给我了。结果房子烂尾了,银行还要求我必须偿还贷款,凭什么?为什么我必须偿还贷款?银行贷给我,是因为有一套房子作保障,我还贷款,也是因为有一套房子我才愿意还。结果现在可好了,房子都没有,还得让我继续还贷款。

  那么有人说了,我不还。那不还,你就成了老赖,根本没办法,因为这些操作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你不还贷款,那你就是违法。所以说,这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但它符合法律规定,老百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开发商竟然能把没盖成的房子,甚至只是一块空地,标价几十万、几百万卖给你,但人家的操作符合法律规定。我就想不通,既然它符合法律规定,那为什么法律不要求开发商把房款押到银行监管?为什么要让开发商轻易拿到钱,然后卷款跑路,或者破产,把钱挪作他用?

  大家想一想,这是为什么?

  【文/郝贵生,大学教授,红歌会网专栏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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