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论之我见
辩证唯物论三支柱:1.世界统一为物质2.存在客观自然的辩证法3.主观能动性决定于自然
对此笔者提出相对质疑。
第一,有思维意识的人该如何归属?如果归于物质运动的结果,为什么只有人‘存在’思维意识,能够创造自己的生活物质,其它动物只有狭隘的生命意识,只能简单的利用自然?人的‘特殊存在’是物质运动的结果,还是人自己造成的?
人的思维意识成为行动的先导,驾驭了自己的生活,是物质统一了人的思维吗?
第二,自然是否存在辩证法现象是人的认知问题,属于思维意识。而自然外界是人的认知对象,不依赖于人的物质实存,与思维意识是两个不同质的‘存在’,不能互相取代。
自然的辩证法源自黑格尔辩证法。黑格尔把认知活动当做人的唯一本质,错把人类物质活动结果当成认知收获。其辩证法把人类物质本质也视作思维的混乱体系,不能对人类历史和本质正确解读,把这样的辩证法应用到物质自然上,势必造成扭曲错误的认知。
黑格尔哲学是包罗万象的,其核心的辩证法也包含对自然的抽象总结。因而不能排除自然中存在对立统一,量变到质变,否定之否定现象。但如果把这种混乱辩证法当做普遍规律和永恒发展,则是重蹈黑格尔覆辙,把主观意向当做物质自然实际。
人可以认知外部世界,对其规律的认知一定是运动现象展开之后。物质自然是运动的,只能对其展现部分进行总结。把其未来运动固定在‘对立统一’的永恒上,并不比黑格尔高明。自然辩证法作为研究方式是个人自由,但规定唯一的自然认知途径则是禁锢的方式,这是不利于人们对自然的探索。(规律认知在现象之后,观点来自毛泽东1960年初的长篇谈话。)
文章针对的是接受过高等教育,或有一般哲学基础和思维的读者。为了广大的、遗忘的读者,在此特意重复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人必须吃喝穿住才能维持生命,为此人类采取了创造生活物质的方式存继。在生产过程的配合中产生语言,用来交换思维意识。在百万年的积累和传承后思维意识以文字形式得以保留。语言文字是思维意识的胞衣,甚至是思维意识的直接表现。
人类在创造生活物质的这种对象活动中,呈现了自己的物质和思维本质。人的原初来自外界物质自然,其肉体和思维意识不是现在形态,看看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就看到了人类旧新石器前后的人猿模样。这还是人类经过几十万年征程的状况。结合人的历史和现实,我们有了如此结论:人类的劳动创造了自己。原初点的人,只是动物的同类,从外形到思维还不具备人的本质。人是自己特殊的活动方式造就的,不是物质一般运动产生的。物质直接产生精神的结论则是抹杀了人类百万年的发展历程,意味着背叛了马克思的‘劳动创造’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