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培训公款旅游被处分”是一堂政纪课
吉林省纪委监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涉及吉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节能测试站正高级工程师史一松、副高级工程师胡映、工程师韩乐以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21年1月,史一松、韩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映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收缴。(4月2日《中安在线》)
经查,2018年12月18日至22日,史一松、胡映、韩乐按要求到深圳参加有关业务培训班,但3人全程未参加培训,擅自决定到澳门、香港游玩3天,返回后每人正常报销相关培训费用7280元,共计21840元。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各地各种公款消费,诸如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歪风已少多了。但在一些地方的一些单位里,却依然存在打着各种旗号的“公款消费”,其中尤以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外出考察等为名的“搭车公款旅游”为甚,成为一种隐形腐败。
就拿“借培训公款旅游”来说吧!一些单位的领导深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套路,往往打着“外出培训”的幌子,组织相关人员选择一个风景名胜旅游景点名曰“培训”,而实际上是借“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他们一到目的地,就只象征性地组织大家培训个半天,甚至只是大家一起碰个头,然后就开始出发游山玩水了。而一大班人游玩的费用都以培训的名义开成了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培训支出,不但游玩的人员自己不用掏一分钱的旅游费用,还可以冠冕堂皇地拿着不低的出差补贴,真的是一举多得之事啊!更有甚者,有的还组织出国培训、开会、考察,借机游山玩水。
其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可见,此次这三名“借培训公款旅游”的工程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无疑是一堂实实在在的“政纪课”。
但笔者以为,要遏制类似“借培训公款旅游”的腐败行为,还需扎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外出管理制度,包括外出培训、外出开会、外出考察等,要严格审核、审批制度,层层把好关,绝不让那些借机外出游玩的人“有空可钻”“有机可趁”。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发现一起要严查一起,该行政处分的要给予行政处分,该给予免职的要给予免职,绝不纵容,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让“培训”“考察”“开会”等成为“公款旅游”的腐败温床,成为一种隐形腐败。同时,要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大胆地进行举报,从而让类似的“借培训公款旅游”歪风得到有效的遏制。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