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张维迎的“市场经济是共同富裕的独木桥”
张维迎说:“市场经济是共同富裕的独木桥,计划经济是共同贫穷的阳光道”。
这真是“你不说我还清楚,你越说我越糊涂”——“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共同生存”。没有“共同生存”,哪有“共同富裕”?然而张大公知这些“经济学家”们不是一再声称自由市场经济的铁规律是“优胜劣汰”吗?都“劣汰”了,那还有什么“共同生存”?
人所共知,张大教授是有名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一贯对市场万能、市场神圣奉若神明,对干预市场深恶痛绝,不能容忍任何人对“市场万能”有任何怀疑——对2008年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连金融大鳄索罗斯都说;“市场已经崩溃了,我们必须要进行干预”,却马上就被张大教授当面训了一顿:“市场可以自我创造,也可以自我修正”——比老牌的“市场经济”油子还“市场经济”,比索罗斯还索罗斯,可见张大教授所谓的通向“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是原教旨主义的、不允许任何政府干预的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
既然张大公知如此斩钉截铁断言“市场经济是共同富裕的独木桥”,那就只能有三种解读:
第一,市场经济不是“优胜劣汰”。(这等于张大公知自己跟自己教授的经济学基本原理打架。)
第二,“共同富裕”不需要“共同生存”,也就是说,没有“共同生存”却能“共同富裕”。(这等于说,死鬼也发财——这才叫活见鬼。)
第三,“共同富裕”里的“共同生存”只包括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汰剩下来的成功者,被“劣汰”掉的人不算。(100个人,淘汰掉80个,只把那剩下来的20个计入“共同生存”和“共同富裕”之列。既然只有成功者入选,当然“共同生存”+“共同富裕”。完美之极)。
天子之风与庶民之风不同,“公知”的高论与百姓的常识迥异。对普通老百姓而言,“共同富裕”意味着先“共同生存”,而这个“共同生存”是人人同等、“一个都不能少”的“共同生存”——不管是不是“精英”,是不是“成功者”,生存的权利都是一样的。
要实现这样的共同富裕,不能指望“绝对自由”的市场经济,只能既利用市场,又制约市场——利用市场竞争发展经济,制约市场“优胜劣汰”危及生存。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的本性不会改变,成水利还是水患取决于来自水之外的驾驭力量。而这个力量只能是人类的力量。
市场能养人,亦能吃人。市场的本姓不会改变,养人还是吃人取决于来自市场之外的驾驭力量。而这个力量只能是公权的力量。
要防止市场吃人,就需要公权力把住三道关:
第一,把住准入关——不准生存权进入市场变成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