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津湖》与公知:为谁而战?
漫长的70年后,围绕那场战争,还能产生出那么多的奇谈与怪论,以及狭隘认知——究其根源,就是没有搞清楚,或故意搞乱战争的性质问题。
最近,电影《长津湖》的热映以至热议,已经上升为一个“文化现象”。
这一现象,看来不能不继续引发我们,对于历史上抗美援朝战争性质问题的思考——以及争论。
那到底是一场什么样的战争?当年,我们为何而战、为谁而战?今天以至未来,我们又该怎样了解、认识、对待它呢?
性质决定意义。
性质也决定我们应该对战争采取什么样的态度,以及情感。
(一)
第一、抗美援朝战争,首先是一场阶级革命战争。
它,是站起来了的中国工农阶级群众,联合被国际帝国主义侵犯压迫的兄弟民族劳苦大众,反对帝国主义霸权国的正义的革命的战争,是一场国际性的阶级革命战争。
马列主义认为,战争的性质,并不取决于谁进攻、谁防御,并不取决于是谁先主动挑起的。
所有那些论调,包括极端庸俗的什么“谁发动,谁负责”(不错,这也是一个庸俗的附属于“纯粹”反战主义的论点!),都不过是以战争的表面现象去掩盖战争的阶级实质。
比如,海内外都有人,以北方首先发起了半岛内战,断言朝鲜战争就是北方以及支持北方的中国的“侵略战争”,断言中、朝双方“不义”……
我们有的人,也以为:好像承认北方主动进攻,就是陷自己于不义,甚至是犯了滔天大罪。——这说明某些人的脑子,还没有摆脱非马列主义的庸俗战争观。
按照马列主义观点,如果我们彻底一些,甚至可以说——谁开的第一枪,那根本不是事儿!!
既然我们并不笼统反对一切战争;既然战争有反革命战争,也有革命战争;那么,就完全可能出现那种,革命人民为了推进革命利益,主动发起革命的战争或起义的情况。请问:那有什么“可耻”的呢?!有的时候,比如在阶级斗争的决战时刻,更是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能完成革命的使命和任务。
十月武装起义,固然根本是由于统治阶级的压迫,但毕竟也是经过了列宁、布尔什维克党和俄国革命群众的主动行动的——按照某些人的庸俗观念,这是不是也要算“不义”?!
当然,是不是要开第一枪,这同时也是个策略问题。作为策略问题,这当然是可以考虑的,而且必须好好考虑——这对我有没有利?有多大利?
当然,是不是要承认开第一枪,在某种条件下,也是一个策略问题、宣传策略问题——要不要承认?何时承认?承认到什么程度?对于成熟的阶级革命家来说,这也是需要好好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