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点滴│关于国企女工的一些摘录

2021-02-25
作者: 伍壹 来源: 铁路工人通讯

  关于国企女工的一些摘录

  ·作者│伍壹·

  198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已婚夫妻中,近99%是双职工;同时,夫妻职业相同的占38.7%(五城市家庭研究项目组,1987,119-120)。1998年对中国五城市的调查表明,虽然妻子下岗的比例有所增加,占到7.11%,但正常工作的双职工家庭仍然占了66%,真正妻子在家从事家务的只占3%,离退休占15%(根据沈崇麟、杨善华、李东山计算,1999,228)。女工的婚姻主要发生在同一阶级或阶层内部。……她们并不强烈地渴望通过婚姻改变自己的阶层属性。P199

  访谈发现,女工们婚姻对象的选择途径主要是同学、同事之间的自由恋爱或由同学和同事介绍而成。……对于女工来说,一方面,她们“喜欢技术好的”工人;另一方面,有女工明确表示“跟知识分子不是一类人,人家大学生呀谁瞧得上你呀”。男工们似乎比女工更明确地表示要“门当户对”。P200

  女工的婚姻形式多数是从夫居,即使是自组家庭即以核心家庭的形式生活,也与夫家有紧密的联系。这主要取决于中国工厂的福利政策和人们的传统观念,工作组织多以男方为主分房。(2000年家庭住房归属权)

                         合计

  夫妻共有   2.6

  丈夫      72.5

  妻子      12.7

  父母(男)     8.9

  父母(女)    2.3

  子女(男)    0.8

  女子(女)    0.2

  合计    100.0

  ……只是到2000年为止,还身为工人的女工们要么是不想改变工人身份的人;要么是没有资源改变身份。笔者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P201

  “我们纺织业太苦了,要做夜班,有办法的人结了婚就找别的工作了,不干了。”

  “自己没有本事,有本事的人现在谁还在工厂干。”

  从访谈情况看,女工主要有四种职业进入的方式:一是毕业后由组织进行的分配和从农村插队抽调进厂;二是顶替父母的职位进入工厂;三是考进工厂技术学校再分配进工厂;四是通过市场的招聘。

  (第二种:知青返城,国家出台“接班”政策。由于管理阶层和专家技术阶层的家庭内部“接班”是政策不允许的,国家(政策)的结果是使工人阶级的队伍得以自身再生产的比率远大于其他阶级。)

  补注:意思就是,工人的子女多数继续选择当工人,且有相应的国家政策。但是干部和专家技术人员不能“子女承父母业”,遵循的是另外的考核与遴选程序。

  对这些女工资料进行整理时发现了一个令人惊奇的现象:这些女工几乎在进入工厂后就再也没有调动过工作。只有一名女工结婚后因住房改变调动了工作,其他女工全部都在本厂内流动,直至下岗、提前退休或是正式退休。)

  访谈发现,与技术相关的职业身份是女工特别看重的。

  女工不仅在经济上的独立成为一种常态,且工作本身使她们具有了独立、自强的精神。她们热爱集体生活,公共领域的生活成为其自我的一部分,成为劳动模范的女工更是明确表示——自己就是想做个好工人。女工自信是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访谈发现,女工们在谈及子女的未来时,几乎异口同声地说,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做工人!有的女工甚至明确表示,“宁可让自己的孩子做点小买卖,也不能做工人,工人的工作累、工资低、工作还没有保障。”……只要孩子愿意学,就是自己不吃不喝也要供孩子读书。

  1987年,一个由14个研究人员组成的工作意义(MOW, meaning of work)研究小组,在8个国家进行了内容相同的研究,调查了15000人。调查结果表明:第一,工作在个人生活中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占第二位;它比社区、宗教和休闲生活都重要。第二,人们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确保和维持收入,以满足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第三,有86%的人认为即使不用工作仍可以维持现有生活的话,他们仍然要工作。其中的原因是:工作可以实现自我表达,获得个人间联系的机会,学习和自我进步。第四,高质量的工作意味着自治程度、变化、责任感和使用技术的机会。(MOW international Research Team,1987)

  总体而言,女工的工作并非是“高质量”的,她们多处于由管理者决定自己命运的状况下,自治程度不高,使用技术的机会也相对男性少。但即使是在流水线上做一名装配工,女工们还是由衷地说:“工作是美丽的。”(补注:女工恐怕不大可能这样表达,而是“工作是好的”之类)

  ……随着女工的下岗或失业,她们在家庭经济中的地位也随之下滑。

  在阶级身份的叙述过程中,女工通过对现实强烈的不满加强了工人阶级的身份认同。特别明显的是,女工常常会首先表示自己在工作上从来没有想到是女性,但马上会说其实女工再怎样干也不如男工,性别身份会在不经意间出现。……工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在她们的叙述中,两性在工作场所中的合作是愉快的和令人难忘的。

  一位73岁老钳工(男,北京,2002年访谈)说:“那时候(1957年和1958年)工作真是有干劲,每天都在加班、在琢磨如何提高技术和产量,从来没有想过加班费呀、奖金什么的。也没有想过当劳模,如果真的当上了,那当然光荣了。但大家就知道干活。”

  谭卿,2000年访谈时65岁。她是由女工培养起来的领导干部,当过省劳模,1953年当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妇联执委,后任厂党委副书记,现已退休。

  我6岁入火柴厂做童工,我是广东人,跟母亲来广西,小时候母亲天天背我去做工。白天睡在装盒的木盆上,睡醒就帮母亲做工,有一次车间着火,母亲抱着我逃出来。后来我自己做童工,每月三个大洋。

  解放后我是梧州市两个劳模之一,把火柴装进盒里的技术我是全国第一,每个月获特等红旗六十多支(当时厂里搞评比,每天进度都有显示,优秀者有“小红旗”的标记)。我最快时装二十多盘,还要教组里的人,用业余时间教。那时压力很大,先进了,别人眼红。

  那时没有奖金,工资分级,做快了,定额就高,人家恨我。定额分几级,我就是最高一级,别人完不成就被反扣。我提高,别人就要高,所以她们就恨我。验收是随机抽火柴出来检查,每盒不能超过三支碎枝,否则就挨罚。我们组在下班后还要学习技术,有人就有意见,我的压力很大。

  我做过组长、班长,当时推行郭瓦廖夫工作法的精神。把我的整个操作总结出来推广,我参加过全国青联会议。我是全省第一届工业甲等劳动模范,全国青年积极分子影响很大,几乎全市的人都认得我。

  (李小江,2003,228-230)

  (1966年始的文革期间,大批劳模、先进工作者受到残酷打击和迫害,被称为“保皇派”、“走资派的社会基础”、“假劳模”、“工贼”。部分被批斗、游街并罚苦役,有的被监禁审查,有的被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天津市1980年统计,有736人被迫害,占全市3200名劳模的23%)

  (女劳模特征:1,穷苦出身,从小做工,珍惜工作;2,努力并动脑筋工作,并能总结较佳的工作方法;3,都在工作中感觉到压力:“这种压力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压力是来自同类工人的,正是因为自己做得好,使同类工人的劳动定额提高了,由此加大了其他女工的劳动强度,反过来这些女工就会恨她们。”4,其中有些人因此改变了身份;5,有某种行业结构的相似性,来自纺织、交通较多:“这种状况可能有两种意义:一方面是国家以制度的形式保障女性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有全国女劳模出现;另一方面,这些女劳模具有特殊的符号意义,突出了女性化的职业特性,如简单重复的机械劳动、没有什么特别的技术要求、职业晋升的阶梯较短等特点。”)

  补注:劳模因其穷苦出身,深感“新旧社会两重天”,更积极工作和靠拢组织(不等于讨好奉迎,给自己找好处,向上爬,因为许多劳模,尤其是多数女劳模的心态是“不求回报”)。但工人阶级本质上仍受官僚控制(用上文的话说,“处于由管理者决定自己命运的状况下”),承受着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相似的“多干少拿”的压力。“翻身”的兴奋感,鼓动工人奉献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工人越来越得不到利益的情况下,不可能持久。相反,劳模带来的定额增加,迫使普通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大,从而招来敌视。在文革中,不满的工人较可能加入“造反派”,反对本单位以及政府领导。劳模在工人当中没有基础,本能地拥戴党组织。造反派针对党组织的行为在劳模们看来是“图谋不轨”、“大逆不道”,甚至是“对红色江山的威胁”,因此在文革中他们倾向于加入“保皇派”,站在单位领导一边。

  通过社会舆论的宣传,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对劳模的想象,这种想象带有刻板的特点,……(荣誉、各级的进修和学习机会)但物质性激励很少。进入到党校、高级党校的学习是劳动模范改变身份的关键,许多劳动模范通过学习而成为管理人员。

  当上劳模后的女工面对着种种压力,因为社会已经把劳模们“神话”,她们内心充满了恐惧,她们是不能出错的,出了错工友们就会“看笑话”。一旦当上劳模,特别是当上省级劳模,她们就开始了符号化的生活,她们必须以“劳模的样子”工作和生活。

  (男女劳模)在压力和未来的职业发展方面有较大差异。第一,女劳模感受到的压力不仅是要保持荣誉,还要有一份好的生活。女劳模是在双重标准下生活(最好的工人+好妻子、好母亲)……如果劳模是个未婚女性,那么她找对象就十分困难,因为在男性的想象里,女劳模都是不顾家庭只顾工作的人。女劳模们比男劳模更多地谈起她们的家庭,并以一种抱歉的心态谈起家庭。第二,女劳模谈起未来时没有男性那么自信,男劳模们大多相信自己会有晋升,至少能够当上班组长或车间书记;而女劳模们几乎都认为要服从安排,而最大的可能还是回到一线当工人,因为培养一个组长容易,而找一位好的挡车工却很难。

  婷婷,“顶着压力提出了‘下岗女工’的问题,坚持提出了有关‘公务员长工资,工人更应当长工资’的议案。”

  无法享受“三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是普遍现象;性别加年龄的歧视相当普遍;

  访谈发现,底层女工并不完全是我们经常说的“下岗女工”或退出正式劳动力市场的、50岁以上的女工。它的范围较广,既包括国家法定意义上的“下岗人员”(有下岗证);也包括已经退休人员、提前退休人员(内退或假退人员)、因企业经营不善而自动离职的以及根本没有过正式工作经历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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