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公安“帮”网贷催贷,这合适吗?

2021-04-16 52313 6
作者: 庚言 来源: 红色江山

  刚刚从某公众号看到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

  我们平时如果突然接到“警察”打来的“催收”电话,第一反应往往就是电信诈骗,然而,这一次竟然TM是真的!

  笔者起初不相信,就在网络上检索了一下,发现很多人都在吐槽这件事:


  这件事情的缘起,还要从2016年10月13日银监会网站印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说起。

  根据这个方案的指示精神,很多地方都成立的相应的办事机构,其中,就包括杭州市余杭区金融风险防范暨网络借贷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余杭区网贷处置办”)。

  网贷办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减少网贷行业风险,促进网贷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搜索之前的媒体报道,笔者发现,余杭区网贷处置办在清理非法集资、处理非法集资的善后事宜方面的确发挥了作用:


  然而,2020年4月21日,余杭区网贷处置办联合余杭区分局出台的一份“警方通告”,却让余杭区网贷处置办和余杭区分局一下子变成了网贷平台“催债人”的角色。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才有了本文开头,从百度检索到的网络上大量吐槽余杭公安“催收”的内容。

  公众号博主“褚朝新说事”爆料了关于余杭公安违规操作的行为:

  四川农业大学的研究生小黄,莫名其妙地接到余杭分局网贷办的电话,说他2016年在湖北经济学院读本科时网贷了3000元钱,现在网贷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公安要追款。但是小黄坚称自己没有网贷这笔钱,是有人冒用了他的身份。公安要求他证实自己被冒用了身份,但小黄不知道如何能证实。

  据“褚朝新说事”介绍,“催款办案的警察的工作态度粗暴霸道,到底是谁欠贷款都没搞清楚,逮着小黄就频繁威胁要查封他的账号”。“褚朝新说事”将事件曝光后,4月3日,小黄登陆余杭公安微信公号上的“网贷债务人查询”系统,发现自己名下的欠贷信息已被撤销。

  2017年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的小刘老师,同样在没有借过网贷的情况下,收到余杭网贷办的催贷电话,电话号码与小黄接到的一模一样。小刘老师以为是诈骗,就把电话挂了;没想到,2021年3月17日,她的支付宝被冻结了,冻结类型属于“司法协查冻结余额”。

  据“褚朝新说事”推测,类似的“冤假错案”恐怕远不止一两例。

  2020年12月,网络上很多债务人便开始热议杭州P2P平台爱又米和余杭区网贷处置办的事件,而被讨论的缘由是债务人接到余杭区网贷处置办的催收电话,其催收的金额是爱又米平台上显示的金额。

  根据债务人提供其在爱又米平台的账单以及电子合同来看,爱又米平台在债务人逾期后的罚息0.2%,一年下来就是高达73%的年化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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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高利贷,以基准利率为准的话,高于基准利率就是高利贷,而恶法规定所谓四倍基准年利率之上才算高利贷,以这个逻辑去推----如果法院规定十倍百倍基准年利率之上才算高利贷,岂不也成立?
这证明,第一这个立法,典型的指鹿为马,全凭赵高认定。第二,就是简单讲高低这个词的理解,也应该是以·基准为线划分的。民间小额借贷是应该低于国家基准年利率的
本来想写个小杂文投稿本网,借此篇略加评论,亮明观点,提供思路,抛砖引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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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黑社会做法了-----让公权为这类实则是吃人的黑公司讨债,却不追究这里面的套路贷,以及这类P2P是在把存钱的和借钱的通吃?
本人以前就提到过,所谓年息四倍 -----24到36% 还受法律保护,这条法就是恶法,就是为了吃人而设计的
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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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吧!网贷为什么让那么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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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公司涉嫌非法集资,公安要追款。”
-----非法集资与一般民间借贷是两码事。为受害人追脏止损,完全正确,应该为之叫好!
作者不能听一面之词,现在借钱不还已成风气了,“老赖”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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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青鸟你只知其一,不论其二?
往大了方面说,这类公司这么多就不正常,是国家的问题,所有的包括信用卡公司,严格说都是高利贷公司,暴露的是国家法规被人利用而立的恶法。
往小了说,你借一圈这类钱还还试试 ?一次两次的行,一旦中了陷阱,你经济收入来不及时就掉坑里了
3年前•山东省   181回复
穆仁智(余杭公安)为黄世仁(爱又米平台)催逼杨白劳还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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