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宏:需要平均地权,在香港确立中共法统
香港乱,治港难,难就难在我们自认法统低人一等,明明社会主义法治已经入宪,我们的媒体,比如央视、人民日报,不敢公开宣称社会主义法治,张口不提社会主义,只敢羞羞答答说法治,向西方法统屈膝献媚。如此“低调”,怎么向乱港势力作斗争,怎么治理香港?
法治,规则之治,必行,否则就没有现代社会的秩序;法治,资本之治,必废,否则将亡中华,灭人类。法治,悖论也!我们在法治前面加上“社会主义”这个定语,意味着通过对资本的改良实现对资本之治的改良,实现法治的升华。这已经为40年改开实践证明。
然而,西化严重的中国法学,自认中国法治低西方一等,骨子里完全是西方伪法学的奴隶,以至于清华、北大的教授连“党大?法大?”这样的基本问题都回答不了。难怪香港回归22年了,中共在香港的合法地位都没有真正确立起来!
中国这么大,什么样的法治能够治理好中国?凭什么?社会主义法治!凭中共的法统! 中共的法统里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平均地权或者说“打土豪,分田地。”当年,蒋介石的六法全书可以说是形式上至高无上了,凭着“打土豪,分田地。”,毛泽东愣是废了国民党的法统,确立了新中国中共自己的法统;蒋介石先生逃到台湾,意识到台湾问题的根结,不是六法全书形式上不够完善,而是没有内在正当性,只有土改才能给六法全书注入正当性,才能有国民党的法统,所以蒋介石学习了毛泽东。香港回归22年,一身的殖民地味,需要中共用社会主义新土改来确立自己在香港的法统,而且香港的土地国有制,也为我们在香港实行土改奠定了基础。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土改
社会主义新土改,通过以下两条措施,实现对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国籍的香港人作为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股东所享有的平等的土地权益,保障港人住房宽裕,平等、充分地享受经济发展的红利。
第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货币化平均分配,但双国籍和外国人除外。
香港政府出售住宅用地使用权的收入,中央政府象征性地收取一元,剩余由全体港人平均分配,但双国籍和外国人除外。其它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收入由香港政府用于搞建设。宅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为30年,期满再次出售,原使用权人有优先购买权。另外,需要港府禁止建设小户型房屋,迅速巨量推出中等户型以上房屋,把房价降下来,让香港百姓便宜买大房,迅速改善居住条件。
法理依据:
土地公有制决定,土地由社会法人所有,每一个人都是社会法人的股东。政府作为社会法人的代理人没有权力向社会法人的股东出售住宅用地使用权,只能货币化平均分配,因此,向用地者出售所得必须平均分配。其它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收入由香港政府用于搞建设,法律上属于代持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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