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先生:八个王朝鼓励生育的“奇葩政策”
一篇旧文,供大家参考!
看看古人是如何鼓励生育的!
1.越国
越王勾践兵败夫差之后,制定了十年休养、十年生息的国策,鼓励生育正是这一国策中的关键一环。为此他颁布政策:“年轻人不许娶老妇,年长者不许娶少女,女子17岁不嫁人,父母有罪;男子30岁不娶老婆,父母有罪。” 仅仅有惩罚是远远不够的,越王勾践还下令:“妇女快要临盆时报告官府,官府派医生上门无偿守护;生男孩,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奖励两壶酒、一只猪;生三个小孩,官府直接给指派奶妈养育;生两个儿子,官府管他们吃喝;嫡长子死了,免除三年的赋税;次子死了,免除三个月的赋税,还要如同嫡长子死了一样哭泣埋葬。”二十年后,越王勾践鼓励生育的政策大告成功,三千越甲吞并强吴,越国也成为春秋一霸!
2.秦国
秦王之所以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说到底靠的是秦国的虎狼之师,靠的是老秦人生生不息的繁殖力,这样的功劳理应算在商鞅的头上。商鞅变法中颁布的法条中有这样一条: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什么意思呢?老百姓中如果有两个儿子不分家过日子的话,就要加倍征税。分了家,肯定就要娶妻生子,开荒拓土,以这样的方式鼓励老百姓生育,商鞅也真是绞尽脑汁了。
3.齐国
本来按照时间先后顺序,齐国应该放在首位,不过因为齐桓公的鼓励生育政策太过于脑洞大开,不具备现实的可操作性,于是只能委屈一下将他放在第三位。齐国要称霸,面临着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就是大臣们三妻四妾,普通的老百姓却连媳妇都娶不上,这怎么办呢?齐桓公就带头把宫内用不着的女人放出去,接着又号召大臣们一起把多余的女人放到民间,通过增加妇女“供给”的方式来解决生育问题,这样的政策恐怕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吧!
4.汉朝
刘邦逐鹿中原打败暴秦之后,接受的是一个烂摊子,全国人口从秦朝的2000万下降到了1300万,作为新王朝的开拓者刘邦是忧心忡忡的,于是也采取了一系列的鼓励生育的政策,遗憾的是效果并不理想。令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刘邦放了一个大招:女子15岁必须嫁出去,否则每户征收120钱。这看似荒唐奇葩的制度,却生生的让汉朝的人口在很短时间就从汉初的1300万增长到了汉武帝登基时的5000万。
5.唐朝
上面这些王朝鼓励生育的政策更多是从鼓励增量入手,唯独唐朝奇葩到要激活存量,这就是唐太宗李世民在贞观元年正月颁布的《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实时诏》,这道诏令的内容是什么呢?男人满20岁,女人满15岁,如果男人丧妻满三年,女人丧夫满三年,必须向官府申请配婚,如果地方官能够让丧偶的男女及时婚配,减少独居的数量,使得户口增加,绩效考评就列为优秀,反之则为差评。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要吃惊的大呼一句:这特么都可以?