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告打架?六问唐山!
唐山事件案发十天后,在全国网民的焦急等待中,今天,唐山终于发布了最新通报。
河北警方的通报中对案发当晚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也提到了大家一直关心的受伤女子的最新情况以及此案的侦办进展。但看完之后,我的想知道问题更多了。
1.关于出警时间为何前后矛盾?唐山警方接警报后耗时28分钟才到现场?
通报对当晚的描述中这样表述,2时41分接到报警,2时47分黑恶分子逃离,3时09分民警到达现场。
而在此前媒体发布的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却是这样说的:02:41接到报警,02:46左右赶到现场。
出警都有记录仪,时间明明白白,所以两份通报接到报警时间完全一致,但到达现场时间相差整整23分钟,我们该信哪一份?
最新消息是“接警后5分钟赶到”的唐山民警,被查了。那么这个普通民警为什么要说谎?动机为何?没有人授意,他不敢乱说吧。为什么新通告出来,才来澄清这个“谎”?当时就可以直接说报道不实啊?
而且,按照最新通报的说法算,那么警方就是在接警后花了整整28分钟才到达现场,派出所到案发现场需要这么久时间吗?
有网友在高德上查询了一下从该派出所到案发现场所需时间,查询截图显示最远不过2.2公里,7—8分钟就能到达。
该民警称2时46分“左右”到达现场,多两分少两分是不是可以算在这个“左右”里呢?虽然还是稍有夸大之嫌,但7分钟到达,这样也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吧。
所以,7、8分钟的路需要花28分钟来走,是警察叔叔半夜起来穿衣服集合需要的时间?还是因为深夜凌晨的路太堵?
另外,按照第一份通报,警察2时46分左右抵达,而第二份通报黑恶分子2时47分逃离,也就是说两者前后脚!警察难道到达现场后没有任何行动,而是目送黑恶分子离开?
而且有媒体曝出,陈某志在当晚回家后4时40分还去了医院就医,那时候警方为什么依然没有任何行动,还要等到第二天人跑了再去追?这效率真的让人汗颜!
有网友科普,这是陈某志为自己脱罪耍的把戏。
他们考虑到女子肯定会报警,未来警方肯定会介入。所以他们要做好一切的准备,开具了所谓的伤势证明,将此控制在治安案件的处理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将殴打行为演变成所谓的互殴行为,将严重的故意伤害刑事犯罪变成所谓的治安事件。那么最终一般处理方式就是双方达成和解,他最多行政拘留15天。
如果他们行凶的视频没有被传到网上被大家所关注,可能这件事就这么轻描淡写的过去了!
但是,警方为什么给他们这么长的时间去准备这些呢?还能让他打完人后四处蹦跶?这是有内鬼吧!
2.自圆说辞中,严重的违法违纪是什么?这么恶劣的情况仅仅免职一位副局长?
最新警方通报中“承认”了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及严重的违法违纪,目前已有警务人员被调查,并对一副局长进行免职“处罚”。
但为什么出警不及时?执法不规范是指目送黑恶分子离开吗?那么严重的违法违纪又是什么?是否有内鬼保护伞?
对比前面案发当晚的详细描述,整个通报在这里又变得模糊不清,含糊其辞了。
整个案件下来,通报上就一位副局长“免职”,要知道,上海官员疫情防控不力被免职,等疫情好转就直接官复原职了好吧。查了十天,只查到一位副局长而且只是免职,后面处不处罚还两说,10天了,处理就是这?
看到这个消息才稍稍安心。
3.女孩现在是轻伤二级,那十天前伤情如何?为何不让女生发声?
刚看到女孩的伤情通报时很气愤,这么严重,怎么会只是轻伤呢?百度后才知道,该“轻伤”不是我们平民百姓通常所理解的那种轻伤。
轻伤二级对受害者来讲真的很严重,但对于打人者来说,法律量刑上,轻伤二级只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轻伤,判三年?贿赂一下表现好,6个月出来了,受害者可能伤还没好,罪犯就又可以继续打人了!
很多身心伤害是持续的,甚至伴随一生,“轻伤”两个字就涵盖了?
这个伤情,是6.20日司法鉴定的,但一开始,女孩可是严重到进了ICU的,这是否是受害者经过10天抢救恢复到轻伤二级了?当天送医后伤情如何?受害者的伤情如何,是给犯罪嫌疑人量刑的重要条件!
而且,自始至终,受伤女孩或者其家人都没有任何声音发出,这是为什么?到底是因为“不想”还是“不能?几位女生到底是什么情况,目前一点消息都没有,只有官方的这一点消息。但出警时间都能胡说,所以她们真的没事吗?我们希望让女生自己出来发声!
4.为什么唐山事件后,唐山交通层层加码?
据查,唐山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有本土新增病例了,按说应该正常开放,怎么管理却越来越严?
6月11日,新黄河记者和其他乘客从唐山市火车站出站时被拦下。现场工作人员要求乘客登记一张表格,填写具体小区地址等详细信息,如果外地人没有填写社区相关信息,进不了唐山市。如果住酒店,需要提前48小时报备登记。
6月15日,唐山站规定,当地返唐人员与外地来唐人员,都要向所在社区报备登记。来唐人员被统一安排车辆进行转运,上车前需人车合影,到达后司机也要进行拍照,不拍不能离站,出租车正常打表,车上所有乘客平摊车费。
这比人家有疫情的地方都管的严吧?
这是否违反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河北等地因存在疫情防控通行过度管控等问题刚刚被通报,唐山就敢顶风作案?
而且严管恰恰发生在唐山事件之后,这是不是有点太巧合了?
5.贵州记者的事为何一句不提?
17日,记者张巍瀚爆料,打人事件发生的第二天,他动身去到了唐山,没想到却遭到唐山派出所的扣留、暴力执法,几名公安还对张巍瀚搜身,核实他的记者身份,最后把他关到了一个单独的房间。
张巍瀚表示,他们对我做的这些行为,都是对着监控摄像头进行的,如果摄像头没坏,应该都能够查到。
唐山的通报中为什么对此事没有任何回应?是真是假,是否暴力执法总该有个说法吧!
6.唐山陈继志被抓时仍是逃犯?
唐山打人事件中多名嫌犯有前科,其中主嫌犯陈继志涉及2015年的一起刑事案件,涉嫌“刑拘在逃”。此次陈继志被抓时,是否仍是逃犯?
文中提到2015年的这起故意伤害案,却只字未回应“刑拘在逃”是否为真。
越是遮遮掩掩不想让人知道,公众就对这一做法越不满,越多的猜测就会随之产生,带来更大的负面效应...
唉,恕我愚笨,看完一个通告,问题和疑惑却越来越多,不知真假,云里雾里!
希望下次的通告能更及时更有说服力一些!
【文/童伊,首发微信公号“润东工作室”,授权红歌会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