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奇谈《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研究》 | 为什么关注土地、村庄和天空?

2021-07-19 769 0
作者: 保马 来源: 饶佳荣

  编者按

  本文是“澎湃新闻·私家历史”对鲁西奇老师进行的专访。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鲁老师多年来一直有撰写中国乡村史的愿望,这一乡村史应该包括三个部分:历史村落地理、乡村制度史和乡村社会史,而乡里制度史就属于这里乡村制度史的第一部分。

  关于这一乡里制度史研究的基本理路与方法,鲁老师的研究则是把重心放在乡里制度在各地区的实行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区域差异上来。在研究过程中,他根据自己的理解,努力将“活的制度史”的理念落实到乡里制度史的研究中,特别关注了乡里制度的设计、实行还有乡里制度及其实行的社会意义等三个方面,形成了他所理解并试图描述的“活的乡里制度史”的四要素:制度背后的思想(或想法、立场),预留变动空间的制度规定,制度实行过程中的“因地制宜”,以及制度实行的不同社会后果。

  感谢“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授权保马转载此文!

  相关链接:每日一书|中国古代乡里制度研究

  我为什么更加关注土地、村庄和天空

  采访丨饶佳荣

  澎湃新闻:当初是什么原因促使您关注并投入乡里制度的研究?

  鲁西奇:我一直想写一部中国乡村史,是三十年来的梦想。这不仅因为:(1)我出身在农村,(2)中国是个农业国,农民占大多数(虽然我不知道今天的中国,谁是农民),而他们在历史上没有或较少声音,(3)马克·布洛赫的《法国农村史》以及勒华拉杜里《蒙塔尤》等的影响,(4)农民(这是个假定的范畴)相对纯朴,从他们身上,可以更好地观察人性的善与恶,及其局限(这是个价值判断,不能认真),还因为我不会做别的事情——学了历史,却不喜欢政治史,不认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相信“知识分子”的“哲学家王”之梦。余下的,似乎就只有土地、村庄和天空了。

  我设想中的中国乡村史研究,包括三个部分:(1)历史村落地理,或者称作乡村聚落历史地理、历史乡村居住地理,就是想弄清楚乡村聚落的区位、形态与空间结构,乡村住宅的形式及其空间布局。(2)乡村制度史,它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王朝国家的控制制度,即乡里制度,主要是王朝国家从外部加之于乡村之上的控制、管理制度;二是乡村自治制度,即乡村内生的各种自组织机制。(3)乡村社会史,即乡村民众如何交往、怎样形成自己的社会关联与社会关系网络,以及如何处理其内部矛盾、冲突的历史。这三个部分当然不能涵盖乡村史的全部,但它抓住乡村民众的居住、控制与社会关系三个方面,是我认识到的乡村生活的三个关键因素。

  因为学历史地理的缘故,我关于乡村史的研究与思考,是先从乡村聚落入手的。关于江汉平原、长江中游地区以及南北方地区散村、集村的几篇文章,就是围绕历史时期乡村聚落的形态与空间结构展开的。最近正在写一篇长文章,《一明二暗:中国古代乡村住宅的基本形式及其演变》则是讨论农家住屋的。这些都可以归入历史村落地理的研究。乡里制度史,则属于乡村制度史的第一部分。关于乡村民众的身份、交往及其社会关联,这些年也在思考。最近有一篇文章,《秦统治下人民的身分与社会结构》,就是初步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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